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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加坡模式的深圳,未来应该怎么做?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局长张学凡提出的“学习新加坡模式”在业界引起了热议,然而这已经不是我国有城市第一次提出学习新加坡的住房模式。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也走在全国前列。在深圳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其住房制度改革动向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意见》提出,到2035年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这与张学凡提出的60%这个数字相契合。

深圳的住房制度进行改变是比较迫切的。以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均价为例,10年间,均价从1.83万元/㎡上涨至6.15万元/㎡,涨幅高达277%。但从深圳统计局公示的数据来看,深圳10年平均工资累计涨幅仅为121%,远不及房价涨幅的一半。结合乐有家数据研究中心监控的房价数据来看,2018年深圳人一年工资只能买不足2㎡的二手房住宅,比十年前还少1㎡。作为以先进制造业兴起的城市,房产价格的高企会使得人才难以在深圳扎根,支持实体经济住房的资金不断流入房地产市场,不断提升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也使得房地产行业以外的行业难以发展。而如今成为全球住房领域样本的新加坡,在建国之前的1959年,面临非常严重的房荒,仅9%的居民能住上像样的公共住房。1964年,新加坡政府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并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下称“HDB”)负责房屋五年发展计划的制定,公共住房出售、出租、翻新、管理和办理抵押贷款等。

但是,深圳要借鉴新加坡模式也有一定的难度。首先,深圳和新加坡的情况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的,新加坡是一个国家,在经济结构和行政权限上和深圳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其次,要希望转向新加坡模式,需要政府持续地进行公共房地产的投入,而这就需要政府有定力克服土地财政的经济效益带来的诱惑,并且要持续推动公共政策转向更加注重民生方面,要坚持为深圳的基本的政策;其三,深圳也要不断控制不断涌入的进行房产炒作的人群,并且要根据房产供应做好相关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充分供应并保持公平性。

早在2018年6月,深圳就明确了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计划未来18年内提供170万套住房,并将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和商品房的比例定为2:2:2:4。这相当于深圳每年提供的公共住房大约为6万套,商品房不到4万套。但是实际上,深圳的房地产的供应情况和政策规定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同时,深圳的人口流动量大而且流动速度快,如何能够在深圳本身土地有限的情况下将供需更好地进行对接也是一个问题。加大公有住房工业供应也需要加强金融支持,在这方面也需要政府思考。

新加坡是一个很多方面值得中国学习的国家,整体而言在住房上学习新加坡模式是一个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