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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60年代新加坡华人自治模式的变化与发展

新加坡华人自治模式几乎与新加坡的开埠同期出现,它是十九世纪华人在新加坡汗泪耕耘的重要见证。在新加坡华人自治模式下,当地华人虽然处于被迫接受殖民统治的屈辱地位,仍在利欲熏心的英国殖民官员的眼皮下,凭借着自己的劳动付出和聪明才智,在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同时,为族群发展争取更为安定的社会环境,铺就了新加坡建设发展的基石,还在无形中成为了新加坡与中国文化交流的使者。

英国殖民者对华人自治模式的实践

新加坡对于英国本土来说天高水远,英国政府对其的最终构想是建设成国际港口,实现英国在海外的利益。新加坡及其周边地区等东南亚殖民地对于英国殖民政府来说是无需成就太多政治利益的,他们不希望将更多的国家机器置于其中,徒增成本。

因此,英国殖民者为省去庞大的官僚队伍,并避免殖民地人民的联合反抗,更加倾向采用殖民地民族自治模式,决议在新加坡等地效仿荷兰殖民者的甲必丹制。

在东南亚的殖民史上,甲必丹制的历史悠久。荷兰人依靠该制度发展了殖民地经济,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殖民地的社会治安,尤其是华人颇为适应这一制度。

华人数量多,族群意识明显,表现出强烈地听从本民族领袖的倾向。甲必丹作为族群领袖,首要应维护本族群的利益,周旋于殖民者同土著王公之间必然会产生不得已的隐衷,这就需要甲必丹运用处世智慧来化解本族群与当地统治者之间的各方面冲突,为族群谋求较好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

甲必丹的个人品质同交际能力对于本族群是异常重要的:在华人内部,绝大多数甲必丹深明大义,竭力消弭殖民者与本族群的矛盾,维护族群利益,深受华人爱戴;但也有极少数甲必丹奴颜婢膝,甘当殖民者的爪牙,枉顾族群利益,不仅没有为改善族群的生存环境起到作用,还为虎作伥、残害同胞,为族群所不齿。

新加坡华人甲必丹的产生一方面源自英国殖民者的经验借鉴;另一方面在于英国殖民者对新加坡华人的族群认可。甲必丹制虽然有许多利于新加坡华人发展的益处,但这主要是由于其符合华人的族群特性,并非是殖民者的主观用意,掩盖不了其是殖民者实行间接殖民统治的实质。

一旦新加坡的甲必丹制同英国殖民者的殖民地规划有所冲突,殖民者一定会优先放弃甲必丹制。

当1826年新加坡同槟榔屿、马六甲一起归入海峡殖民地的行政区划时,这三个区域的甲必丹制都被废除也就不足为奇了。英属海峡殖民地成立后,新加坡的甲必丹制被制除,英国殖民者仍未对当地华人社会进行直接管理。新加坡的华人移民有的来自周边地区,有的则是从中国的福建、广东而来,他们皆能适应族群自治的模式。

华人的族群特性极易适应甲必丹制,在新加坡的华人不愿意英国殖民政府过多参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大多渴望这一模式的延续。

英国殖民者也明白顺应新加坡华人的族群特性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劳动价值。此时新加坡华人社会涌现出了一批精英,他们多是商人,关心华人命运,活跃在社会中,在华人中很有威望,成为华人领袖,管理华人事务,满足了华人民众的心理诉求。

华人领袖中的一些人同英国殖民者交好,获得了他们的认可,最终获得了太平局绅的称号。

这一头衔帮助这些新加坡华人领袖在社会上形成更加多样的良性互动关系,他们与英国殖民者保持互为利用合作的关系,与华人秘密结社多有往来,与清政府的关系也走向和解。

这些关系更多地是以多边形式存在于新加坡华人社会中,以太平局绅为代表的华人领袖更加游刃有余地参与到新加坡华人社会的自治之中。

太平局绅制是甲必丹制模式的延续,是英国殖民者继甲必丹制之后的新加坡华人自治政策的主要体现。整体来说,华人太平局绅对新加坡华人事务的管理为华人的发展提供了稳定良性的社会生态环境,虽然这在客观上受益于英国殖民者的华人自治政策,但根源在于太平局绅为代表的新加坡华人的自我奋斗。

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加坡社会产生了新变化,加速了英国殖民地官员介入当地华人事务的举措。新加坡华人内部渐趋恶化的社会问题,使得英国殖民地官员如坐针毡;英国本土人道主义思想的东来,引发了殖民地官员对华人下层认识境况的思考;清政府侨务政策的转变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殖民地官员争取新加坡华人的民心。

英国殖民当局最终于1877年在新加坡成立由英人领衔,华人领袖辅助的专门管辖华人事务的华民护卫司署,其成立是新加坡华人自治模式萎缩的的写照。

华民护卫司署在与清政府驻新领事馆就管理新加坡华人事务的较量中占尽上风,从客观上来说有一定的贡献,尤其是在设立保良局以救助妇孺和控制秘密结社以维护治安上作用突出,促进了新加坡华人社会风气的变化乃至整个海峡殖民地的发展。

