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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报”第三段有效婚姻 男子判监12周

男子第四次结婚,在狮城为印尼籍新娘申请探访准证等证件时,竟然“漏报”自己过去的其中一段婚姻。(图/pixabay)

男子第四次结婚,在新加坡为印尼籍新娘申请探访准证等证件时,竟然“漏报”自己过去的其中一段婚姻。法官认为,那是因为男子当时与香港前妻仍未解除婚姻,为此选择谎报婚姻记录,以免现任妻子的申请不被批准。男子不服被判罪成和坐牢12周,昨天上诉至高庭但被驳回。

《联合晚报》报道,被告高庆立一共面对5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指他在2014年9月26日至隔年5月7日之间,5次在申请表格中谎报婚姻资料。不认罪的他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

审讯揭露,被告与印尼籍女子蒂安是在2015年5月25日注册结婚。之后,两人先后到访不同单位,为蒂安办理申请探访准证、长期居留证和永久居民权等手续。

申请表格中有一个栏目,要求身为蒂安赞助人的被告,填写他的婚姻状态与记录。被告报上他曾与两名狮城女子结婚,但没有申报自己其实还有第三段婚姻,对象是一名香港籍女子。

控方指出,被告故意漏掉填写第三段婚姻的资料,那是因为他与香港女子当时在法律上仍是夫妻,两人的婚姻关系是直至2018年7月份才解除。

2015年8月,被告为他和蒂安所生下的孩子申请新加坡公民权,移民与关卡局在处理这项申请时,发现被告曾为另外两个孩子申请公民权,这两个孩子是他与香港妻子所生的。当局调查后,揭发被告之前在其他申请表格上谎报婚姻资料。

被告则辩称,他以为自己只须申报在新加坡所注册的婚姻,但法官认为,被告的说辞反复,一会儿声称是现场职员告诉他无须填上海外注册的婚姻,一会儿又说表格是由蒂安填写,被告没有查阅。

法官认为,即使不是被告亲自填写资料,他在签名时也应查看内容;而且,他与妻子多达5次提呈各项申请;若有任何疑问,他大可询问当局,但他显然没有这么做。这是因为被告当时候知道自己的上一段婚姻仍有效,若他诚实申报的话,蒂案的申请就不会成功。(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