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家族信托固然好,如果处理不好,纠纷和诉讼也将如影随形


十年来,家族信托在我国内地蓬勃发展,未来三五年之内,可能会发生一些围绕家族信托的纠纷和诉讼,而这些纠纷其实早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上演无数次。从业者对此应当早做准备。

富人与家族信托

2012年,娃哈哈宗庆后以100亿美元的身家,成为那一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一名。

同一年,中国内地第一单家族信托成功落地。

在这之后十年时间里,富豪们的钱和家族信托的行业规模,都在飞速增加。

如今的富豪们,已经有10位冲进2021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前50名,并且哪怕这十个人之中的最后一名,其财富也几乎相当于十年前首富宗庆后的三倍。

富豪们的财富在不断增加,以及不少富豪纷纷到了需要考虑财富传承的年纪,再加上行业自身的发展,一系列相关因素影响之下,中国内地的家族信托行业几乎可以称得上爆炸性发展。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家族信托的规模和年初相比已经增加了足足80%,并且每个季度都在增加。

但是根据《2021年家族财富管理与家族办公室行业洞察白皮书》显示,哪怕是这样的高速增长,其总体规模依然无法满足中国国内超高净值客户的需求。



围绕受托人的纠纷

发展并不意味着仅仅有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与家族信托相关的挑战和冲突,也会随着飞速发展而逐渐到来。去年有关武汉中院对涉及某家族信托的相关裁定引发的热议,早已超越了这个案件本身所带来的思考。

家族信托固然是一件功能十分强大的财富守护工具,但是和其他工具一样,在人们对它的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冲突和纷争。

在国内,这一点还不甚明显,但是在境外,围绕家族信托产生的各种诉讼、冲突,每时每刻都在上演。

未来大概三五年的时间里,中国也会开始集中爆发围绕家族信托的各种纷争。

因此,境外的各种经验教训,很是值得借鉴学习。

在开曼、BVI等离岸信托圣地,经常会出现一些围绕信托产生的纷争。

而这些纷争进行下去之后,最终的矛头都会指向同一个群体:信托的受托人。

哪怕受托人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到了最好,就算并没有被指控违反法律或协议的规定,但是依然很容易陷入两难的境地。

众多导致困境的因素当中,有三个是很典型的。

首先就是委托人的婚变问题。

涉及到婚变的问题,不仅在国外信托行业十分常见,甚至在国内也已经有从业者一头撞上了雷区。



委托人发生婚变

某位金融机构从业者,遇到了一位大客户。

这位客户是王先生,成功人士,资产十分雄厚,对国外的时髦事物比较感兴趣,其中就包括家族信托。

原本,对于是否设立家族信托,王先生是持犹豫态度的。

从业者看出了他的犹豫,为了招揽客户,就说出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优点:设立信托,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不会遭到分割。

这个说法成功吸引到了王先生,因为他见识到了身边太多人的离婚,自己和妻子的感情也并没有那么牢固,更多的是一种利益上的因素促成的结合,很难说日后是否会离婚。

于是,最终王先生欣然接受了从业者的建议,在获得妻子的同意函之后,设立了家族信托。

几年之后,王先生和妻子不出意外地离婚了。

在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王先生一开始是有些窃喜的,因为他觉得,有家族信托在,自己就是毫无破绽的,那部分资产,妻子无论如何也是分不走的。

但是现实很快就给了他当头一棒:妻子的律师很快找上门来要求分走家族信托中的资产,理由是:当初设立家族信托的时候,自己只是同意了设立,并没有说自己放弃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不要。

所以,现在两人离婚,她来要这部分钱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在咨询了一些法律人士之后,王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当初遇到的从业者,并没有跟自己说明里面的全部细节,甚至一定程度上是在误导自己。

他十分生气,跟那位客户经理发生了纠纷,很是争了一阵子。

当然,具体细节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很有可能在前端销售方面就开始出现一些误导,让王先生一直存在某些误解。

还有可能是对客户的一些相关调查不够充分,导致从业者未能真正了解客户的条件,给出了不是十分理想的建议和安排。

最终导致了冲突的产生。

表面上是争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首当其冲要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与质询。


