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建安在商场厕所拿出手机偷拍12名男性如厕。(档案示意图)
(新加坡29日讯)28岁大马男子在商场厕所拿出手机偷拍12名男性如厕,过程长达50分钟,被判坐牢3周。
这起案件于2019年9月30日下午5时,在巴耶利峇广场(Paya Lebar Square)的一个厕所发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林建安(28岁,大马籍)共面对10项包括抵触刑事法典第447节擅闯条文,以及影片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当天被告和同事一同到商场将薪水存入银行,之后同事先行离开,被告则心血来潮想到厕所偷拍男子如厕。
他来到一楼男厕的第三个隔间等待,一发现有人进厕所后,就拿出手机从上往下拍。
他在厕所待了近50分钟,共拍下12名男子如厕的视频后,终于被最后一名男子发现。后者小解到一半时,抬头望见被告的手机,尝试将手机抢过来,但手机最后掉落在被告的隔间。
男子于是冲出隔间,推开被告的门,此时被告尝试藏起手机,并尝试删除视频。
男子要他交出手机但被告不肯,挣扎中,被告弄伤男子手腕。被告最后才妥协,和男子一同到保安处,让保安人员报警。
律师替他求情时称,由于被告是大马人,自知可能因此被遣送回国,而这已是对他的一种惩罚。
法官下判时指出,今年来偷窥案件显著增加,而被告虽为初犯,却在厕所里待了近50分钟,判刑需起阻吓作用,最后法官判他坐牢三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