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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丈夫当龟公 操纵妻 卖淫8年

(新加坡21日讯)家中经济拮据,无耻丈夫夫竟叫妻子卖淫长达8年,期间还为朋友提供免费色情服务。

被告是53岁的男子,他抵触9项控状,包括滥用毒品法令、刑事法典354节的非礼罪、妇女宪章、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和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7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受害者是被告的44岁妻子。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官下令媒体不得公开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被告和妻子在1992年生下第一个孩子后,陷入经济困境,被告竟让妻子到乌节路一带的商场卖淫,补贴家用。

被告未解决经济困难,竟让妻子卖淫赚钱。(示意图)

从1992年12月到2000年6月,妻子以100元到150元的费用提供性服务,一些嫖客还是由被告招揽的。

2000年末,被告甚至将友人带回家,游说妻子免费提供色情服务,直到2004年妻子怀孕才暂停。

在被告的请求下, 妻子产后“ 复出”,她在2008年再度怀孕时才停止,隔年不再接客。

前年10月,被告突然带了一名男子到家中,叫妻子和对方在房间不戴安全套发生性行为,以换取50元(约150令吉),妻子把钱给了被告,并在同月28日报警,揭露整件事。

曾非礼女儿以及女儿同学

被告曾非礼女儿以及女儿同学。

两名受害者案发时年仅13岁, 被告和家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女儿以及她弟弟睡在夫妻两房间的沙发床。

前年1月份,被告女儿因生病先睡,被告却趁女儿睡着后,脱下她的短裤和底裤,自己也脱光衣服对女儿上下其手。过程中,被告撞到女儿的膝盖,因担心被发现才未继续。

同年2 月份,被告觉得女儿同学性感,透过短讯在夜晚约对方出来碰面,随后强抱她和亲吻她的嘴巴,但没有成功。

此外,被告也涉及毒品相关的罪行。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3年24个月6周,罚款2000元(约6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