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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撞伤人 患病求在外服刑 法官指监狱能照顾他

称左脚有伤,并罹患糖尿病一天需要打三次胰岛素,70岁阿叔闯红灯撞伤人后希望在外服刑,但法官表示监狱有足够措施照顾他的健康,判他坐牢六周。

被告谭福财(译音,70岁)面对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指控,他认罪后前天(7月21日)被判坐牢六周,并吊销各级执照四年。

根据案情,这起车祸发生在去年3月2日早上6时49分许,地点是往蒙巴登路方向的炮台路的支路口。受害者是一名19岁女生。

事发前,被告送妻子到樟宜机场后,行驶在在炮台路上。当他抵达上述路口时,交通灯是红灯,行人方向则是绿灯,受害者正在过马路。

结果,被告在经过交通灯时没有注意到红灯及有人在过马路,直接撞上伤者,并险些撞上走在伤者后方的另一名行人。

被告过后立即下车提供协助,而整个车祸过程也被被告车上的行车记录器全程拍下。

受害者过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救治,并住院六天。她被诊断左前臂和背部擦伤和右脚内踝骨骨折,需动手术医治。

被告昨早坐着轮椅,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他在庭上全程低头,神情凝重。

辩方律师在求情时称,被告左股骨有伤,并罹患糖尿病,因此请求法官轻判。律师称,被告每天需要打三次胰岛素,因此担心监狱无法提供,所以恳求法官判被告在外服刑。

控方回应表示,监狱内有足够的设施确保被告服刑时,同样受到妥善的照顾。法官也表示同意。

法官下判后,辩方律师表示被告上庭前在复健时脚部受伤,因此需要看医生,向申请法官展期服刑,而被告也将考虑是否要上诉。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展延至下个月18日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