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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通过法律,赋予电子提单与纸质提单同等的法律地位

新加坡已成为第二个采用《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主要的海运国和贸易中心。新加坡议会于2021年2月1日通过了《电子交易法(修正案)》法案,赋予电子提单、本票和汇票与其纸质等价物同等的法律地位。


新加坡长期以来一直站在数字技术的前沿,《示范法》的通过表明政府致力于促进贸易数字化。它为其他国家效仿铺平了道路,为企业和银行向更高效、透明和自动化的贸易流程过渡提供了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