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岁女子杨琇雯(译名),为了减肥去做抽脂手术,却因医生在抽脂手术中的疏忽行为,而不幸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前天(11月26日)法庭裁定,外科医生符志汶(译名)需赔偿559万9557新币。
(图源:Sammie W. King)
2013年6月28日,杨女士却在手术开展后的4.5小时后,宣布死亡。事隔七年后,杨女士的丈夫起诉医生。
小补充
2010年7月,杨女士第一次寻求符医生的协助,进行大腿抽脂。
2011年7月,杨女士再次寻求符医生,抽取腹部的脂肪,填充到大腿。
2013年6月,杨女士再次找符医生,因为她对抽完脂后的大腿曲线并不满意,希望医生帮她完美大腿曲线。
手术后,她的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并出现并发症;坐起来咳嗽再躺下后,就没再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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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疏忽?
前两次的手术都没有出现这些症状,第三次的手术到底出了什么错?诉方这么分析:
符医生手术前,没有清楚且详细地向杨女士分析手术风险。看诊记录显示,两人的讨论主要围绕手术费。
手术记录也不完整,甚至出现令人费解的修改痕迹。
杨女士陷入昏迷后,符医生24分钟后才拨电呼叫救护车。
杨女士的死亡原因是脂肪栓塞综合症,也就是脂肪阻塞了她的血管,以致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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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偿560万?
杨女士的丈夫究竟是怎么算?
杨女士生前是制药公司高管,年收入约42万。她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支柱。
当年,家中还有两个正值青少年的儿子,13岁和17岁。杨秀文当时也还在奉养父母。综合以上,法官判给杨女士的先生140万,大儿子9万7千,小儿子12万2千,和供养双亲9万4千。
杨女士生前投资的产物、股票等,也被纳入赔款的额数。法官判给380万。另外还有遗产索赔,包含丧葬费、诊疗所医疗费,和家属丧亲精神赔偿,共3万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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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怎么说?
为什么法官会认定诉方赢?
法官说,他认为符医生是一位称职的外科手术医生,但不是受专业培训的抽脂医生。所以抽脂程序并不够专业。
杨女士发生并发症时,符医师没有马上呼叫救伤车,耽误了急救时间。身为医生,他应当即时处理。
符医生原先还怪罪国大医院的医生没有即时抢救,造成杨女士的死亡,但后来取消控诉。
符医生未能像一名称职的医生完成手术,疏忽行为导致病人丧命。
报告显示,符医生为杨女士进行注脂肪的手术时,用的是一支“钝末端注射针”,置入脂肪到杨女士的腿中;后续治死的原因就是脂肪栓塞综合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