委托人去世

除了婚姻方面的变化之外,一种相当常见的情况,是家里说一不二的掌门人突然去世。

哪怕设立了完善的家族信托条款,依然无法阻挡子孙们把许多精力都用在受托人身上。

比如说要求修改信托的某些条款,或者是要求得到更多利益等等。

这将会给受托人带来非常大的困扰。



东南亚的某位富豪设立家族信托之后,就因为突然去世且没留下什么遗嘱,很是让受托人头疼了一阵子。

约翰先生是一位土生土长的东南亚马来西亚富豪。

他是当地屈指可数的大富豪,生意做到了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跟不少富豪、名流们都是好朋友。

通过这些朋友,他不仅让生意做大做强,同时也了解到了一件事情:许多欧美富豪们,都会设立至少一两个家族信托,以传承财富和照顾子女。

于是,约翰也开始考虑设立家族信托的事情。

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这件事一直都没能很快做成。

等到约翰下定决心终于开始设立家族信托的时候,他的年纪已经很大,子女们也都分别有了自己的事业。

早年间,约翰还考虑着要怎么设立各种条款来照顾子女们,但是如今他的想法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满脑子都在考虑怎么才能照顾好那几个活泼可爱的孙子孙女和外孙外孙女,对儿女们的考虑则放在了次要位置。

这种考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当初约翰在子女们还比较小的时候,一门心思做生意,没怎么教育他们,于是子女们并没有什么理想抱负甚至没多少才能,成天算计着怎么从富豪老爹这里多榨油水。

最终,老约翰在开曼岛设立了家族信托,主要受益人全是一帮孙辈,次要受益人才轮到子女们。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在信托文件中约定,信托财产的一部分要分给孙被子女,他的儿子和女儿都无权干涉受托人对这部分财产的管理;信托财产另一部分跟女儿有关,虽然儿子也是受益人之,却没有做出任何照顾他利益的特殊规定。

子女的复杂斗争

老约翰还在世的时候,儿子女儿就在互相勾心斗角,争夺约翰手头各种事务的控制权。他们对父亲很不满,但是没有人敢把这种不满表达出来。

等到约翰去世了,儿女们争夺的对象又增加了一个家族信托。

双方的斗争之激烈,花样之繁多,令人大开眼界。

史密斯的儿子直接在新加坡提出申请,要求终止信托,把资产分给自己。

女儿立刻反击,在马来西亚申请到了一份临时禁令,冻结了信托下面的房地产和账户等许多资产。

儿子有样学样,在新加坡寻求强制性禁令,迫使受托人分配资产并终止信托,而且他还给出了一个理由:自己是受益人,但是受托人没有遵守自己之前提出的要求,这违反了受托人的责任。

受托人夹在这对卧龙凤雏中间,感觉自己左右为难。

无论怎么做,都会引起另一方的严重不满,保持中立的话双方都会不满。

老约翰的儿子甚至放话威胁道,如果受托人不接受他提出的要求,那么自己就要提出诉讼。

受托人尽最大努力,提出了一份不带有任何偏袒的完全中立的解决方案,却依然被约翰的儿子女儿所拒绝。

最后,已经被逼到无计可施的受托人,只能使出最后一招:向开曼法院寻求帮助,把自己的酌情处分权都交给了法院。

受托人在其中的艰难以及不好做人,由此可见一斑。

过去和现在,这类事情还只是发生在境外,未来,在中国内地也会出现类似诉讼和纠纷,特别是一些家庭关系复杂,家风不正的家庭更会有极高的概率出现这样的事情。



第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就是受益人开始向受托人不断索取相关信息。

在家庭关系和睦时期,受益人关注的可能只是自己是否按时收到了分配,有钱领取就会很开心。

但是当不同的受益人之前出现矛盾,或者某个受益人对于上一代设立信托时到底是否一碗水端平有疑问时,就会想法设法探求更细致的信息以及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需未雨绸缪
这三大类引起纠纷的因素,有的还仅限于国外,有的已经在国内信托行业崭露头角。

随着国内信托行业的持续兴盛以及从业人员的增多,这些纠纷迟早会在国内出现。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给受托人和信托从业者们带来的,都注定不会是鲜花和掌声。开展家族信托的信托公司应该定期审查与回顾合同模板,尽职调查清单,避免销售误导以及思考对于定制化的客户所把握的尺度。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只有通过信托诉讼的出现,才会最终迎来信托业的真正成熟与发展。很多高净值客户希望在境外设立家族信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境外信托制度的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是在大量的信托诉讼中形成和沉淀的。

法官对于信托的独立性到底如何看待,受托人如果出现这样或那样意想不到的的状况,到底会怎么判……客户关注的无数问题也只有等待冲突到来、判决落地后才会有确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