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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社 | 老旧小区改造怎么推行?新加坡这样做→



小区是城市中人们生活休憩之地。小区的基础设施配置、环境治理、便捷程度,与每一位居民的幸福感息息相关。然而,一些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失管,其改造自然便成了很多居民的心之所盼。


在北京,已经诞生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劲松”模式。那么,其他国家和地区是否也曾面临老旧小区改造?


今天的《研究社》,咱们跟随研究者的步伐走进新加坡,来看看已经实施近30年的老旧小区改造“集体出售”模式~


什么是“集体出售”?


新加坡的“集体出售”模式,即在同一地块有多个业主时,可通过法定程序实现该地块在市场出售。居民可通过出售收益改善居住条件;开发商则通过对地块进行改造或重建获利,并推动实现城市更新。


“集体出售”如何实施?


从方式上


此模式自下而上发起,高度市场化运作。


整个过程是自下而上的:出售计划由业主提出,业主代表组成的“集体出售委员会”推动整个过程的实施。

谈判过程完全市场化,买卖双方自行达成成交意向后再向主管部门申请同意令。


从政策上


政府从规划上全力支持。


新加坡每5年发布一次的总体规划中,会以调整容积率等方式为居民提供集体出售的机会。老建筑的实际容积率高于规划限制的,只要不改变建筑用途,重新开发后,仍可沿用旧容积率,保证了更多老建筑有机会进行市场化更新改造。

一些专项计划也会带来集体出售机会。如2009年推出“打造翠绿都市和空中绿意”计划,允许通过绿地“上楼”的方式增加建设空间。


从法规上


法律对交易流程有详细的规定。


集体出售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如下图)。为推动集体出售成功实现,并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各方利益均不受到损害,《土地所有权(分层)法案》对集体出售的流程、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各方的权力和责任等,都做出详细规定。


▲ 新加坡集体出售基本流程图


从利益保护上


集体出售同样保护反对者的利益,但绝不纵容。


集体出售最初需要100%业主同意,1997年起建筑年限低于10年需90%业主同意率,超过10年只需80%业主同意率。未达到100%同意率的集体出售由主管部门调解,法院最终裁决。法律在内部商议、主管部门调解和法院裁决阶段都赋予了反对者多次主张权益的机会,但不支持以反对意见为要挟谋求高额利益,更不允许拒不执行判决。



新加坡实施已久的老旧小区改造模式,您觉得怎么样?对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您是否也有一些好的想法或建议?欢迎关注“发展北京”,给发改君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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