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4岁的新西兰籍男子,因在新加坡长达七年间多次非礼其干儿子,被国家法院判处四年零九个月的监禁。该男子原为新加坡公民,在移民新西兰后仍每年返回新加坡探访,并在干儿子家中过夜时犯下罪行。
案件发生在2002年至2008年期间,受害人当时年龄介于11岁至18岁之间。受害人父亲去世后,将被告视为父亲般的人物。被告每年从新西兰返回新加坡一至三次,期间常在受害人家中留宿。据控方透露,被告与受害人同床而眠时,多次趁机进行不当接触,甚至在受害人熟睡时对其进行猥亵行为。
受害人回忆,被告最初以一起洗澡为由,指导他清洗身体,甚至在他因理发不满意而哭泣时,以拥抱和道歉为借口拉近距離。随着时间推移,被告的行为逐步升级,受害人虽感到困惑和羞耻,却因年幼无知及对被告的依赖而不知所措,只能在夜里假装熟睡或躲避。直到2008年,受害人与一名女同学建立恋爱关系并告知被告后,此类行为才告一段落。
多年后,受害人在2023年寻求法律援助并报案。庭审中,被告否认所有指控,声称从未有过不当接触,仅承认曾与受害人一起洗澡,并辩称仅以口头方式指导受害人,且仅用香蕉做过一次示范。然而,法庭认定受害人证词可信,其陈述坦诚且一致,且有文件、证人证词及录音佐证;而被告的供词则存在矛盾,无法合理反驳指控。
被告被控七项非礼罪名,法庭最终裁定其罪名成立。原判刑期为四年零三个月外加鞭打13下,但因被告年过50岁,无法执行鞭刑,额外增加六个月监禁替代鞭刑。目前,被告以3万元保释外出,并针对定罪和量刑提出上诉。出于保护受害人隐私的考量,相关报道不得披露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