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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国的研究来救赎美国,一个最懂中国的美国历史学家

第2章 了解中国

1929年秋天,我来到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Balliol College)。比起以往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更接近中国。事实上,牛津大学并不是开始中国研究的好地方,它不开设中文以及中国历史方面的课程。我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采用迂回的方式探索中国问题,之后又花费了多年时间从事研究,最终我从一名研究生转变成为一位中国问题专家。

我现在认为,在牛津的那段时间所经历的困难并非坏事,我善于将不利转化为有利,这使得我在中国问题研究的道路上摆脱了常规方法——像19世纪西方人做的那样,主要从英国人的视角探讨现代中国。生活在英国,并且学会了模仿大英帝国的观点,这是我在中国问题研究道路上的初步经验。

1929年的牛津大学要比哈佛大学更加具有世界性。(或许今天依然如此。)大多数历史的以及世界性的东西似乎都在此有所体现。在牛津大学,你会觉得这里积累了太多的文化财富,即使只是吸取其中很小一部分,也会让你觉得筋疲力尽。相对于牛津大学大量的学业以及传统,单个学者似乎显得很渺小,同时配给个人的图书馆资源不足以支持他们进行研究。哈佛的威德纳(Widener)图书馆在哈佛拥有很高的地位,而牛津的博德利(Bodleian)图书馆却成了观光胜地,只有在冬天有限的白天时段,学生才能够使用它。威德纳图书馆即使晚上也会灯火通明,像灯塔一样,照亮整个哈佛校园。但是在牛津大学要想找一本书就像是寻找宝藏一样困难。我的一位导师告诉我:“我想你可以在布雷齐诺思学院(Brasenose College)找到一本曼德维尔(Mandeville)的书,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试着到万灵学院(All Souls College)去找。”总之,学术研究的设施配置,诸如联合目录和馆际互借,仍然很不发达。我没有感觉到有什么激励创新的因素。

或许这反映了牛津大学的主要功能就是培养统治精英。尽管贝利奥尔学院被新式学院紧紧追赶,但是它依然是牛津大学中最负盛名的学院。我感到自己离大英帝国的核心越来越近了。贝利奥尔学院创始于1263年,和哈佛大学一样,它们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乔伊特(Jowett)任院长期间(1870—1893),贝利奥尔学院培养了大批帝国行政人员——不仅有殖民地总督,如寇松(Curzon)、米尔纳(Milner)、额尔金(Elgin),还有至少六分之一的印度行政官员。在乔伊特之后第四任院长A. D. 林赛(A. D. Lindsay)的管理下,勤奋工作和关注社会的传统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在1928年的牛津大学统考中,42%的贝利奥尔学院考生获得了优异成绩。

威廉·杨德尔·艾略特(William Yandell Elliott)曾为我向牛津大学写过推荐信。他是哈佛政治系的教授,也是林赛的学生。而在我的自荐信中,我就像罗兹家族的监护人对一位朋友讲的那样,把自己变得像“赫拉克勒斯[1]与耶稣基督的结合体”。但是这样的自信并不能解决我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如何在一个并不存在的中国问题研究机构中破天荒地开始中国问题研究。

查尔斯·韦伯斯特推荐我从马士(H. B. Morse)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入手,于是我从英国订购了全套厚厚的三大卷,并在横渡大西洋的途中研读它们。我睡在“新阿姆斯特丹号”正对着螺旋桨上方一个减价的次等舱里,旅途中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阅读有关鸦片战争的章节,这个主题让我很有些不舒服。马士博士对英国官方记录的总结表明英国对于清王朝的压迫一直持续到1860年,他们攫取种种条约特权,并且从此加强了对这个王朝的影响和控制。

在牛津,我首先报名攻读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专业的文学学士学位,这和我之前在哈佛攻读的历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比较相似。之后,我决定攻读英国对华政策和英中关系方面的学术研究学位。当然,这促使我开始研究大英帝国在19世纪的中国所建立的正如一些人所说的“非正式帝国”,这是中西对抗的主要方面。

显而易见,我必须学习汉语。我首先必须完成文学学士学位,这要花费一年的时间。然后再攻读哲学博士学位。这里的学位体制与美国的体制不同,攻读牛津大学的学位不要求准备田野调查,也不作语言或是相关的课程方面的要求,只是需要一份论文,简直是一笔交易。这里开始研究工作也没有什么研讨会,事实上,根本没有历史学或相关的研究机构。我必须完全靠自己摸索。

