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放学回家经常到商店买饮料,13岁女生竟与男店员“看对眼”,展开她的初恋,还经常陪恋人看店,岂料男店员竟趁工作空挡,四度带女生到商店楼上的房间性侵她,最终被判坐牢15个月。
现年23岁的马来西亚籍被告案发时是一名店员,他面对4项性侵14岁以下女生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昨天认罪后被判刑。
受害女生案发时仅13岁,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女生在2017年间,经常到学校附近的商店买饮料,认识在商店工作的被告。
两人随后互留手机号码继续聊天,在同年7月谱出恋情。庭上揭露,被告是女生的初恋。
女生也经常到商店内,坐在一旁陪被告看店。
被告在同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趁工作空挡四度将女生带到商店楼上,在他所住的房间里性侵女生。
被告完事后,若无其事回到商店内工作,女生则继续在旁陪伴被告。
庭上没揭露,被告的罪行如何被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