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16岁男生“搭讪”40岁妇女,一路跟着她,被质问是不是要跟着她回家时竟出手袭胸。
被告11月4日除了承认一项非礼罪,也认下以言语和举动侮辱2名女生尊严的两项控状。控方基于他年纪轻,不反对提呈缓刑监视报告。法官下令提呈报告,案展12月16日下判。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中四学生。在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由于被告案发时年龄低于18岁,媒体不能报道他的名字。
案情显示,今年2月4日下午3时许,受害者到实龙岗北1道组屋的咖啡店买食物,被告在一个交界处向她问路,她为他指出对面的巴士站后走开。
但被告继续尾随受害者到咖啡店,途中跟她说话,但受害者不理他,买了食物后就要回家,被告却继续跟着她。
两人走到一座组屋时,受害者停下脚步,质问被告是不是要跟着她回家。被告答说“不是”,然后伸手触摸她的右胸。
被告也曾向两名分别18岁和16岁的女生“搭讪”,以言语和举动侮辱她们的尊严。
案情显示,3月31日上午10时50分,18岁受害者在实龙岗一个巴士站下车,准备去咖啡馆面试。被告拍了她的左肩膀,声称认识她,但她说他认错人后走开。被告继续尾随女生,想跟她说话,跟着女生走进咖啡馆,跟她坐在同一张桌子,与她面对面。被告一直盯着女生胸部看,满口不堪入耳的话。
7月8日下午,16岁受害者放学回家,被告走向她,要她解释“色情”和“淫荡”的意思,被告说自己“淫荡”,所有女性都是“性玩物“。女生感到不自在,折返学校,被告还尾随在后。女生走进学校,把事情告诉同学,学校教师知道后报警。
被告求情时表示知错,感到后悔,并告诉法官他会改过自新。
来源:8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