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中学男教师“追求”15岁女生并约她出游,期间在车上亲吻、抚摸、性侵她,甚至叫女生幻想他为前男友,要她帮他手淫。
被告是33岁的男子,案发时他是一所中学的英文以及文学老师,他被指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性侵的罪行,昨天出庭认罪。受害者当时只有15岁,就读中四。
根据案情,2016年被告开始发送讯息给女生,两人开始通讯聊天。被告曾邀受害者加入他所负责的辩论队,但被对方拒绝。
2017年2月,被告两度约受害者见面,一次是专程买了咖啡和她在校园食堂聊她前男友的感情问题,第二次是晚上在受害者住家楼下。
33岁男教师先后对两名15岁少女下手。(示意图)
2月25日下午,被告再次邀受害者见面,并叫她不要和任何人说。
被告傍晚开车与她会面后,先是赞了她的样貌,再以玩牌名义把她载到淡滨尼一带。受害者当时坐在前座,穿着长袖衣和牛仔裤。
被告将车停在露天停车场后,提议留在有冷气的车内,期间则开始抚摸她大腿和颈项,问对方是否信任他。
受害者感到不知所措只回应是。被告亲吻她的脖子、解开她的衣服伸手进入胸罩,吻她的胸部,受害者未作出反应。
被告随后将手放进受害者私处,问她是否喜欢。受害者感到不适,捉住了他的手腕,成功制止。
然而被告却叫女生幻想他为前男友,继续亲吻她,甚至问她是否有见过男生下体、再脱下裤子露出下体,将受害者的手放在他阴茎上,叫她手淫。
此时的受害者闭上了眼睛,拒绝被告的要求,将手移开,表示自己不舒服。
被告随后请她吃快餐,最终在晚上送她回家,临走之前嘱咐受害者不要告诉任何人。
惊动校方介入女生向同学倾诉,过后“旷课”惊动校方介入从而揭发这起事件。被告也对另一名15岁少女下手,向她播放性爱视频。
案发后,受害者在所有社交软件上阻挡被告的联系。2月27日,女生在学校告诉多名好友这件事,之后便没上学。校方后来知道被告和女生的事,于3月2日派人到女生家进行家访,过后带她去报警。
控方指出,被告和受害者是师生关系,他的行为不但触法,也违反了教育部所列出的守则,滥用了信任。被告预谋干案,虽然不是受害者的老师,却和受害者联系,甚至开车到组屋楼下和她会面。被告的行径让受害者心理受创,让她不相信刚认识的人也不断回想起事件,甚至为了避开被告不去学校,且当年又需要应付O水准的考试。
控方认为,刑罚须起威慑作用,恳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4年。被告也对另一名15岁少女下手,向她播放性爱视频,抚摸她大腿。这两项控状将在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案展11月26日下判。
在学校受欢迎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学校很受欢迎,时常会与学生相聚,目前已离职。
律师指出,被告知道自己面对坐牢的刑法,已辞去教师的工作,现在做兼职工作。被告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事件也让他心理受到影响,需要看心理医生。
被告重犯的几率低,在受害者说不适后也停手,因此求法官轻判。
教育部受询时指出,被告于2018年9月已不再受雇于教育部。教育部严肃看待职员的不当行为,会毫不犹豫对没有遵守纪律和行为标准的职员采取处分的做法,包括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