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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对违规金融机构和个人零姑息,以保护投资者

新加坡一向以透明的金融管理制度和严明的法律体系而著称,新加坡当局对失信违规行为更是采取了“零姑息”的态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去年1月至今年6月的18个月里,向违例的金融机构和人士共开出1500万新元罚款,并把九人定罪。

这1500万新元的罚款金额中,有1170万新元属于民事罚款,其余330万新元是销案罚款。后者主要涉及违反反洗黑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及反恐融资(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简称CFT)条例。

新加坡金管局MAS调查的范围包括市场滥用,例如局内人交易、虚假交易以及违反公司披露,这些行为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扭曲,创造虚假市场并破坏公众对新加坡资本市场的信心。对此,新加坡金管局执法局司长包佩玉说:“严厉的调查和严格的执法对于吓阻不当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维护投资者信心是必要的。”

在相关调查中,新加坡金管局发现了本地首起局内人的“抢先交易”(front running)。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名交易员和股票行一名股票经纪串通,利用内幕资料,在七年内牟利逾800万新元。 

三人被法庭判坐牢20至36个月,新加坡金管局也向三人发出13至15年的禁令,并在调查过程中起回243万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