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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会更新零售业SOP·员工须记录是否有冠病症状

(布城4日讯)国家安全理事会(MKN)推出更新版的零售业标准作业程序(SOP),要求所有零售业者不只是每日要帮员工量体温,还要记录员工是否有出现冠病症状,如发烧、咳嗽、喉咙痛、伤风或呼吸困难。

客户只需量体温

至于客户,只需要记录体温即可。

更新版的SOP在员工健康检查的解释中写道:“向员工提问,并进行冠病症状的检查,如发烧、咳嗽、喉咙痛、伤风或呼吸困难。”

“如果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或有症状,员工不被允许进入店内,必须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根据SOP,必须遵守以上规定的零售业包括:

1. 购物商场

2. 超市/霸级市场

3. 百货公司

4. 药房

5. 服装及服饰精品店

6. 便利商店/迷你市场

7. 洗衣店(包括自助式洗衣店)

8. 餐厅

9. 汽车维修及零件店

10. 家具店

11. 金饰店

12. 电器及电子商品店

13. 书店及文具店

14. 五金店

15. 宠物食品店

16. 眼镜店及光学器件店

17. 油站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