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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对堕胎权法案推进,何为人权,何为自由?

生育问题对于女人来讲是一生当中不断不断出现的问题,美国的堕胎法案被推翻,很多人就讨论说作为美国女人没有人权,这也许是未来能够影响到美国各州进一步的分裂,也有人讲就是美国两党之争。

当然我认为说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除了这些以外,我们更应该去关注美国这次关于堕胎法案长达50年的一场辩论,我认为这是我们一次绝佳向美国学习的机会,学习他们关于人权和自由思考的能力。

美国呢,其实你要了解就会发现,它是个两极化非常严重的国家,在他的东海岸跟西海岸居住的是最前卫的一群人,那除了这两岸以外,美国其实它有一个非常保守的部分,他们的中部拥有着浓厚的基督教传统。

保守派和自由派,他们关于堕胎这50年关注的重点就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胎儿算是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妈妈身上一块肉?那从反对堕胎的人的角度去看,在精子与卵子结合那一刻起,就意味着新生命在这一刻诞生。那从这个时候开始,她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他有他自己的灵魂,如果你要去把它拿掉,那就等于你在谋杀。

支持堕胎的说法,就讲孩子其实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他还没有从妈妈的身体里跑出来之前,他都算是妈妈身上的一块肉,你说人家身上一块肉,人家爱干嘛就干嘛吗?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对人权的定义开始越来越清晰。现在的孩子,从他出生那一刻开始,他就想有所有人类应该选有的基本权利。那他同样需要得到社会、家庭对于他作为人他基本权利的一种尊重。那么你看以前爹打儿子天经地义,那现在不一样,你打孩子人家报警吧,警察过来肯定批评教育你,你说我打我儿子啊,我儿子报警,这是我逆子错,大错特错。孩子的行为是用合法的手段去捍卫自己作为一个人类的基本权利,这个叫人权,他不是你的附属品。

所以美国反对堕胎,就认为妈妈肚子里面的孩子,他并不是这个母亲的私有财产,你即便是作为一名母亲,你也没有权利去抹杀一个生命。

当然,我们还要意识到,我们现在要养一个孩子,在我们愿意养这个孩子的情况下,花那么多的精力,他都不一定能变成一个多么优秀的人才。大家要想象说,如果你是被逼着生下的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不是你想要的,你没有能力去教育他培养的。20年后,这个孩子绝对有可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一个负担,他哪怕不是一个暴利的犯罪者,他也不会成为一个国家栋梁。

在今天我们去培养一个孩子,你不单单要考虑是否能够生得起一个孩子,养得起一个孩子,人权的含义它包含了很多种,除了你有权利活着,我们的社会是不是还要给予你自由和快乐,自由和快乐里面包含很多东西,有义务教育。有跨越阶级的可能性,有物质的保障,基本的医疗,你不能说你怀了就必须得生,那生完之后怎么办呢?这是美国支持堕胎法案的他们的一个大体的想法。

其实在亚洲呢,目前有很多地区都有多台法案,比如台湾、香港、新加坡、大陆的堕胎法案,都允许女性拥有二十四周以内选择堕胎的权利,为什么二十四周啊,就因为传统的医学认为,二十四周以前,一个孩子如果出生的话,它存活的几率是比较小的,所以这个幼小的生命一旦离开母体之后,他不是一个能够单独存活的人。二十四周以后,根据医学数据的观察,孩子出生会有比较健康的一个生命,所以亚洲普遍国家制定的法律是二十四周。

那咱们国内的话,之前因为计划生育的政策,到目前为止都是可以进行堕胎的,但是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的加剧,随着我们国家新出生的人口不断的减少,我们一定会考虑关于堕胎的立法,到那个时候我们会不会比今天美国做得更好,允许全社会对于人权和生命进行充分的探讨。

最后一起去制定一个合理而又科学的法律,那一个法制社会如何去健全和完善人权制度,如何去实施堕胎制度呢?在这件事儿上一定要做好两个方向。

第一关于避孕教育一定要覆盖到全社会的所有角落。不要用堕胎这种方式去完成避孕,全社会不论男女都要了解到底怎么去做,才能缓解一个母亲在生育过程当中受到的伤害。

第二,社会要建立完善的领养机制,要有一个非常好的社会福利,社会要充分保障未婚先育的人群,这样的人群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多,社会的包容度也要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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