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卫生部长阿汉峇峇指出,在新加坡的大马永久居留者或大马公民,要回到大马短期度假,必须出示新加坡移民局发出的周期性通勤安排准证。
他指出,在周期性通勤安排(PCA)下,他们可以豁免14天在隔离中心的强制隔离,但条件是,抵达大马后的24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测试结果,必须是阴性的。
无论如何,在等待测试结果的同时,居住在柔佛的人士必须进行居家隔离;居住柔佛州外的人士,必须在我国政府安排的隔离中心进行隔离,并且自行承担隔离费。
阿汉峇峇今日针对我国与新加坡落实的周期性通勤安排发表文告,如是表示。
他说,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留者,透过周期性通勤安排,在原属国完成短期渡假后入境我国时,必须出示由我国移民局发出的“我的跨境准证,MyTravelPass”。
“在柔佛工作的人士,必须在住家或雇主提供的住宿隔离7天;在柔佛州外工作的人士则须在大马政府预备的隔离中心进行隔离。”
他也阐明,当局将依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5(1)条文,发出监督与观察指令,期间,他们必须佩戴监察手环。
阿汉峇峇也指出,在周期性通勤安排计划下,属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留者类别的隔离期,是马新两国政府所达成的协议。
阿汉峇峇强调,这并非豁免隔离,而是缩短隔离期。
“若在隔离中心进行隔离,必须自行承担所有的隔离费用。来到隔离期第5日,测试结果呈阴性,完成7天的隔离后,才能获准结束隔离期。”
他说,所有在周期性通勤安排政策下进行通勤的人士,必须遵守所有条件和两国采取的防疫措施,包括进行相关测试。
他指出,卫生部会持续观察周期性通勤安排的实施进展,并时刻监督疫情走向。
马新两国是在今年8月17日达成周期性通勤安排的协议,让两国持有长期探访准证(商业与工作用途),往返马新两国。
不过,这项政策,仅用于柔佛与新加坡之间的陆路关卡。在这项政策下,以连续在各国工作的人士,能够回到原籍国展开2至4个星期的短期度假。
不过,度假期限则取决于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商议,结束假期后则回到工作岗位,至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