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悲伤那么大 在新加坡离婚,孩子竟判给了出轨的老婆

有媒体报道过一起新加坡夫妻离婚的新闻:老公是一位医生(以下化名:M先生),工作体面,收入不菲。然而,家里的老婆却背着他搞起了婚外情。

出轨时间久了自然能发现蛛丝马迹,M先生发现自家老婆出轨后非常生气。然而,在新加坡离婚,是很繁琐的,而且男人属于“弱势群体”。

M先生为了可以从这段不幸福的婚姻里全身而退,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默默地收集证据:雇佣私家侦探监视老婆行踪;在两人共同使用的笔记本上安装键盘记录器软件,收集一切老婆出轨的信息。

可是,M先生觉得只是这样又太便宜老婆的出轨对象了,于是M先生便开始设法联系那位“隔壁老王”,并利用自己医生的身份,去查询病人个人资料和医疗记录,以期能找到些关键信息。

最后,M先生真找到了,他打电话给那人放狠话。然而,对方也不是吃素的,向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投诉中央医院的系统被专职人员滥用,还报警了。

最终,M先生触犯了三项滥用电脑法令,法官判他罚款1万3000新币。与此同时,他因偷取医生电脑、指示私家侦探入侵电脑读取资料,被判罚款3500新币。“隔壁老王”却毫发无伤!

在新加坡,想要爽快离婚是很难的,结婚未满三年的,不许提出离婚。三年后,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得先分居三年才可以申请。分居期间双方不能同房或有其他情感上的联系,例如为对方煮饭洗衣服等等。

新加坡的离婚程序相当复杂,不仅时间长,而且程序多,花费贵。而且,新加坡的婚姻法比较保护女性,因此主张婚姻法案的条文,其实叫《妇女宪章》,其中有一条规定:离婚后男方需支付女方赡养费直到她再婚为止,即使女方比男方经济实力更强。

如果决定离婚,有以下5种理由:1、配偶通奸;2、配偶行为不可理喻,通常表现为家庭暴力、语言暴力、嗜赌、酗酒、不尊重伴侣、对伴侣缺乏关怀与关心...3、抛弃配偶超过两年;4、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分居3年;5、有一方不想离婚,那就再加1年分居,合计分居4年。

决定离婚后,接下来就要谈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只关心孩子的成长,他们的目标是尽量减低父母离异后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夫妻间的谁是谁非,不在他的关注范围内。

在新加坡,法官更倾向于把所有孩子判给一方家长,因为他们认为,孩子不应该还要承受兄弟姐妹分离的痛楚。至于判给哪一方家长,取决于孩子在哪一方家长的照顾下,能更好地接受教育与成长,除了经济能力,是否做到真正的亲子陪伴,更是法官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于是便有即使女方出轨,但还是有法官把孩子判给了妈妈的”奇葩案例”,因为他们相信虽然妈妈不爱爸爸,但依然爱孩子,并且有能力让孩子更好的成长。结果爸爸不但没了孩子的监护权,还得支付出轨一方的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