我注意到,1874年哈佛大学毕业生马士在成为研究中国对外关系方面的史学家之前,曾经在中华帝国海关总署工作了35年。在他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的序言中,马士说他一直计划用总税务司罗伯特·赫德爵士(Sir Robert Hart)的日记来写海关历史,但是赫德的后人拒绝了。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讲,我不得不通过伦敦的英国外交部的信件来接近中国,并且我决定将这种特殊的中英机构——中国海关作为我研究中国的出发点。

我的文学士论文导师由一位退休的传教士、中文高级讲师苏慧廉(Willian E. Soothill)博士担任。苏慧廉是一位极其友善的老人,他向我解释他正在校对他的中国佛教术语词典,所以他很高兴在下午茶的任何时间与我会面。不过,至少他同意帮我给已经退休不在伦敦的马士写信。

作为赫德早期委员会成员之一的杜德威(E. B. Drew)则是1864年哈佛毕业生,曾为海关招募了包括马士在内的4位1874年哈佛毕业生。1924年,马士参加了哈佛毕业50周年校友会,被授予荣誉文学博士称号。他没有子女,而他的妻子则是反华人士。(“他们会毒死你。”她告诉我。)对于大多数委员来说,中国海关总署是充满使命感、需要奉献终生的机构,而作为一个年轻的哈佛毕业生能够对此抱有兴趣,自然而然会对住在伦敦郊外坎伯利(Camberley)的退隐生活增添乐趣,因此马士邀请我去他那里做客。

我看到马士是一位衣冠整洁而又机警的老绅士。他刚刚完成了第五卷《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历史纪要》(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这是一套巧妙地浓缩了东印度公司档案册的书籍,他获准将档案带回家,每次一册,在家完成写作。即使对于寒冷的英国来讲,马士的房间仍然属于很冷的,因为这对他的哮喘有利。两位隔壁的女士为我提供食宿并带我四处看看坎伯利的景色,马士博士则带我去他的俱乐部。俱乐部被藤条覆盖,一些退休的上校以及前印度行政官员正在这里打保龄球。

我觉得我找到了一位精神上的父亲,甚至可以说是精神上的祖父。马士告诉我许多有关海关以及海关所为之服务的中国的情况,超过了我的吸收能力。他曾任职的地方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海南附近的北海、1894年台湾民主国时期的台湾淡水、安南边界的龙川县、汉口以及广州。19世纪70年代末,他接受特别任务,协助整顿招商局,并于1899年协助湖南省的岳州开埠。

这是一个远在半个地球之外的自成体系的完整世界。如果马士博士没有成为一名历史学家,那么毫无疑问他也会像罗伯特·赫德爵士那样慢慢衰老直至死去。1907年,罗伯特·赫德爵士离开他工作55年的中国返回英国,回到了伦敦的家里,在妻子的絮叨中,他发现自己是一个没有什么用处的老人。而他的妻子早在1882年就溜回英国了。显然,海关工作尽管一切令人满意,但给太太们带来的只有发烧、厌倦、痢疾,这确实令人非常烦恼;此外,还有中毒,马士夫人至今仍然清楚地将中毒一类无聊的事情记在脑海里。

从这样一个非常珍贵的指引中,我却得出了错误的结论,我认为最好先从1854年在上海建立的外籍海关税务司入手研究海关的起源。我忽略了“回溯律”(Iron Law of Retrogression),这是我之后经常会告诫学生的规律。历史要往回追溯来寻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如果你想知道1980年的事情,就得从1980年开始入手,但你很快就会回溯到70年代。如果你从1970年开始按照预定的设想向1980年前进,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涉及60年代的事件,更大幅度地向后回溯。

我如果能在1883年从海关入手开始进行研究可能会更好,当时正是赫德正式接受英国驻华公使任命之后经过深思熟虑又放弃的时候,事实上,研究1854年会让我回溯到1850年,后来我的哲学博士论文是从研究1842年开始的。我没有突破1858年的界限,虽然这是我曾经想要作为开始研究的年份。在事业上是多么容易走上歧途啊!

