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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亦为他哭泣!新加坡送别英雄消防员

5天前,新加坡一位19岁的年轻人的生命永远消逝在了一场大火中……

全岛消防局举行告别仪式

今天上午8点,新加坡23个消防局响起了火警警报声,为火场殉职的吴宏泽上士(原为中士,被追授)举行告别仪式。

新加坡民防部队总监叶伟德在仪式上发表讲话:“他(吴宏泽)的去世对民防部队的每个人都造成了沉重打击。……我们将记住他的无私精神、专业精神和责任感。让吴宏泽上士成为我们新加坡民防部队前进的动力。”

民防部队总部以及各消防局全体都默哀一分钟致敬。

(全体致哀。图源FB:SCDF)

(民防部队总部默哀)

(中央消防局默哀)

(盛港消防局默哀)

早在3天前,新加坡总统哈莉玛就在脸书上发文,向吴宏泽亲友致哀。

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也发文致哀,表示内政部会协助吴宏泽的家人共渡难关。

新加坡内政部政务部长、国会议员孙雪玲也在葬礼当天发文。

民众冒雨送别最后一程

中午1点,新加坡民防部队在征得吴宏泽上士家人的同意后,在万礼火葬场举行了葬礼。民众和他的战友们都冒雨出席,护送他最后一程。

巧合的是,当战友们把他的灵柩刚抬上消防车改装的灵车时,天上突然飘起了绵绵细雨,似乎老天也在为此哭泣。

在灵车距离火化场越来越近的时候,雨势也越下越大。

现场的战友和民众们都伴着哀乐,默默地在雨中,随着灵车,一步步往告别大厅走去。

“新加坡眼”董事长许振义三次火场历险

至今后怕

我曾在新加坡民防部队任职近六年。其中一半时间在前线,包括在宏茂桥消防局(中国称消防中队)当队长,以及在武吉知马消防局当局长;还有另一半时间在总部,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到一线,实际上,我在新闻发言人任上,亲历的火灾和拯救比在一线工作时多得多。

(作者许振义,1994年至2000年在新加坡民防部队任职)

说实话,如果有人问我,消防前线工作危险吗?我肯定答复危险;如果接着问哪种火灾危险?我肯定会答复:化工厂、船厂、地铁、办公高楼……

我想都不会想到组屋救火有多危险。

直到吴宏泽牺牲。

当年我自己在前线消防局工作,出门上班时,有时头脑里会闪过一丝念头,谁知道今天会有什么火警?谁知道今天灾场会发生什么事?谁知道今早出门上班,下班之后是否还能向往常一样回到家?

但是,这样的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实际上并不在意。

当然,当年没有社交媒体,没有智能手机,这类念头只会在脑海中闪现,不会记下来,更不会拿出来晒。

(在消防学校接受滑杆训练)

尽管在消防前线只有短短五年多时间,我却有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第一次,也是最令我后怕的,甚至到了今天,事情已经过去25年,我想起来还是不寒而栗。

那是1996年,我刚从民防学校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派到宏茂桥消防局,担任第一队上尉小队长。

有一次,我们在宏茂桥组屋进行公开演习,其中一个栏目是用60米云梯车,伸到18楼的组屋走廊,然后把假人从走廊撤到云梯,然后救下。

当时,我和一名消防班长站在云梯的拯救笼里。云梯伸到18楼时,刚好我的上司和他的上司站在走廊上,观察着我们。

(作者参加过的另一次消防演习)

上司的上司是中校区长,大概四五十岁,是个老消防了。他叫我:“你跨过来”,让我从云梯的拯救篮跨到组屋走廊上去。

我于是把第二安全带交给我上司,让他在组屋走廊找个固定点系好,这是标准作业。

没想到,区长这时说:“系什么系?胆子那么小,直接跨过来!”

我一来年轻气盛,二来当时前途似锦,哪能在上司的上司面前认怂?想都不想,直接跨了过去。

正在我跨开腿时,可能是来了阵风,也可能是自己抬了腿,重心有点不稳,感觉晃了一下,我急忙跳了过去。

当然,这一跳,我安全着陆。否则,哪还有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写这个。

但是,就在我跳进走廊,站稳之后,我忽然后怕,并且十分后悔。

又不是在抢险救人,怎能在毫无意义的情况下做此高度冒险之事?

如果真出事,别说“烈士”了,评价肯定是“愚蠢之至”,转移安全带固定点,这么简单的标准作业,竟然也不做?还第一名毕业?

只有一句评语,轻于鸿毛。

还好命大。

另外一次,在我新闻发言人任上,大士军港对面的化工厂大火。我接到通知之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当年卫星导航还没普及到消防队,一般来说,我接到火警赶赴现场,一定得翻看地图,然后一路摸索过去。

这次根本不必。因为我开着车在PIE高速路上,老远就见到很浓很浓的黑烟,笔直冲向天空。

我只要朝黑烟一路追去就行。

到了现场之后,一片火海。最可怕的是,一个个200公斤灌满了化工品的储存桶,受热久了之后,一个个爆炸,有些射向天空,然后砸下来,砸到哪里,哪里就升起一片火。

(化工厂大火,作者亲历)

有一个甚至还射到马路对面的大士军港里。

突然,碰的一声,另一个砸到离我十几米的位置。

还好我戴着头盔,穿着消防服,冒起的火没烧到我;也还好化工桶没直接砸中我,否则戴头盔也没用。

命不该绝。

还有一次,也是在新闻发言人任上。当时,有个新盖的商场兼办公楼在做内部装修,地下层有个空间,装修工人用来储存油漆,失火了。

(接受媒体采访)

我到了现场之后,领了呼吸设备,就进地下层了。

很快,就两眼一抹黑,什么都看不到了,连带着强力手电筒也没用,因为黑烟太浓了,而且在地下层,散不出去。

我摸着导绳,双脚感觉着地上鼓着的消防水龙,一步步摸索向前。

摸着走着,摸索了蛮长时间,眼前仍是一片漆黑,只听到噼噼啪啪的火声。

忽然,眼前的一片黑,逐渐见到了闪烁的火光,一步步趋近,火光越来越明显。

终于,来到了火点。有两个消防员在那里喷水抢救。

我忽然想起,其实,消防条例规定,佩戴呼吸设备进入火场,必须两人一组。这原本是铁律,但是,由于我当时不是前线人员,而是新闻发言人,并不配备搭档,其实,不应该孤身一人深入火场,但我忘了。

有时,在现场一兴奋起来,就忘了很多根本不该忘的铁律。

还是那句话,命大。如果我在火场中走失,呼吸设备只有30至45分钟压缩空气存量,火场弥漫着毒气,而且没有人知道我深入火场,走丢了都没人知道,那么,情况就很难说了。

还是那句话,命大。

我经常说,明天和牺牲,不知道哪个先到,尤其忘了铁律的我,更是在玩命。

所以,我不适合当消防。

消防要的不是胆大,而是要胆大心细。

消防队不希望出英雄,因为每个英雄背后都是悲痛和心碎。

不仅消防,很多岗位如警察、边防、医护人员、建筑工人、码头工人,甚至巴士司机,其实也都是如此。

珍惜每一天。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