但华民护卫司署其实质为殖民机构,行动的出发点必然是为了维护英国的利益,其加强了对新加坡华人社会的干涉,还侵犯了清政府驻新领事馆管理新加坡华人的正当权利,归根结底是作为英国施行殖民统治的机器。

新加坡华人社会在华人自治模式下有所发展,但仍要看清英国的华人自治模式本质上只是殖民者榨取华人劳动价值的魔杖。英国殖民者采取新加坡华人自治模式时有以下显著特点:其一,英国殖民者对新加坡华人的态度长期较为温和,不曾有过屠杀华人的行径。

原始新加坡的领土主要为岛屿,面积较少,原住民数量同样稀少,土著王公的行政力量微乎其微,法律条文的签署更是排除了原有势力那极其薄弱的政治影响力。

十九世纪中早期,海外华人与中国的政治联系几乎不存在,中国政府也几乎视新加坡华人为无物。莱佛士登陆新加坡后很快便能在此长期一家独大,经济建设始终是他们最为迫切的要求,而经济建设最大的倚仗是华人。

在整个东南亚殖民地,其他殖民者对华人及其他受压迫民族采取高压政策而导致的当地经济凋敝绝非个案,其中以荷兰人尤为残暴。马克思直言不讳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罪恶,完全以赚钱为目的,比西印度种植园奴隶主还要贪得无厌,利用专制制度机构榨取人民血汗。

明古连在英荷条约签订后成为荷兰的殖民地,当地居民历来视荷兰人的统治手段为暴政,这样的民意之下,明古连的经济长期发展不起来。前车之鉴历历在目,英国殖民者不会愚蠢到重蹈覆辙。

后来英国殖民者加强对新加坡华人社会生活的介入,华人群体对此有很大的反弹,英国殖民者仍能保持较为理智克制的态度。

华民护卫司署成立以前,因这种原因直接引发的较大规模的华人骚乱共有三次,新加坡殖民政府虽然有使用武力镇压,但双方始终没有步入剑拔弩张的状态,没有引发大规模的伤亡。甚至,英方还曾采用劝说方式以期直接平息骚乱,而没有借机大做文章。

这是由于英国殖民者考虑到新加坡的华人人多势众,整体上较为团结,而自身在新加坡乃至海峡殖民地的武装力量都非常薄弱,发生官民冲突形势不利。另外当时主政的英国殖民地官员大多不认为华人是穷凶极恶之辈,没有必要矫枉过正、赶尽杀绝,与华人交好更有利于新加坡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利大于弊。

其二,英国殖民者管理新加坡华人的主要趋势是由弛至紧。在华民护卫司署成立以前,英国政府予以承认的新加坡华人族群领袖主要是担任甲必丹和受封太平局绅的人士。

那时的新加坡华人以站稳脚跟作为奋斗目标,没有能力反抗殖民者;而殖民地官员多不通汉语,一心只想着经济收益,只要新加坡华人社会内部风平浪静,为殖民地创收,他们就不愿意多费力气,认为依靠华人甲必丹和太平局绅来管理华人足矣,对于华人的管理较为宽松。

然而华民护卫司署成立前后,华人在新加坡形成了令殖民者忌惮的势力,他们的反殖民斗争意识正在觉醒。

而英国殖民地政府内部逐渐有了精通汉语和华人风俗习惯官员加盟,他们在异地已经具备了直接管理华人的经验,对于介入华人事务有心也有力,华民护卫司署成为他们管理新加坡华人的殖民机器,这一时期英国殖民者管理华人的手段逐渐严厉。

英国殖民者干涉新加坡华人自治时主要依靠政治管理手段,不太倚仗经济制裁,而文化同化的方式主要针对华人上层社会,受众很有限。英国殖民者的政治手段主要有两种:前期通过修改法律干预华人社会,后期则通过建立英人为最高长官的华民护卫司署,直接参与到华人自治之中。

英国人自诩为文明种族,要以文明的方式为自己的殖民统治洗白,法律和行政组织是他们美化殖民统治的工具。

从法律法规的干预到行政组织的构建,反映了英国殖民者从生活到政治层面对新加坡华人自治权利的收拢。这是殖民者的权力游戏,先是通过限制涉及新加坡华人衣食住行的林林总总予以试探华人的底线,华人若强烈反抗则随之松弛,一个巴掌一个蜜饯,在这个阶段中,华人总是处于同一个立场之中,至少不是对立面。

待到时机成熟之时,华民护卫司署成立,直接吸纳华人上层精英,殖民者在背后玩弄权术,挑拨华人各阶层的关系,新加坡华人内部一定程度上出现分裂。新加坡华人经济与殖民地整体经济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华人是英国殖民者发展新加坡经济的主要倚仗对象,对华人动用经济制裁手段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