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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如何兜底贫困人群

本文转自《中国组织人事报》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新加坡政府与独居贫困老人共度中元。

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较晚,但却是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尽管在建国初期,新加坡政府就提出非福利化的国家发展基调,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抽身于公共服务提供之外,兜底贫困和低收入人群的养老一直被看作是其应尽的责任。新加坡政府对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的界定主要是基于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不同的补贴方案。

政府对贫困和低收入人群的现金补贴,主要通过两种援助项目来实现。一是新加坡政府对低收入群体提供社区关怀援助。其中,针对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家庭看护责任等暂时无法工作的人员,政府给予社区关怀短中期援助。对那些收入有限或没有收入,及无家庭支持的年老体弱或伤残人士提供社区关怀长期援助。这项长期援助计划,除了每月的现金津贴,受益者还可在政府综合诊所、公立医院接受免费的医疗服务,并在必要时转诊到基于社区的机构接受援助。二是政府为老年人提供“临时性残疾援助计划”,为符合资格的老年人提供补贴,补贴资金可用于支付护理费用、聘请外籍护理人员等与照护相关的项目。

政府对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养老提供的床位补贴。新加坡政府除了直接以发放现金的形式解决贫困和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问题外,还以床位补贴的方式为在机构接受各类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一是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对入住社区医院的老年人给予10%—75%不等的床位补贴。但新加坡政府规定只有那些入住6或8人间病房的患者才能获得补贴。二是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对入住住宅类服务机构(社区医院除外)的老年人给予0%—75%不等的床位补贴,主要适用于慢性病医院、住院类临终关怀机构、志愿型福利养老院等。三是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对居家和在社区中心服务机构养老的老年人给予0%—80%不等的费用补贴。这类补贴主要适用于乐龄中心、精神病日间康复以及居家服务。

政府为贫困和低收入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新加坡在1984年将照护老年人的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为照护贫困老人的机构;一类是专为照护体弱多病老人的机构。前者由政府举办;后者在政府的资助下主要由志愿型福利机构建立和管理,收住符合救济标准的老人。政府通过福利院等机构为贫困、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综上可知,新加坡政府根据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为贫困、低收入老年人制定了全面且详细的养老保障方案,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针对贫困、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政策并非“一刀切”。一般来说,家庭人均月收入越低的人群获得的补贴越高,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同的人群入住不同机构接受养老服务时获得政府床位补贴的比例亦不同;二是为防止“因老致贫”,新加坡政府对那些入住社区医院的老年人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均给予一定比例的床位补贴;三是社群主义的文化理念在为老服务中广而用之,鼓励志愿机构参与建设和运营低收入老年人群的养老服务,使其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