苏慧廉博士给了我一本翟理思(H. A. Giles)在1923年修订的中文版第三版T. L. 布洛克(T. L. Bullock)的《汉语书面语进阶练习》(Progressive Exercises in the Chinese Written Language),自此我开始自学汉语。这是一本内容充实的自学手册,使初学者通晓简单的古文语句,附加逐词逐字的英文译文,书中之所以加入译文,在于实用易学。例如,将传统的所有格表达“之”字翻译为“arrive”。因此,“人之初”,用英语来说就是man’s beginning,翻译就变成了“man arrive-at beginning”。古文句子的表达相当地有中国味且意蕴悠远。“一之谓甚”变成了“one arrive is very”,而实际的意思却是“once in the limit”(一次就是极限)。我觉得与其说“中国人真聪明”,不如说“英国人怎么这么聪明”。书中也没有说声调的问题,只介绍了部首,还列出了214个部首。我开始了一项新的体验:仅仅根据它们的形状和结构,记忆部首和汉字。这些汉字优美的外形开始向我施展它们的魅力。

对于一位最初是学习印欧语系的专家来讲,学习汉语需要我改变方法,就像是从走路转为游泳一样。当然,我很快发现,很多的汉字是由简单的汉字组合而成。通常,左半部分是同一类的部首,比如表示口、手、水、土的相关事物等,而右半部分会提示这个组合如何发音。事实上,苏慧廉博士编了一本有用的关于发音的袖珍字典。人们用这种方法在汉字迷宫中学会发音,而且能在字典中查到这些汉字。将这些汉字组合在一起到底是表示什么意思,这是个问题,也确实是一个问题,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字形保持原状,同一个汉字会因为组词的不同而表达不一样的意思。

人们只能作出这样的总结:学习汉语最好的方法就是从5岁开始就生活在中国。但是我这里则是一个典型的外国人的学习模式。23岁的我在伦敦的地铁和公交车上,只能急匆匆地翻阅着记录这些汉字的卡片。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问一位智者我这样的学习方式是否可行,他可能会证明这是行不通的。

后来,我听到一些传闻,说朋友们感觉我之所以进行中国研究,是由于神经衰弱。显然事实并不是这样。但是,在牛津我确实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感受,每天凌晨2点到3点之后我就再也难以入睡,我得了神经衰弱症。接下来的几年,我的生活一直被失眠困扰着。医生告诫我需要休息,但是休息时你能做什么呢?在牛津大学寒冷而朦胧的冬天,全身裹在厚厚的毛衣里,执行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每天午饭前、午饭后以及下午茶时间都要小憩一会儿,晚上9点准时上床睡觉,指望食物、运动、良好的休息能让我保持健康,不管睡得着睡不着。幸运的是,牛津大学的医生并不知道大学生的脑袋里在想什么。他们让我从两方面用药:上午服兴奋药,晚上服镇定药。自此以后,我一直处于轻度的抑郁状态,这却使我获得了检验身体健康程度的风向标。症状会根据我奋斗的目标是否明确而忽轻忽重。当时我是一位青春期阶段的研究生,正努力获得学者身份。

要完成学士论文,就需要学习写作,学习如何正确使用词语来表达想法。我发觉通过学习思考,事情变得更复杂了,这需要挖掘固定词语的真实意思。像许多刚毕业的学生一样,我的散文趋向于通过一个又一个的动名词连接来完成。例如:“虽然革命热情的发展之初常常伴随着若干促其加速发展的因素,归根结底,这种现象的可能原因将会在下类事实中被发现……”诸如此类的表达,言之无物。我发现一个补救的方法,就是以关键词开头,只使用一个主动语态的动词,如“革命始于 ……”。

在那段情绪低落的日子,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吉尔伯特·海特(Gilbert Highet)是其中一位。他是颇具嘲讽才能的苏格兰人,最终他成为哥伦比亚大学拉丁语言和文学专业的安东讲席教授(Anthon Professor),同时又是“每月一书”的主办者。他将他的一些经典作品,诸如《风景里的诗歌》(Poets in a Landscape,1957年出版)当中的内容介绍给了美国的读者,美国读者很欣赏他的品位和智慧。在贝利奥尔学院,吉尔伯特在塔楼中生活得很愉快。塔楼高出了前门,里面还有螺旋式的楼梯。作为一名古典学者、钢琴家以及批评家,他充满了活力,我认为,这与他出身于格拉斯哥的中产阶级家庭有关。像我一样,他也是一位英国观察家。此外,我还遇到我一生的挚友安东尼·兰伯特(Anthony Lambert)。他身材高大、心地善良,是一名英国哈罗公学的学生,像许多地区的英国大使一样充满了干劲。吉尔伯特和托尼(安东尼的昵称)阅读《纽约客》(New Yorker),引用达蒙·鲁尼恩(Damon Runyon)的话,对美国人抱友好态度。我很享受他们的陪伴,从他们那里也学到了很多关于英国的知识。

