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从新加坡回国要隔离多久?“14+7”标配,隔离费用自费!
前段时间,中国广东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过调查发现,广东一月内并发3起境外输入关联疫情,必须要加强对境外输入患者的管控。
此外,全球疫情依然是不消停...
截至2021年7月1日9时,全球累计确诊病例182839923例,昨日新增387662例,累计死亡人数3956864例,昨日新增8275例。从公布的数据来看,目前国外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国内要加强对境外输入人员的隔离措施,也是无可厚非。
(图:来源自网络)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延续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不分目的地,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7天的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在入境后的1、7、14、21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由此可见,2021年7月回国隔离政策是“14+7”几乎就是标配,而且一切隔离费用是自费的。
此外,“14+14”也是大有城市在...一起简单看看吧!
(图:来源自网络)
先看看备受关注的广东省
广东省:
1、深圳:14 天集中+7 天居家
2、目的地为广东省(深圳除外)的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在原集中隔离场所继续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目的地为省外的入境人员:在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后,能提供有效机票、车票、船票信息的,解除隔离后做好个人防护离穗。
北京:14+7+7
1、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 7 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 7 天健康监测。
2、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 21 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 7 天健康监。
上海:14+7/ 3+11/ 14
1、对目的地为上海市:对新入境人员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 7 天社区健康检测。
2、对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3+11”隔离转运措施。在沪集中隔离 3 天后,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 11 天。即在定点隔离的第 4 天,由三省安排专人 专车将符合转运要求的相关人员,从隔离点闭环转运至三省目的地,继续实施后续健康观察至 14 天期满。对 于在沪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核酸或抗体阳性、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原有流程在沪排查诊治或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3、对目的地为沪苏浙皖外其他省区市的入境人员:在上海实施为期 14 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4、对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行动不便的、有老人或小孩需要看护的、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 隔离的人员,统一在各区留验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并经严格核定审批后, 可申请实行居家隔离健康观察。
(图:来源自网络)
陕西省:14+14
入境陕西省人士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 如果最终目的地是其他城市,大部分可能在回到自己的城市时,还需要另加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跨省流动建议关注各地政策变化。
安徽省:14+7+7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健康监测。
重庆:14+7+7
1、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管理。
2、外省市入境解除隔离人员:能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的,进行 7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管理;无法提供证明的,需 14 天集 中隔离+7 天居家合理+7 天自我健康管理。
甘肃省14+14
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14+14
境外返桂来桂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贵州省:14+14 /14
14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前 7 天内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不参加家庭以外的聚餐、聚会活动,不接触家庭成员以外的 人员;后 7 天内确需外出的可有序外出,但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在省外首站入境的来返黔人员:在首站地集中隔离不满 14 天,入黔后需补足 14 天(时间自入境之日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并比照直接 从境外来返黔人员要求落实其他防控措施。
海南省14+14
1、14 天内有澳门地区旅居史且 14 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凭健康码绿码(或签署纸质版《个人健康申报表》)及 7 日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正常通行。
2、其他省份入境未满 14 天的境外旅居史人员:禁止入琼。
3、满 14 天且不满 21 天的入境来琼人员:需持有 7 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继续做好 7 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抵琼之日主动登录健康码 系统,登记个人资料,申领健康码,根据每日健康状况打卡。在健康监测第 7 天,就近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 一次免费的核酸检测。
河北省:14+14
境外入冀人员:14 天集中/居家隔离+14 天居家健康检测
河南省:14+7/14+14
1、 郑州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
2.、第一入境点隔离满 14 天的来返人员:
(1) 郑州:继续 7 天居家医学观察
(2) 洛阳:继续 14 天居家隔离
黑龙江省:14+14
1、 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2、第一入境点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来返人员: (1) 大庆:继续 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2) 黑河:继续 7 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1 次抗体检测)+7 天居家隔离(期间 1 次核酸检测)
湖北省:14+7+14
目的地为武汉的境外来鄂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14 天社区健康管理
湖南省:14+7+7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第一入境点)+7 天集中隔离(居住地)+7 天居家健康监测。
吉林省:14+14/14+7+7
1、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14 天集中隔离(在入境口岸)+14 天集中隔离(返回吉林后)。
2、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14 天集中隔离(在入境口岸)+7 天集中隔离(返回吉林后)+7 天居家单独隔离。
江苏省:14+14
1.、入境人员:
(1) 南京:“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3 天(48 小时后)、第 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2) 苏州:在第一入境点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继续 14 天居家观察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解除隔离后的 14 天内居家并减少外出,不参加公众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按时进行2 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 徐州:在第一入境点 14 天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继续 14 天居家隔离
2. 从上海入境来苏人员实施有条件“3+11”转运隔离措施 来苏人员从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后,由上海市进行信息采集和登记,统一安排至指定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在定点隔离的第 4 天,从上海隔离点闭环接驳至昆山中转基地。各设区市政府在昆山中转基地接收拟赴本地人员,并组织专人专车闭环接回,继续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11 天,落实后续防控措施。
江西省:21+7/ 14+7+7
1. 境外经江西省直接入境的人员:21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2. 在外省第一入境点解除 14 天集中隔离抵赣人员:继续“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辽宁省:14+7
1. 自辽宁省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7 天社区健康监测。 隔离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和 1 次血清抗体检测,完成两个“+7”防控措施时,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2. 自其他省(区、市)入境人员: 在入境地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并取得解除隔离证明,返(来)辽后,在目的地市实施“+7+7”防控措施。
自其他省(区、市)入境未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返辽的,返辽后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重新进行“14+7+7”隔离管控。
7 天社区健康监测
(1) 非必要不外出,主动谢绝他人登门探视,必要出门时要全程戴口罩,不乘坐公共运输工具,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更不能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2) 每天要进行体温测量,并向所在社区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内蒙古自治区:14+7
境外来返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青海省: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山东省:
1. 从山东口岸入境的人员:14 天集中隔离+2 次核酸检测
2. 外省口岸入境人员:须转乘飞机抵鲁,不得擅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烟台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健康观察
山西省:14+14
1. 太原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2. 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集中隔离 14 天期满人员:继续实施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陕西省:14+14 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
四川省:14+7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健康监测。
天津:14+7
1. 从天津入境人员: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2. 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人员:
(1) 在其他口岸隔离满 14 天解除隔离后来津人员,实施 7 日居家隔离。
(2) 入境超过 21 日且未满 28 日的来津人员,须提供抵津前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对于通过“快捷通道”入境的人员,严格实施 2 日集中隔离,21 日内全闭环点对点复工,第 7 日、第 13日和第 21 日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管控等措施。
西藏自治区: 14 天集中隔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4 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
云南省:14/7+7
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滇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经自愿自费进行 2 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 1 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入境人员,可以在集中隔离 7 天后,再居家隔离 7 天。
浙江省:14+7+7
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健康观察+7 天日常健康监测。
(图:来源自网络)
最后,是真真心看不下去了...
算了!
还是在新加坡继续...熬吧!
这样的隔离,还不如再等疫苗接种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