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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动态 中国—新加坡持续发展经济合作

01中国—新加坡持续发展经济合作

近日,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副局长许达芬女士分析了中国—新加坡经济合作发展,有关内容如下:

图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新建交30周年,总体上双边发展势头良好、关系紧密、合作领域广泛。中新之间多个政府间合作机制,加深了中新企业界在投资和贸易的合作。合作机制中包括新加坡和中国八个省市所成立的经贸合作理事会。

在30周年经贸合作历程中,两国探索出了宝贵的合作经验,1994年启动的苏州工业园区,2007年启动的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中新企业提供了又一个合作平台。谈到创新,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具有最新代表性。

中国经济多年来稳健增长,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也有效地实施了防控措施,成为首批从疫情中复苏的主要经济体。中国仍然是新加坡企业投资和经商的首选地之一。

信息来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02从新加坡飞中国需双阴证明

11月3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发布通知: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2020年11月8日起,自新加坡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旅客(含快捷通道旅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简称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绿色二维码。

要从新加坡直飞回国,登机前必须出示前2天(48小时内)内的“双阴性”检测证明,注意是采样的时间为2天内。

信息来源: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03罗照辉同新加坡外交部罗家良视频会晤

2020年11月4日,外交部副部长罗照辉同新加坡外交部第二常秘、东盟事务高官罗家良举行视频会晤,就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筹备工作交换意见。

图源:外交部

罗照辉表示,愿与新方密切配合,办好即将于下周举行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推动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罗家良积极评价东盟—中国关系,高度赞赏中方长期以来致力于推动东盟—中国关系发展和区域合作,携手抗击疫情,推动经济恢复,尽快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促进本地区稳定发展与繁荣。

信息来源:外交部

04中新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会议召开

11月4日下午,中国-新加坡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与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庄泓翔共同主持。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

杨万明表示,中新两国司法机关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务实合作,依托圆桌会议、联合工作组会议等机制,围绕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法官培训、司法案例、外国法查明等议题展开交流,达成诸多共识,取得丰硕成果。

庄泓翔表示,将认真研究此次联合工作组会议达成的共识,进一步就双方感兴趣的内容开展交流,推动两国司法合作更上一层楼。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

05中新云端研讨疫情期间全球航空业

10月30日,中国民航大学、新加坡民航学院在“云”端联合举办“见证与蜕变:疫情期间全球航空业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研讨会。新加坡民航局副局长黄智超、中国民航大学校长董健康讲话。

图源:中国民航大学

董健康指出,在全球航空业逐渐迎来复苏的重要关头,中国和新加坡的专家围绕疫情期间全球航空业面临的挑战与应对开展专业研讨,提出专业性意见,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制定应对策略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支持。期待双方同心协力,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黄智超在致辞中表示,今年2月中国民航大学与新加坡民航学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确立伙伴关系。本次研讨会汇聚优秀人才交流思想,共同寻找应对困难挑战的答案,期待以此为契机,双方的伙伴关系提升到更高高度。

信息来源:中国民航大学

中新合作百科全书

中国—新加坡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

2019年5月8日,中国-新加坡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新加坡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中方组长杨万明主持会议。

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成功举办,双方围绕共同感兴趣的议题深入交流,对即将召开的第三次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进行规划,达成诸多共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新加坡最高法院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的贡献。

杨万明表示,中国-新加坡最高法院联合工作组机制是两国法院积极落实两国领导人互访成果的重要举措之一。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联合工作组”新方组长庄泓翔表示,希望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上深化双方交流合作,推动两国司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