例如,你不必讲话。和朋友在一起,你可以毫无顾忌地长时间沉默……

作介绍并不是必要的。如果A和B正沿谢尔河(Cher River)散步,遇到了C,而C只认识A,那么B只要静静站在一边就行。介绍是一件很严肃、绝不能随便的事情,因为这可能会引起意料之外的不良后果。

通常来说,沉默是令人钦佩的行为。和偶遇的人高谈阔论可能会让人生厌,这可能在早期的美国有助于开拓,但在这里,这仅仅表明你在吹嘘或是骗取别人的隐私。向朋友公开太多隐私其实也会对他人的隐私产生威胁,让人感觉就像突然被脱光了衣服一样不适。一个人从朋友那里获得的最好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让他有自己的空间。

此外,我还学到一点,“bloody”是一个太有威慑力的俚语,不能在女士面前使用,它的效力和在那时的苏福尔斯时候使用“fuck”一词具有同等效力。

我还发现贝利奥尔学院还有一位来自中国上海的学生郑肯(Ken Cheang,译音),他是一位体格健硕但有时候又让人费解的年轻人。他邀请他的朋友,来自彭布罗克(Pembroke)(和香港)的哈罗德·李(Harold Lee)和我们打网球。与对方相比,托尼·兰伯特和我发现我们有10英尺高。我们来势汹汹地把球打过球网,但是每次哈罗德和郑肯都只是把球挑高打回来,最终我们由于拼命扣球导致体力透支而被对方击败。后来郑肯和哈罗德的姐姐结了婚,但是随后他每况愈下。而哈罗德·李则一直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的友谊持续了50年。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将他送到英国读书,因此他接受的是双重文化的教育,既有英国背景又有中国背景。他最终成了香港的风云人物。后来我们在香港还见过很多次。

同导师们打交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贝利奥尔学院的第二年,韦伯斯特的朋友B. 汉弗莱·萨姆纳(B. Humphrey Sumner)就住在我的隔壁。他是一位令人敬畏而博学的导师,外表看起来消瘦优雅,但是实际生活很刻板。他懂得很多,但是过着极其简朴、安静的大学教师的生活,终身未婚,作品也寥寥无几。

从我的房间穿过一个小院子就是厄克特(Urquhart)院长的房间,他在1896年至1934年间担任院长,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学生,人很和蔼。早上我们会站在窗前面对面地刮胡子。我用的剃须刀是父亲留给我的,后来厄克特评价我的直角剃须刀就像一把致命凶器。我承认的确如此,尤其是在卧铺车的洗漱间,火车来回摇晃的时候,其他乘客都会下意识地与我保持距离。这把剃须刀显然是我独一无二的标志,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被它“斩首”过。

贝利奥尔学院的生活大都穿插一些美的享受。我们听音乐,辩论莫扎特和贝多芬音乐的优劣。我们远足穿过一片片终年阴冷的雾霭,看到远方每一处的田园景色都披上了越来越朦胧的色彩。我还会写信到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因为我爱上了一个女孩,我们在1929年情人节的舞会上初次见面。

威尔玛·迪尼奥·坎农(Wilma Denio Cannon)是拉德克里夫(Radcliffe)大学美术系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一家人住在神学院(Divinity)大道2号,如今是哈佛燕京图书馆所在地。在家中,她是四姐妹中最年长的一位。那次晚会上,她身着一袭自己制作的修身合体、火焰般色彩的连衣裙,婀娜多姿,映衬得她格外美丽。她能言善辩,妙语连珠,具有活跃场面气氛的能力。事实上,她并不像我一样有着明确的目标,或许她只是享受此时此刻的生活。而这一切让我突然意识到,我在惦念着一些我其实很需要的东西。威尔玛在自然地处事、思考、行动等方面的创造能力让她后来成为艺术家、探险家、外交家、研究员和作家,当然她还是一位妻子、母亲、姐姐、女儿,最近快要当姨妈了。我想,她所有的才能都得益于她整个家庭,她的家人同样都具有自然而然的品质。这一切都与母亲科尼莉亚· 詹姆斯· 坎农(Cornelia James Cannon)有关,威尔玛的妹妹玛丽安·施莱辛格(Marian Schlesinger)在《残存的记忆:坎布里奇回忆录》(Snatched from Oblivion: A Cambridge Memoir)中曾对她有过描述。

