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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备忘录》签署,搭建沪新两地律师交流新平台

近日,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备忘录签署仪式举行。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新加坡律政部国际与咨询署总司长王淑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新加坡律师公会副会长岑慧敏分别代表4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本次备忘录旨在现有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共同开展落实互派律师实习和组织交流考察等交流合作项目,增进对沪新两地律师服务业的了解,共同提升律师专业素养。通过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有效推动沪新两地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合作交流,促进两地律师服务业的发展和繁荣,为两地法律人才沟通提供有效的途径。

吴坚勇强调,上海和新加坡有着许多共性共识,在法治领域也各具优势和特色,签署律师交流项目备忘录更是两地在法律服务领域深化合作交流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两地法律服务互促、法律制度互通、法治经验互鉴,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发展,为沪新全方位合作新篇章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王淑明表示,自启动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计划以来,通过三年多的辛勤努力,目前就共同开展互派律师实习和组织交流考察等合作项目已达成全面共识。这是新加坡律政部第一次与世界任何一个城市签署双方律师定期交流项目合作备忘录,凸显了新加坡与中国、新加坡与上海的亲密关系。本次签署备忘录标志着新加坡与中国、上海的法律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提升。

据悉,备忘录的签署作为沪新合作理事会本年度合作项目成果,在沪新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展示。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林海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