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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妻一年没行房 贱男性饥渴 偷窥继女冲凉

(新加坡12日讯)与妻子共谱相差17年的姐弟恋,但2人关系闹僵已一年没行房,男子竟对20岁继女起色心,5个月内2度用手机偷窥继女冲凉,结果被继女撞见,而他为求原谅不仅当场下跪求饶,还答应写下“自白书”。

《联合晚报》报导,现年34岁的被告来自印度,他面对2项偷窥控状,昨天承认一项控状,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三个月。

由于受害者是被告的继女,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现年51岁的妻子比被告年长17年,被告自2015年与妻子和受害继女同住。

今年7月5日凌晨约1时30分,被告与朋友喝了酒后回家发现继女走向厕所打算冲凉,当时其他家人已入睡。

他色心大起,跑到厕所外,开启手机的摄像功能后,将手机高举到厕所门上方偷窥继女冲凉。

继女当时全身赤裸在洗澡,她抬头发现被告的手机对着自己后,吓得高声尖叫,并赶紧穿好衣裤冲出去。

她一开门看到被告向她下跪请求原谅,她当时感觉隐私被侵犯而难过地哭泣。

在睡房的被告妻子听到声响后出来查看,才得知被告罪行。母女俩后来检查被告的手机,但没查出任何偷拍照片或视频,而被告也在母女俩的要求下写了“自白书”。

此外,被告接受警方调查时,曾改口否认偷窥,甚至指自己被逼写下“自白书”,9天后才良心发现选择坦承罪行。

根据案情,被告被警方调查时,曾突然改口否认罪行,并指他是一时害怕才写下自白书,他也是在妻子的要求下才向继女道歉。

被告直到案发9天后,才终于坦承偷窥继女。

案情显示,被告早在2月至4月之间,就曾偷窥继女冲凉。由于被告已不是第一次犯案,继女此次已忍无可忍,母亲后来帮忙报警处理。

律师代为求情时说,被告在2015年迎娶妻子,除了受害继女,还有一个14岁继儿。

律师也说,被告事发时与妻子出现感情问题,已一年没行房,事发至今也未曾与妻子见面,而他后来也丢了工作,但每个月还需支付200元(600令吉)生活费给六旬父母,恳请法官轻判。

律师指出,被告只是把手机的摄像功能当成“镜子”用来偷窥,而不是用手机录下偷拍视频,因此他不像其他偷拍案得以反复查看视频或将视频转发出去。

为此,律师认为,被告使用手机作为干案工具不能算是加重刑罚因素。

控方则说,被告严重违背信任,不仅在家中对继女下手,还趁对方全裸时偷窥对方,且多次犯案又未配合调查,吁请法官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