坎农太太就像核反应堆一样永远向外辐射能量,而她的4个女儿都通过培养和遗传同样充满活力。以她们的母亲为榜样,她们懂得,丈夫的事业是神圣的,必须要给予他完成的机会。但是同时,女性事实上也能够做男性能做的每一件事,甚至很多他们不能做到的事。作为她的女婿,我认为,坎农太太的教导将保证和激励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回顾我研究中国的准备工作,尽管做得不过尔尔,不过我应该说一半的原因是为了找到威尔玛。1929年圣诞节,我在巴黎再次与她重逢。她的父亲,沃尔特· B. 坎农(Walter B. Cannon)是哈佛医学院的一名伟大的生理学家,在学术界极负盛名,当时正在巴黎讲学,因此威尔玛游览欧洲拉丁国家途中也暂时住在巴黎学习艺术。之后到了1930年春天,我在塞维利亚和格拉纳达再次见到她。同年夏天在哈佛又见面了,当时她还没有返回拉德克里夫完成学业。1931年,她以极其优异的成绩毕业,毕业论文的题目是“绘画的本质:记录、记忆、传承与忽略”。

与此同时,我也在为我的文学学士论文而努力。从牛津到帕丁顿,然后乘坐贝克鲁(Bakerloo)地铁前往档案馆。英国公共档案馆是一个圆形的大厅,一缕暗淡的自然光透过窗户照在围坐一圈、身穿毛衣、鼻子冻得通红的女管理员身上,也照在各类拿着字迹擦不干净的铅笔(钢笔不允许使用)在一大堆合订本的文档中查阅资料悄无声息的研究人员身上。F. O. 17是来自香港商务督查署和公使馆的资料,这些经过编号的电文中附有复写件,这些复写件又是从已经编过号的每一个中国通商口岸中挑选出来的。你可以想象这些领事助理花了多长时间来完成抄写。“阁下,上个月27日的17号电文是关于……我很荣幸向您报告……”不停地用笔在耐用的优质纸上十分枯燥乏味地记录着信息,为王室的事业效命。就是这些构建了整个帝国,记录着维护和发展现行制度的种种实践,甚至最终证明为了贸易,需要发动战争。档案馆几乎没人发出声音,但是那些对文件执迷的人还是会偶尔走出去,在“里昂餐厅”喝杯茶,吃些鸡杂派或是木莓馅饼。

牛津大学的假期包括冬天一个月和春天一个月,在漫长的假期里,有时候我会待在大英博物馆后面的托林顿广场(Torrington Square)的公寓里,如今是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所在地。公寓提供住宿和次日的早餐,女房东每晚只收取5先令。浴室一般在地下室,里面有一个烧水锅炉。房间里可能还会充斥着卷心菜与来沙尔混合的怪味。这是一种令人感到孤独阴郁的生活方式。

在1929年至1930年的圣诞假期,我在巴黎练习了几日法语,之后我与我在威斯康星大学的朋友劳里·夏普(Lauri Sharp)结伴,他正在维也纳学习德语,这也是他所研究的人类学领域需要训练的一部分。我们度过了愉快的时光,去了歌剧院、美泉宫等地方。但是,良辰美景被我自己破坏了,因为我一直为完成我的论文而绞尽脑汁。我是这样一个有明确目标的人,为写出有价值的论文付出了艰苦的努力。而德语似乎对我帮助不大。

回到伦敦之后,我拜访了韦伯斯特夫妇的一位挚友,艾琳·鲍尔(Eileen Power)教授,她长得很漂亮,眼光也很犀利,正像关于她的传说那样。伦敦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的人们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中国研究是学术界的一块处女地。作为一名中世纪史学研究者,艾琳致力于研究前往震旦的古代欧洲旅行者。她参加了1929年的太平洋国际学会京都会议。她的同事R. H. 托尼(R. H. Tawney)刚刚去中国游学,他的著作《中国的土地与劳工》(Land and Labour in China)于1932年出版。

