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混血男被捆绑横尸义顺组屋楼梯口一案昨天下判,法官指年轻被告及继父遭死者骚扰2年多,单单报警就已经59次,受到的影响程度“可想而知”,因此认为案件是“特殊情况”而从轻发落,且判年轻被告坐牢4年,不必接受鞭刑,而继父则坐牢8个月。
《联合晚报》报导,26岁混血男子肖恩(洋名Shawn Ignatius Rodrigues)是在2016年7月9日,被发现卧尸义顺22街第270座组屋的六楼走廊楼梯口。
住在旁边单位的郑学聪(24岁)事后被控一项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而他的继父林柏明(58岁)则被控一项协助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
两人都不认罪,经由审讯后被判罪成,法官昨天裁定刑罚。
26岁混血男子肖恩在2016年7月9日被发现卧尸义顺22街第270座组屋的六楼走廊楼梯口。(取自网络)
主控官针对刑罚陈词时指出,在有受害者死亡的蓄意重伤案件中,若不考虑加重或减轻刑罚的因素,一般被告都该面对入狱八年以及12下鞭刑的刑罚。
主控官说,郑学聪罪行严重,他和继父合伙犯案,殴打死者长达20分钟,造成至少30处外伤;但念在被告案发时只有20岁,且是在饱受死者骚扰的情况下才犯案,请求法官判他坐牢5年以及鞭刑8下。
至于协助犯案的继父林柏明,主控官认为他身为人父,却没有阻止继子犯案,不该减轻刑罚,请求法官判他坐牢一年。
法官不完全认同控方的看法,指两人虽然不该下重手,但毕竟是因为死者上门骚扰后才做出的反应。
法官认为,这个案件“情况特殊”,因此决定不判郑学聪接受鞭刑。
两名被告申请展期服刑,法官批准,下令他们本月19日入狱。控方及两名被告并未在庭上表示是否要上诉。(部分人名译音)
不认错且罪行重 不考虑缓刑监视法官认为被告至今仍不认错,而且罪行太过严重,因此决定不考虑缓刑监视。
郑学聪的代表律师刘彼得求情时说,被告案发时年仅20岁,当时刚入伍不久,从未想过要把受害者害死。
律师说,郑学聪真心悔过,并配合调查。他心地善良,当年是年少无知才会犯案,请求法官考虑让他接受缓刑监视。
主控官反驳律师的说法,指郑学聪被逮捕时很可能配合调查,但是到了审讯中却和继父串通编造谎言,企图扭曲事实脱罪。
法官认为,郑学聪至今并未承认错误,而且罪行太过严重,缓刑监视不适合。
林柏明被控一项协助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他昨天被判坐牢8个月。(海峡时报)
郑学聪被控一项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他昨天被判坐牢四年。(海峡时报)
邻居写信向法官求情律师指被告一家人两年来犹如“人间炼狱”,邻居写信向法官求情,指两名被告为只是想“保护”众人为他们出头。
林柏名的代表律师汪信德说,两名被告是因为死者不断上门才会做出激烈的反应,并没有主动找上对方对他下手。
根据郑学聪母亲所提交的求情信,她称和另外两名女邻居都曾遭死者骚扰。
其中一名女邻居也写信求情,称她她当年曾经无故遭被告掐脖子,请求法官对两名被告从轻发落,指他们只是想“保护”众人为他们出头。
案发前已接受精神治疗警方发表声明澄清,指死者多数时候都只会敲门找人,没有他打人或毁坏财物的证据,已经加派警力巡逻,而案件发生之前死者已经在接受精神治疗。
法官周一下判后,警方表了声明,指有不少人质疑警方当时处理事件的手法,因此作出澄清。
警方指出,被告一家的确报警超过50次,但是多数的时候警员发现死者只是站在门口敲门找郑学聪,没有打人也没有毁坏财物。
每当警员到场见到死者,就会请他离开,并且会留在现场巡逻,接着通知被告一家可到法院向推事庭提出投诉。
警方说,郑学聪的母亲曾向议员投诉,说死者曾经拉扯她的肩膀和手臂,议员也将事情通知警方,警方因此介入调查。
郑学聪的母亲曾在2015年5月19日提出个人保护令的申请,但后来撤销了申请,直到2016年1月被告一家才提出了推事庭投诉,同年2月双方开始进行调解。
警方指出,死者在案发前正在接受心理卫生学院的精神治疗,但在复诊之前出事。
死者父母选择原谅案件开审后,死者父母天天到法庭听审,只想知道当天发生什么事。如今案件了结,他们虽难走出丧子之痛,但仍选择原谅。
死者母亲周一受访时说,丈夫是保安人员,每当知道审讯日期后,丈夫就马上请假,夫妇二人到法庭听审。
“事发时,我们不在场,所以想亲自听听对方的说法,了解事发经过。”
死者父亲说,案件虽然了结了,但家人都未走出丧子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