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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超参加第四届中国-新加坡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

11月30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参加了第四届中国-新加坡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以《“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国际商事诉讼规则的发展与创新》为题作了发言。



陈凤超院长受邀参会是全球新冠疫情下海南法院开展对外司法交流工作的一次难得的机遇,更是最高法院给海南自贸港提升国际影响力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心

陈凤超指出第四届中国-新加坡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对中新两国法院意义重大,对海南法院意义更加特别。这是自贸港总体方案出台后,海南法院参与的最高规格的对外司法交流活动,具有里程碑意义。两国首席大法官都传递出进一步加强中新法律合作和司法互动的强烈愿望。新加坡透露为了适应国际商事贸易发展,要加强新规则的制定,推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制度和程序法方面改革,这对我们及时了解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很有意义。

陈凤超要求海南法院要关注当前热点问题的走向,积极筹备国际会议,加大对外合作交流的力度;

要注重对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保护等典型案例的梳理,提炼成为涉外法庭的必学案例;

要加强国际商事法官培训,邀请新加坡教授来琼授课,学习了解境外法,重点学习新加坡民商事法律,开阔视野,交流融合,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本质的把握。

据了解,为加强中国同新加坡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的积极倡议和推动下,2017年8月两国最高法院建立了“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机制”。机制成立3年来,影响日益扩大,围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重大课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系列成果性文件,已经成为中新两国法律司法合作和“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平台。

省高院副院长陈文平、夏君丽,二级巡视员严献文,高院民三庭、研究室、司法涉外处,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等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