艾琳·鲍尔很支持我,尽管当时我只是一个身处困境的研究生,自称是中国研究的专家,却没有任何作品来证明自己。20年之后,在哈佛大学,我很高兴看到我的研究生们能够写出很优秀的关于中国问题的论文,这些论文水平很高,足可以收录在每年一辑的《中国论文集》(Papers on China)中,论文被编入此书足以证明作者在此领域的造诣。专家的培养就如同养育子女一样,有其自身的需求。我们坚持出版《中国论文集》长达24年之久。

1925年,我成为英语语言协会(English-Speaking Union)的注册会员,后来人们称之为英美友谊联谊会,在那里我获得了智能方面的支持。不久,协会就给我打电话说切尔西有位扬太太邀请我共进晚餐。扬太太是位热忱而干练的女士,她有一个15岁的儿子叫科特尼(Courtenay),正在伦敦大学跟着舒庆春(C. C. Shu)学习中文。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位来自北京的满族人就是舒舍予(Shu She-yu),也就是后来著名的小说家老舍。科特尼是一个非常聪明乖巧的小学生,扬太太觉得他和我在研究中国问题方面有着共同的兴趣。

由此开始了一段有趣的横跨英美文化差异的友谊。因为扬先生的父亲是一位男爵,93岁时去世,扬夫人很快成为男爵夫人。我常常应邀到他们家中共度周末,因而对英国贵族有了一些粗略的了解,他们具有显赫的社会地位,但财富上相对匮乏。扬家有两个女儿,琼和弗吉尼亚。琼的肤色较为暗沉,弗吉尼亚则较为白皙,她们二人都颇具女性魅力,还有一个聪明的长子格里(乔治的昵称),正朝着外交领域发展。这个古老的家族住所被原男爵命名为福摩沙渔场(Formosa Fishery),他曾是远东的一名海军军官。花园一直倾斜延伸到距离梅登黑德镇(Maidenhead)不远的泰晤士河。从此以后,这样的家庭交流一直持续下去,而且我也很渴望从单调乏味的公共档案馆检索研究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也体会到了漂泊他乡的外国人是多么希望被接纳到当地家庭的生活当中。

在社交上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像是一场游戏,结果取决于你前人的拼搏。一封给埃文斯·康韦夫人(Mrs. Evans Conway)的介绍信,曾把我带到这位宴会女主人面前,我对她作了如下的描述:

这位女士身材高挑,肤色偏暗,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位美人;她有自己的思想,始终保持着优雅的举止。她与我谈话的内容总能引向我“认识这个社交圈子里的哪些人”这个问题。我本来可以在两分钟之内回答所有问题,但是那样的话我们就只能悄无声息地喝汤了。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应付她,与她作类似这样的交谈:先聊聊万德维尔·德·弗禄普夫人(我认识她吗?)和她本人在纳拉干塞(我去过哪里吗?)的经历。接着说道,在纳拉干塞,奥吉丝碧·奥布洛伊德夫人(我难道又认识她吗?)曾请卡玛利·卡库听了女高音演唱(很优美吧?谁知道!),那美妙的歌声宛如《绿厦》(Green Mansions)一样让人想起布福斯(我去过哪里吗?)附近的凯茨奇尔瀑布……我真期盼她会见面直接对我说:“好吧,你到底认识谁呀?”

我对这样的经历总结如下:

出示推荐信是一种很好的被人接纳的常规方式:尽量保持平静,在确认他们真正希望了解你之后再逐一列举你的优点,你必须坚持住,要让他们觉得你被他们接纳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但事情可能永远不会按你想象的那样发展。

“南达科他州……”我常以这种方式开头,这总会令人感到意外,而我喜欢他们惊愕的样子,这让他们陷入为难的境地,不知如何作答。相反,如果用“哈佛”开始和结束,人们的反应通常是:“噢,天哪,哈佛!”然后是表示敬意,送上赞美。而且这种反应可能会持续一个星期。你觉得这很傻吗?设身处地地替他们想一想吧,在社会的压力之下,由于恐惧,他们没有更好的判断方法。另一方面,一个善良的人可能会让你投入某项课题研究中,观察你的表现,或者直接让你拿出一份个人简介。

在我父亲的便携旅行箱中,我总是装着两套衣服,一套无尾礼服配黑领结,一套燕尾服配白领结。我记得,1930年在伦敦出席晚宴的时候,如果有女士在场,按当时的规矩应该戴着白色的领结。有一次,返回苏福尔斯后,我穿着燕尾服,后退时撞到了蜡烛,衣服上烧出一个洞,为此我的堂兄弟们一直取笑我。他们甚至用谚语这样揶揄我:同哈佛人说话时,你只需点到为止。在牛津大学,人们通过参加午茶会进行交流。他们知道南达科他州的牙科医生和房屋建筑比东部的任何地方都好。不过那时旅行和电视在英语国家还没有普及。

