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票于2021年4月2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2月17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认为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佳通轮胎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导致佳通轮胎的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从减少关联交易以及尽量避免因经营模式的调整给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增加成本和风险的角度考虑,从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从第三方直接采购。在没有完善的替代和解决方案之前,若停止关联交易,会引发福建佳通业务受损并导致严重亏损,可能无法持续经营,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公司表示,将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并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目前,佳通轮胎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该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