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汇川审判|“新加坡一华侨陈子浩归国”,他在遵义、金沙做了这些事……



又是富二代(假)

来自新加坡(假)

多金又浪漫(假)

浑身都是戏(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以被告人扎蓝(化名)犯诈骗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扎蓝,男,已婚,初中文化,住汇川区某镇某村。2017年9月初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扎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化名陈子浩结识金沙、遵义两名女性(为什么要叫浩,显得高大上么?),谎称是新加坡华侨、富二代,与被害人发展恋情取得两名女性及其家人信任后,以自己编造的理由,向被害人借款后挥霍,共骗取两被害人共计人民币三万余元。




(被告人与被害人微信聊天截图)

法院认为,被告人扎蓝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扎蓝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扎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结束语

经济学家说,欺诈行为是由需求决定的,遵循“需求决定供给”的凯恩斯法则,而不是“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换个形象的说法,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骗子一般则都是“伪装者”:开豪车,抽名贵烟,家里拥有各种产业,国外留学,而骗钱时无一例外是因为资金周转不开等亟需资金的理由。并不是骗子的智商有多高、隐藏的有多好、骗术有多高明,而是这些受害者们都陷入了“甜蜜的陷阱”里无法自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