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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模式研究(2):全球化定位及税收洼地战略

想像一下,新加坡的瞩目经济成就在300年前的世界是不可能发生的,那个时代没有大量的全球贸易需求,“要塞”式的港口价值不大;那时也没有大量的跨国企业,没有叫做苹果或通用的公司需要选定一个小岛来统筹周边十几个国家的数十亿人口的市场;这个小岛上一大半的经济发展是外国公司贡献的;小岛上的一些关注著某样东西价格变化的人上午在和远方的香港、东京的外国人交易,下午和远在欧洲的伦敦、法兰克福对接,晚上还不忘和纽约交流……

新加坡的发展离不开在全球化时代它自身的全球化定位,新加坡从全球化经济体系中获益甚大,这种获益不仅仅是如很多国家那样都在全球分工的效率提升中获益,也不仅仅是如系列文章上篇中谈到的利用转口贸易在全球贸易体系中获益,新加坡还从全球经贸体系中找到了一个税收“套利”的模式,给其带来了很大的价值。

新加坡的经济非常依托于全球化,以在新加坡的公司为例,外国控股公司占新加坡企业总量虽然只有18%,但雇员数量占到31%,对GDP的贡献占比更是达到62%(2018年),可见大型跨国企业对新加坡经济的影响。

事实上新加坡在吸引跨国公司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绩:香港吸引了不到1400家跨国企业设立亚太总部或其它形式的区域总部,东京、上海和北京在这方面的数字分别为531家、470家和149家;新加坡则吸引了4200家左右的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OECD,2016年)。其中全球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中有46%把亚太总部选定在新加坡,而在百大科技跨国公司中这一数字更是高达59%,这些公司中不乏微软、谷歌、亚马逊、苹果、星巴克等巨头。不局限于区域总部的话,入驻新加坡的大大小小的外国公司多达26000余家,其中10000家以上来自北美、欧洲和日本。

新加坡为什么对跨国公司这么有吸引力?这是因为新加坡以全球化为定位设计了一套一个小岛国如何在全球化时代获益的机制,其中吸引跨国企业设立区域总部是其中关键环节。

吸引跨国公司的首先是新加坡多方位的税收洼地优势。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这比大部分的重要经济体要低,如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德国的综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9.9%(其中中央税率15.8%,地方税率14.1%);也低于OECD的平均水平21.5%(2020年)。在亚太地区比新加坡所得税率低的主要经济体只有香港的16.5%,但是新加坡有多种对企业的税收折扣政策和新设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拉低了实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如符合条件的区域或全球性贸易公司可以适用5%或10%的优惠企业税率;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所得可享受5%、10%、12%或13.5%的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财务管理公司,可享受8%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很多公司的研发费用、知识产权收入可享受100%甚至更多的税务抵扣和奖励。对于总部经济,更是有着相当力度的所得税优惠,对于把区域总部或全球总部设立在新加坡的公司,在特定时期内可享受免税、5%或10%的优惠税率,优惠幅度取决于新加坡总部在该公司的重要性,而重要性根据多重因素决定,包括职员数量、企业的开支和雇员的质量等。

新加坡还不征收资本利得税,这对跨国公司也是巨大的吸引力,在处置一笔投资收益时,相比在有资本利得税的国家(如美国15%、中国20%、韩国30%、丹麦42%),这些公司的实际所得差异巨大。在符合一些条件的情况下,新加坡公司的境外子公司汇回股利时可以免征股利税,这让很多跨国公司乐意将新加坡公司作为中介,把股利留存在新加坡,避免直接分红回母国总公司缴纳股利税。新加坡还和50多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避免跨国公司们的双重被征税问题,降低企业成本。

企业需要人才,新加坡除了具备有吸引力的企业税收环境,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很有吸引力,新加坡个税实行累计税率制,最高档为22%,显著低于美国税改后的37%,英国、德国、中国等很多国家选定的最高档45%。根据我们的简单测算,对于一个已婚并育有一子的年收入为96万元的中年人,考虑到养育子女免税额、供养父母免税额等,其一年大约需要缴税83700元,这一数字大约是在上海工作的同收入人群的一半。新加坡还在2008年取消了遗产税,这对一些高收入人群也有一定的吸引力。

要吸引跨国公司建设总部经济,还需要有对跨国企业友好的营商环境,这往往包括与英美接轨的可靠法治环境、资本和信息的自由流动、以及吸引高端人才的生活环境(教育、医疗、住房等)。在2020年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中,新加坡排名全球第二,仅次于新西兰;而在美国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2020年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排名中,新加坡综合得分同样高居第二,仅次于香港。

资本自由流动是总部经济的必要条件。新加坡没有外汇管制,国际资本可以自由流入流出。跨国企业的利润汇出无限制也无税费。

法律体系方面,1826年英政府授权东印度公司对新加坡的主权后,新加坡就开始使用英国的法律体系;建国后在沿袭英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做过一些调整,比如1995年取消了陪审团制度。虽然西方一些媒体对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也有一些批评的声音,比如对《内部安全法》的使用。但总体而言,新加坡的法律体系高度与欧美接轨,得到了跨国公司们的信任。在The World Justice Project 2020年公布的全球法治水平排名中,新加坡也高居全球第12位。

高端人才的生活成本方面,新加坡的私人住宅平均价格约为每平米1.55万新币,虽然位列全球各城市的房价高位,但仅为中国香港的一半左右,永久居民还可购买新加坡祖屋。此外,新加坡教育水平领先,国际学校名额充足。总体而言,相比竞争者香港,新加坡因更好的宜居程度对高端人才也颇具吸引力。

这些广泛的、极具吸引力的税务激励、资本自由流动和其他优越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并且激励跨国公司将新加坡作为全球或亚洲的运营或投资中心、集团内部资金调配的中心,即所谓的总部经济。甚至也会激发一些跨国公司进行转移定价把利润更多的留在新加坡以适用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这种税率洼地战略的核心目的是把原本分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商业活动吸引过来,一方面扩大了税基,所以在低税率的情况下依然可能获得更多的税收;另一方面,聚集而来的企业、商业活动带来了投资、就业和相关服务等。整体计算下来,低税收带来的产业转移效应可能远大于税收收益本身;比如开曼群岛是彻底的税收洼地,完全没有直接税,即没有任何公司税、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但开曼群岛按购买力平价调整后的人均GDP接近世界前十名的水平。

利用类似的税收洼地战略的国家和地区不只是新加坡,爱尔兰是另一个典型案例。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只有12.5%,远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而且大型跨国企业还可以通过谈判获得更低的税率,据披露苹果公司在爱尔兰的业务一度可以享受低至2%的所得税率。税收洼地效应吸引了很多跨国巨头在爱尔兰设立海外或欧洲总部,如苹果、谷歌、微软和facebook等;也使爱尔兰成为了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和欧盟最大的跨境人寿保险提供地。爱尔兰凭此优势在欧盟中取得了亮眼的经济表现,过去10年爱尔兰的GDP复合增速为6.5%,远高于欧盟的0.8%。

除新加坡和爱尔兰之外,摩纳哥、瑞士、香港等国家(地区)也使用了类似的策略。其中有些国家更侧重于通过个人所得税洼地吸引高净值人士移民的方式,和新加坡、爱尔兰的模型有所差异。开曼群岛、百慕大、英属维京群岛(BVI)是更极端的模型。但这种策略的参与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经济规模较小的国(地区),大国则无法在整个国家运用同样的策略(除非建立特区),因为超低税收必然带来整个国家收支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