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尼和马来西亚,谁要敢给乞丐前,谁就要被政府罚钱。
在新加坡,谁要敢做乞丐讨钱,分分钟被罚2年有期徒刑或者罚款7万2000元。
可是,最近又有人在义顺附近行乞,短短5分钟的时间,却讨到了10元新币。结果被路人送上了头条。
据说,这个行乞的男子失去了右腿,身边放着一个红色的塑料桶,还有一支拐杖和黑色拖拉式背包。面对路人的质问,他说自己今年28岁,两周前到新加坡旅游,住在芽笼。本来在12日的时候准备回国,可是钱都花光了,与会就想着在这边筹钱回家。
路人就表示怀疑了,他到底哪来的自信一定能存够钱回家呢?
也有网友表示,没有钱居然跑去阿花的地方?
其中一名给行乞男子前的安替则说,她不是不知道这类“乞丐”很有可能是骗钱的,可是看在他没有了右腿的份上,就给他2元好了。
对此,不少新加坡网民都认为:
“虽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本地行乞乃犯法之举。”
“还有双手可做手工之类的工作!而且还这么年轻、又不是七老八十 !”
“拿人的同情心做弱点,不是断手断脚,就是装聋做哑!”
“同情是一回事,破坏我国形象也是一个问题”
“千万别心软!看到穿着光鲜还準備拉式背包就是居无定所的外来客!”
“讨$的还有$买小桶和还很讲究的背包袋??哪会是身无分文的光鮮乞丐呢?”
不得不说
行乞讨钱
新加坡真的不吃这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