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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模式”取代“香港模式”,挑战的是土地财政!

最近深圳关于未来几年房地产的发展规划上,首次提出要6:4的解决住房问题。

所谓“6”,指的就是由国家负责解决的部分,所谓“4”指的就是由市场开发商负责提供的住房。

这个提法,不可谓不大胆。

这是明确要用新加坡模式取代香港模式。

何谓香港模式?

说几个香港模式最显著的特点:

土地使用权70年,

房屋预售,

住宅公摊,

住宅市场商品化。

这些都是香港楼市的特点。

我们90年代开始,就从香港楼市取经,以至于沿用至今。

香港模式有利有弊,好处是可以让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住房需求得到极大改善。

要说这个模式都副作用,也是一大堆。

由于过度强调市场化运作房地产,尤其是房屋预售,炒楼花,按揭贷款,极易助推房地产的炒房行为。

同时,土地财政也成为各级地方戒不掉的“瘾”。

最后,那个住宅公摊面积,不知道让多少人烧脑的计算,最终还是云里雾里。

香港模式的好坏,真是一言难尽!

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房地产完全是另外一种运作方式。

住宅市场的供给数量,以2:8为界限,20%的房子由开发商的市场化行为提供,80%的房子由国家牵头,不以盈利为目的,基本是公益性质的运作,提供所谓的公共住宅。

这种国家提供的住房,每家限购一套,改善时可允许再行购买一套,若干年不允许出售,若干年后出售,也要满足很对限制条件。所以,这种房子的价格,一直以来,只有市场化住房的一半左右。

世界房价排行榜,香港稳居第一位,深圳位居前列,新加坡尽管市场化的住房价格与深圳相当,但另外80%住房的价格,低于中国一线城市。

新加坡模式取代香港模式?

其实,这个命题不太可能成立。

问题多核心在于,房地产行业不是新加坡的支柱产业,他们也没有指望通过发展房地产推动经济。

新加坡自然也不存在土地财政这种现象。

但香港模式催生的结果之一就是土地财政。

试想,现在由各级地方负责提供绝大多数的平价住房的建设,会产生两大问题,各级地方的钱从哪里来?这种模式首先就不允许土地财政的出现,如果没有土地财政,那么这些住房的建设费用又从哪里出?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新加坡模式代替香港模式都最大挑战,就是土地财政如何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