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男子在哥哥的店打工卖盗版光碟,遇警方扫荡行动后,原要和哥哥潜逃至大马避风头,最后却打退堂鼓,躲在新加坡逃避警方眼线长达15年,直到2018年要申请护照时落网。
被告陈宏英(47岁)承认一项触犯版权法令的控状,昨日被判罚款3500元(约1万500令吉)。
案情显示,由于被告欠哥哥陈宏进(53岁)好几百元,因此在2003年1月间,应哥哥要求到后者位于宏茂桥6道第722座组屋的盗版光碟店工作抵债,职务包括确保员工没有私吞公款,以及收银机有足够散钱。
被告被判罚款3500元(约1万500令吉)。(档案示范照)
被告在店里工作约两周,之后叫另一名哥哥陈宏川(48岁)顶上。
警方后来于2003年2月25日,在全岛展开扫荡行动,突击陈宏进多家盗版光碟店。
警方从陈宏进的宏茂桥店中起获2万1700张光碟、295元(900令吉)现金、收银机和一台电脑。
陈宏进于当天打电话给被告说他的店全被扫,叫被告同他一起潜逃至马来西亚避风头。
两人当天开车到兀兰关卡,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要求把车子停在一边。
被告有不祥预兆,以为他与陈宏进会被逮捕,最后决定留在新加坡,让陈宏进独自一人开车入境大马。
被告期间一直待在新加坡,直到2018年9月3日,到移民与关卡局大厦去申请护照时被逮捕。
陈宏进是案件主谋,目前还在潜逃中。
当时店里的4名员工先后接受法律制裁。他们分别为:
另一名弟弟陈宏川日薪60元(180令吉),职务是确保店里的营业款项没疏漏兼负责客服。他在2003年5月被判坐牢24个月;
员工王建发(38岁)日薪100元(300令吉),负责当“替死鬼”。若他被逮捕,每次可获2000元(6000令吉)“赔偿”。他在2003年6月被判坐牢27个月;
员工傅伟平(39岁)日薪50元(150令吉),负责客服,货物品质,以及帮同事买食物的工作。他在2003年6月被判监27个月;
郭成国(57岁)月薪2000元,负责送货到陈宏进的多家盗版光碟店铺。他在2003年6月被判坐牢42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