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讯 日本《产经新闻》6月25日报道称,据日本政府人士透露,日本正在考虑修改《日中税收协定》,取消不包含语言学校、专门学校的在日中国留学生打工免所得税豁免。所得税免税是为了促进留学生之间的交流而导入的,但最近日本方面认为应该与征税的国际标准一致。
在日中国留学生打工免所得税措施,是根据中日双方于1983年签订的《日中租税条约》第21条规定,免除了在日本接受教育的中国学生(可理解为持有中国内地护照、留学签证)为生活费和教育费打工收入的所得税。如果通过雇用企业进行必要申报,为支付生活费用和学校费用的收入将不会被征税。
根据《日中税收协定》,专门为接受教育而来日本居住的学生,现在为中国居民或在来日前不久曾在中国居住,打工收入是免税的。其目的主要是促进双方留学生交流,该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在中国打工的日本留学生。
但根据《税收协定实施特别法令》第8条,免税范围为“学校教育法第1条规定的学校学生” 。《学校教育法》第1条规定,学校是指“幼儿园、小学校、中学校、高等学校、中等教育学校、特別支援学校、大学以及高等专门学校”,因此日本语学校和各种专门学校等的学生不属于免税范围。
小野田纪美。来源:首相官邸网页
《中文导报》日前曾报道《中国留学生在日打工不用缴纳所得税,日议员表示不公》。日本自民党参议院议员小野田纪美于6月13日举办的日本参议院决算委员会会议上表示:
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可根据《日中租税条约》,在当地打工赚取额外收入,并享有无上限免缴所得税的资格。反观其他国家留学生,甚至日本本地学生,在当地打工需要缴纳所得税。另外,在中国的日本留学生,持有留学签证是禁止在中国打工。因此她认为“日中租税协定”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条件,质问外务省何时重新检讨协定。
经过本报记者查询,2018年2月7日中国政府网针对“在华留学生在校外打工问题”发表了公安部的咨询文。该咨询文全文如下:
公安部回复(全文):为满足在华留学生参与校外实习的实际需求,201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有实习需求的外国留学生可持所在高校出具在读及同意该学生参与校外实习证明,实习单位出具接收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学习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实习”。
所以,至少从法律角度来看,小野田所说“在中国的日本留学生,持有留学签证是禁止在中国打工”的论点似乎站不住脚。
小野田发言要约。来源:推特
据推测,《产经新闻》在意识到小野田提出的论点存在逻辑错误之后,又用较为中立的描述撰写文章。《产经新闻》指出,“在日打工的中国留学生,远远多于在中国打工的日本留学生,而且日本留学生在中国获得就业许可的门槛也很高,形成了中国留学生在日打工享受免所得税待遇的情况占绝大多数的现象(因此造成不公平)。”
再者,小野田的论点还存在一处错误,即“在日中国留学生打工免除向日本政府所得税,而日本学生在日本国内打工需要向日本政府缴纳所得税”。小野田似乎不太了解《日中租税条约》适用于缔约国双方,在华打工的日本留学生也不用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产经新闻》报道说:近年来,关于留学打工的工资在居住国征税已成为国际标准,为此,政府在修改与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税收协定时,删除了免税条款。
另一方面,除中国外,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其他条约仍保留免税规定。日本政府有关人士近期表示,会寻找合适的机会检讨任何协定,将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修改现有的租税条约。
《日中租税条约》第二十一条。来源:日本财务省网页
有研究东北亚问题的中国学者指出,从历史演变来看,上述的免税制度对于确保生源不断减少的日本各类大学的学生人数,为大学附近的餐饮等服务业和中小微的制造业输送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但现在这一问题开始被一些日本民众诟病,与80年代赴日的留学生普遍不富裕,依靠借钱赴日必须靠打工赚钱相比,90后和00后出生的赴日留学生几乎不打工,多数靠父母邮寄生活费生活。经济上的富裕,加上独生子女,没有必要再为他们免税的意见占了上风。
针对“在日中国留学生打工免所得税”问题,记者也找到目前正在日本留学的中国同学了解情况。有留日中国学子表示,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该项措施,也不是很关心:第一,目前打工次数本身有限,因此打工收入不多,根本够不上课税标准;第二,就算达到征税起点,一年所收的税也不过1万日元前后,不足挂齿;第三,免税手续很麻烦,还要办理申请手续,有这个时间多打几个小时工,或者多复习下功课难道不好吗?当然,如果是小时工资较高的同学可能会很介意。
据计算,如果一名学生打工的年收入为140万日元,需要课税的金额就是140万日元(收入)减去130万日元(免除所得税部分,包含:48万的基础扣除、55万的工资扣除和27万的学生扣除)等于10万,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为10万日元乘以5%(年收195万以下的税率)等于5000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