哈佛大学和贝利奥尔学院的文凭让我大略地体验了英国生活,没有什么机会接触社会底层,虽然他们无处不在。贝利奥尔学院的校工威瑞(Veary)和塔奇(Tuckey)曾先后为我服务,他们操着地道的伦敦腔,天一亮就来到我的研究室,为我打来热水,给冰冷的炉子生火。吉尔伯特·海特和他美丽的未婚妻海伦·麦金尼斯(Helen MacInnes)交谈时,会不时地说起他们故乡的方言。看到这两个在封建制度下分化出的截然不同的阶级是多么奇怪啊,一类是高个子的兰伯特(Lambertian)的贵族,另一类则是中等身材的工人。

后来我和威尔玛去过山西,和我们一道的还有一位中国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的传教士特里基(Trickey)先生,他就像是塔奇和威瑞的堂兄弟。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英国的教会对因阶级而陷入困境的灵魂富有吸引力,而不是像美国那样,只对农场苦工有吸引力。美国人在中国复制了和美国国内一样的教会学校和学院。但是英国在中国几乎没有开办教会大学,甚至就连在英国本土也没有。

到了1931年春天,对于中国问题专家这个身份我越来越充满自信。我说服苏慧廉博士给我安排一次布洛克(Bullock)式古汉语书面测试,并对我的真诚的努力出具一份书面证明。罗德奖学金评议会对奖学金获得者需要在伦敦或巴黎的研究时间作出回答,准许第三年的奖学金可以在牛津以外的地方使用。我要求去北京,北京离巴黎大约有地球两极那么远,肯定不在委员会的考虑之内。尽管如此,我指出以下事实:为了我的文学博士研究,我需要英国领事馆的档案,而这些资料仍然散落在中国各个通商口岸。我已经获准在当地查阅这些资料,而且我也开始学习汉语,而要学好汉语,最好能在北京学。毫无疑问,我已经开始使用推销的技巧,这对于为个人、为计划及他的学生寻求学术支持来说很重要。你必须能够有说服力地表达一种具有学术价值、符合公众需求以及实际可行的观点,并暗示这是无法回避的(因此,为什么不是现在呢?),而且正如所有好的推销术,命题是可靠有效的,因为它不会让人觉得虚假。之后罗德评议会同意了我的申请,我备受鼓舞。因为我是所有奖学金获得者中的一个先例,一些年后还有另外一个罗德奖学金获得者詹姆斯·伯特伦(James Bertram)这样做[他曾出版《中国西安第一幕》(First Act in Sian)]。

在1931年春天的假期里,我的母亲来到了英国。我带着她参观了牛津大学,还拜访了马士、扬夫人和兰伯特三家人。后来我们再次去了巴黎,首次游览了意大利。夏天,我去坎布里奇和新罕布什尔州的富兰克林看望了威尔玛,而她也来苏福尔斯游玩了一次。在这一系列社交活动结束之后,我也顺利结束了在牛津大学的学业,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1931年圣诞节,我和科特尼·扬一同从热那亚(Genoa)出发前往中国上海。拖着行李,我们登上了北德意志劳埃德航运公司(Nord Deutscher Lloyd)的货船“阿德勒号”(Adler,“鹰号”)。

乘船旅行要比如今乘坐飞机旅行拥有更多的时间来结识身边的乘客。我们一共花了6周的时间通过了苏伊士运河,途经很多著名的港口——锡兰的科伦坡、马来半岛的槟榔屿、苏门答腊岛的棉兰、新加坡以及中国的香港。当“阿德勒号”处理货物的时候,我们一共6位乘客就在每个港口欣赏异国风光。

就这样,1932年初,作为一名学术研究事业的开拓者,我带着模糊的设想来到了中国,而这些想法可能在某个时候会以某种形式又被带回到哈佛。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在这里是成功的,因此我要回去了。我充满了斗志,然而,对于中国的历史、美国对华政策,或是远东革命与民族主义,我一无所知。也没有人教过我这方面的内容。我的论文主题涉及的范围也极为狭窄。简言之,我正拥有一种很有利的条件来学习这些东西。

[1] 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