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
由华人移民美国所产生的华侨问题就成为晚清时期中美关系之间的中心问题。晚清时期的历任驻美公使在使美期间都曾就这一问题同美国政府进行了不同程度地交涉。
其中,最出色的是谁呢?
伍廷芳。
一、
伍廷芳(1842—1922)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
1874 年,伍廷芳离开香港,“奋发走英伦,入林肯法律学院,习法律,开游学之先河”,成为近代自费留学第一人。经过三年潜心攻读,1877 年 1 月毕业于林肯法学院,取得法律博士学位,获大律师资格。
1880 年 2 月,伍廷芳又进入港府立法局,成为立法局委员,开启了华人进入香港殖民政府参政、议政的先河,结束了近 40 年来香港殖民政府无华人任职的历史。
任职香港期间,英国殖民政府在港推行种族歧视政策,身怀经世之志的伍廷芳深感报国无门,于1882年离港北上进入李鸿章幕府,开始了长达 28 年的仕清之途。
自1882 年 10 月进入李鸿章幕府到 1896 年 10 月出任驻美公使,整整14 年间一直被李鸿章“倚为左右手,凡有新建设,必谘而后行”。
他几乎参与了清政府在此之间所有的外交谈判。其中重大的外交活动有:中法谈判、中日天津谈判、中日马关谈判等。
1896 年 10 月,伍廷芳奉旨出任驻美、日、秘等国公使,开始走上独立办理外交的道路。
在两次担任驻美公使期间,他凭借对国际法的精准掌握,通过对西方语言的熟练运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与美国强权势力进行抗争,全力维护在美华人的合法地位和中华民族的尊严,成为一名享誉国际政坛的著名外交家。
二、
刚到美国他就多次照会和谒见美国国务卿海约翰针对一些排华案件“慷慨陈词”,谴责美国移民官员对华人的歧视及其野蛮行径。
1897 年,新泽西州甘甸埠华人被反华暴徒凌辱,地方官却不闻不问,纵容暴徒行凶。伍廷芳得知此事后当即照会美国外交部,敦促美国政府对华人“设法保护”。不久,该案得到解决。
1901 年 2 月,蒙大拿州的巴特和司佛堡两地的华人不堪忍受反华分子的迫害,写信给伍廷芳,寻求保护。伍廷芳接到信件后于 7 月 6 日向美国国务院发出照会。
然而,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却以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地方事务为由,把美国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对华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就不可能了。
三、
在排华风潮高涨之际不仅普通华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就是中国的一些官员在美国也受到人身攻击。
1897 年,张荫桓奉命出使英国庆贺英皇即位六旬庆典,假道美国。在纽约遭到非礼:
“有无知妇孺,胆敢随车奔走,放声狂呼,甚至有手持泥石杂物向车抛掷,沿途并无巡捕禁阻”。
伍廷芳本人两次路经纽约也曾受到这种侮辱。
1898 年 9 月,他照会美国外交部,指出纽约是美国第一都市竟出现此种不礼貌行为,真是“贻笑各邦”,有损美国“文明之国”之名声。
因此,他敦促纽约当局应该“晓谕人民不得在街市骚扰华民,致启争端,是为至要。”
对于伍廷芳的抗议美国政府却采取了阳奉阴违的态度,放任中国官员受辱事件继续发生。
1898 年代理新加坡总领事刘玉麟、驻英使馆海军随员陈恩焘因公赴伦敦,取道纽约,在纽约马隆市无端地遭到美国税务官员的拘留。伍廷芳得知次事后立即赶往财政部申斥,经过多次交涉,刘玉麟、陈恩焘才被允许起程。
中国官员在美国倍受歧视和虐待,甚至有因不堪侮辱而自杀者。例如,1903 年秋,清政府驻美国公使馆陆军武官谭锦镛因不堪美国警察羞辱,愤而跳海自杀。
依照国际公法,不论国家大小彼此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一切派驻外国使馆的人员及到访的政府官员都应获得礼貌的优待。
中国官员在美国倍受歧视和虐待,美国政府对此确置之不理。这不仅有背于美国的民主原则,更是对国际法的公开践踏!
在美国期间,伍廷芳就这一问题同美国政府进行了多次交涉,强烈抗议美国政府违反条约精神。虽然的他努力大多是以失败而告终,但从中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那股真挚的爱国热情!
为了在美华工,伍廷芳还做了哪些努力呢?敬请关注。
来稿/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