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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加坡模式”能解决当下住房矛盾!“香港模式”将成历史

当下,住房矛盾已经成了最大的社会问题。有的人东一套西一套,北京一套上海一套;有的人哪怕是在老家那个567线的小县城,买个房子都不见得能付的出首付款;有人说房子贵,有人说是你不够努力太穷;有的人靠拆迁就坐拥几十套的房产一夜暴富,有的人穷其一生也不能拥有一套;都说有房有妻,房地产也从侧面深度影响着国内一大批的年轻才俊,因为房子而单身或许是悲催的(上海外地单身直接没有购房资格),但这就是当下!

深圳,一座中国发展最快的城市,同时一个房地产涨幅最大的城市,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后,刚刚经历了7.15的调控不到两个月,住建局局长张学凡近日在讲话中提到:深圳住房要学习“新加坡模式”的探讨,一时间成了热议的话题。什么是“新加坡模式”,概况下来大致如下:

其一:从法律层面,1955年《新加坡土地收购法》颁布;其核心的内容是,政府只要基于公共利益需求,就可以低价征收用于住宅,商业和工业的土地。这一条从法律层面给政府带来了大量的土地储备,新加坡地小人多,但其接近 90%的土地掌握在政府手中,这也为政府建造大规模的组屋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同时也大大的拉低了土地的价格和成本。

其二:新加坡组屋价格与人均收入严格挂钩;三房户型是个人年收入的3倍,四房户型是两个人年收入的2倍左右。正常情况下,一般的年轻人工作几年时间,就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凑齐购房款,购房的支出在新加坡人的日常开支的占比,平均值低于25%。

其三:组屋的供应充足;前面提到新加坡90%的土地是掌握在政府手中,截至当前,新加坡建设了约110多万套组屋,其总量占比整个新加坡房屋总量的7成以上,而房屋对购房者的覆盖率超过了80%,充足的供给让新加坡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不存在担心价格上涨而提前购房,导致市场波动。

“新加坡模式”能解决当下住房矛盾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了解当下我们的房地产住房模式:“香港模式”。目前的住房模式下,几个重要的词语解读:

土地财政:地方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企业,从而获得税收,相比于企业税,土地出让金的地方留存部分更多,这也是最近几年地方最大的财政收入。是城市发展和更新必要的活水来源。

70年产权: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公摊面积/预售:花钱买的100平方的房子,得到的居住面积可能只有70多平米;2020年买的房子已经付款和还贷款,但是住进去还需要3年;这个具有香港特色的名词,成了现在房企的销售法宝和回款利器,一方面加快了房地产的开发速度,一方面也让房地产的实际价格其实远高于获得价格。

北极鱼说:要想实现“新加坡模式”,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法律层面的问题,然后再解决上面的三个问题,这是一个通盘的模式,和现有的房地产模式差距非常大,可以说实现起来难度不小,但,梦想要有,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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