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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重来,深圳住房制度学新加坡,还来得及吗?


丁建刚评论:

这几天,深圳市住建局官员“新加坡是深圳学习榜样,将来深圳市60%市民住在政府提供的租赁或出售的住房中”的豪迈目标,让房地产业界,甚至公众都晕头转向。

深圳要抛弃香港的房地产模式,推倒重来,学习“新加坡模式”,这条路还能走吗?

熟悉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的人都很清楚,实际上在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是中国住房市场化的标志性时间节点和文件),就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实际上,这个体系就是最低收入家庭住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

其实这一住房制度恰恰就是接近“新加坡模式”的住房制度。

但市场走着走着,方向就变了。

在那个年代,地方政府和市民对经济适用房都兴趣不大。

从1998年至2003年的6年中,全国经济适用房累计竣工面积仅4.77亿平方米,仅解决了600多万家庭的住房,经济适用房并没有成为住房供应体系的主渠道。

伴随着史无前例的中国城市化进程20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如今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40平方米左右超90%的城镇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住房。

中国房地产市场至少已经走过了半山腰,甚至已经走过了大半程。此时改弦易辙,谈何容易?

尽管深圳市的家庭住房拥有率不高(《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市场白皮书》指出,深圳住房自有率仅为23.7%),但土地制度、财政制度、法律体系,不可能与其他城市有根本不同。

而要学习的新加坡,一城即一国。

“居者有其屋”的口号,是他们在1965年建国之前就提出来的目标。

他们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才有了今天。80%以上的家庭拥有组屋,家庭住房拥有率超过90%

但不要忘了,新加坡的人口只有570万,实际上常住人口只有403万,新加坡又是一个严格控制移民的国家。

而深圳的常住人口已经超1300万,管理人口已经达到2500万以上,深圳能够像新加坡控制移民那样来控制人口吗?

如果要解决深圳市民的住房面积问题,那只有一个办法:调整用地指标,加大供应量。如果还有第二个办法的话,那就是深圳城市扩容。

其实,仅仅为了达到“房住不炒”的目的,未必需要将住房制度推倒重来。按持有时间梯级递减的特别印花税(或者梯级契税),以及事先告知的适当年限的限制出售措施,都可以达到“房住不炒”的目标。

路已经赶了大半程,再想回到原点,重新来过,几乎没有这个可能性了。

由此可见,制度,特别是顶层制度设计,决定着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走向。

选择错误,后悔是来不及的。

以下资讯来自第一财经:

在“7·15”楼市调控政策发布一个半月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凡关于深圳住房要学习“新加坡模式”的讲话,再次引发深圳下一步楼市调控方向的热议。

8月28日,张学凡在深圳房地产盛典暨行业综合评价发布会(下称“发布会”)上有个演讲,提出新加坡是深圳学习榜样,将来深圳市60%市民住在政府提供的租赁或出售的住房中。

为此,深圳提出一个大规模建房行动。张学凡表示,大规模建房行动包括商品房公共住房这两大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这一块,有110万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每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10万套,深圳将通过五年甚至八年的补短板,力争使得住房供需矛盾得到较好地缓解,以此稳定房地产市场,让市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张学凡介绍,深圳还有一个目标就是在“十四五”期间人均住房面积从27.8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

张学凡透露的信息,在业界引起热烈讨论。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深圳获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一周年。业界认为,深圳房地产市场走向有风向标意义,这意味着深圳楼市格局会面临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