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历史的女人——第1782期)
两个人以上便会产生阶级和斗争,如果在这两个以上的人中,有两个是女人的话,便必然会产生嫉妒,甚至嫉恨。如果嫉恨发展到一种程度,当这种嫉恨要用行动来表示的时候,便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是灾难性的、毁灭性的、不可挽回的、没有退路的。我们今天讲的这个案子便是一个例子——奇案钩沉:04年,老保姆叶其惠毒死3岁幼女,原因是想嫁祸小保姆。
一:两个保姆,一老一少。
上海程家,先后雇了两个保姆,一小一老。
先雇的第一个小保姆是来自河南的小郑,小郑年轻,出生于1985年12月,2002年的时候,才年方十七八岁。十七八岁的女孩,勤快之余,玩心也大,涉世不深。
后雇的第二个老保姆是来自四川双流县的叶其惠,四十一二岁,身材瘦小,但做事手脚麻利。在来上海之前,曾于丈夫在1999年借钱做生意,但因经营不善,结果没赚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债主不断登门,催债逼债——这事让叶其惠的精神一度受到很大的刺激,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后因被及时发现,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后经调理,才病情稳定,逐步恢复了正常。
2002年11月,叶其惠在溥仪的介绍下,离开故乡,来到上海,到程先生家里做保姆。
原本,一切都是美好的,小郑还年轻,未来还很长。叶其惠虽然受到生意的挫折,但是几经调整,心态平复,决定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恰好程先生一家,也到了关键时刻,需要保姆的帮忙。
但是,谁也没有料到,这一切,却是不幸的开始。
二:分工不同,行事不同;年龄不同,态度也不同。
程先生一家三口,非常的幸福美满。
程先生本人是新加坡籍人,来上海在一家公司做总经理。
程先生和妻子已经生了一个女儿,叫萍萍,目前已经3岁半。
原本一个保姆小郑就够了,但是程先生的妻子程太太又怀了二胎,如此一个小郑不仅要照顾萍萍,还要照顾孕妇程太太,就显得有点手忙脚乱。
鉴于此,程先生就决定给家里再请一个保姆,于是叶其惠来了。
一家两个保姆,自然是要分工的,根据程先生的安排:小郑来得早,跟孩子萍萍比较熟悉,所以小郑的主要工作就是照顾孩子;而叶其惠年纪大一些,做饭也不错,所以叶其惠的主要工作就是买菜做饭收拾屋子。
如此,大小两个保姆,应该各司其职,相安无事才对。
但是正如文章开头所言,两个人以上就会产生阶级甚至矛盾和斗争。结果,这老保姆叶其惠和小保姆小郑就滋生了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年龄和态度。
叶其惠比小郑年长,按照后来叶其惠的回忆,她觉得自己都是小郑妈妈的年龄,小郑和她的儿子一般大。但是因为小郑是先到程家做保姆的,有一种先来的优越感,所以经常指派叶其惠做这做那。
叶其惠觉得小郑在自己面前摆老资格,让她很难堪,或者说让她心里非常不舒服。于是,矛盾就开始生根了。
第二个方面是一个无所顾忌,一个胡乱猜忌。
小郑年轻,做事不过脑子,和男主人程先生关系处得很好。另外,小郑没事还经常装病请假,结果她一请假,程先生还以为她真生病了,会给她塞一些红包。
如此以来,小郑干活少,竟然除了工资,还能拿红包。而叶其惠老实本分地做事,一个月只能拿死工资。这让她内心十分不平衡。
这是人之常情,也没什么可责怪的。
但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小郑少不更事,在男主人程先生那里有时不大注意言行,会显得过于亲近。这让叶其惠对小郑产生了一个看法,认为这个小郑是个小妖精,是想勾引男主人。
有些事,最好别乱猜,如果一旦往某个方向猜,便会难以自控地走入一个死胡同。老保姆叶其惠便是这样,自此之后,她是捕风捉影,看到什么事,都会不由往那个方面想。
三:投毒,投毒,投毒,毒死了3岁半的小主人——一个小女孩。
根据后来叶其惠的供述,她投毒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卫程太太,以及程先生的家庭。
叶其惠认为小保姆小郑行为轻浮,对程先生过于亲近,是一种“女妖精”的行为,是破坏程先生家庭的行为,是对程太太(因为程太太对叶其惠比较友善)的一种侵犯。如果小保姆小郑得逞,就会让程先生这个家庭破裂,就会让程太太伤心欲绝。因此,她怀着一种正义感(我们可以暂时这么理解),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言语提醒小保姆小郑,要她与程先生保持一定的距离,毕竟我们是打工的,是保姆。但是小郑听了之后,颇不以为然,觉得很可笑,说叶其惠是神经过敏,老封建。
第二件事,叶其惠好心的相劝,不但没有遏制小郑的行为,反而被小郑讥讽,这让她非常不开心,于是,她决定教训一下这个“小蹄子”!但是怎么教训呢?这事,在她的潜意识里,实际上很早就埋下了种子,但那毕竟只是一个念头。但是具体怎么教训小郑,她一直在想,而这个念头也是随着事件的发展而不断发酵。
这个时间点,在2003年5月。
怀胎十月的程太太,在5月住进医院,待产,然后在5月28日,产下一名女婴。
也正是在这一段时间,叶其惠的“胡思乱想”达到了不可控制的天马行空的状态。
因程太太住院待产,程家的人员工作便做了一个调整:小保姆小郑在家看三岁半的萍萍,程先生和叶其惠两个人轮班到医院陪夜,以便照顾待产的程太太。
每次轮到叶其惠到医院给程太太陪夜的时候,她便开始胡思乱想,认为程家就剩下一个不谙世事的懵懂幼女萍萍,以及孤男程先生和寡女小郑,那么事情就会出现各种危险的可能。总之,叶其惠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这个程家没有这个小郑,一切都会显得更加和谐和幸福,或者说程先生的家庭、婚姻也会显得更安全。她又想,如果在善良的程太太从医院回来之前,这个想法能够实现该多好。
当这个想法或念头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叶其惠找到了一个办法,一个教训小郑的办法:那就是毒鼠强。
毒鼠强是足以致人死命的毒药
有关这个毒鼠强,它是怎么来的呢?
根据后来的供述和调查,发现这个毒鼠强是叶其惠在很早就买了,当时她和丈夫生意做赔了,心灰意冷,于是在老家的地毯上买了毒鼠强,想着自己真的扛不住时就吃了这个东西自杀。但是后来叶其惠并没有来得及使用,不过这个药,她却一直装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包里,从老家带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袋毒鼠强,最终毒死的不是一只老鼠,或者说是叶其惠,而成了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萍萍!
时间是在2003年5月31日,这天早上,叶其惠六点准时起床,来到厨房开始做饭,早饭是小米粥。
因程先生在医院陪程太太和新生的孩子,家里只有三人:叶其惠、小保姆小郑,以及三岁半的小女孩萍萍。
这个时间点,小郑和萍萍还在睡觉。
叶其惠把小米粥煮好后,先是盛出一份,装在保温桶里,这一份是要送到医院给程太太吃的。锅里还剩下的,主要是给小保姆小郑吃的。于是,她神经紧绷、神使鬼差地拿出了自己包里的那份毒鼠强。在这里发生了一个戏剧化的转变:
叶其惠原本的目的是要把毒鼠强洒在锅里的剩粥里,目的是要教训一下小郑的(按照叶其惠的供述,她认为这一点毒鼠强是不会要小郑的命的);
但是,叶其惠最终却没有把毒鼠强按照自己的想法洒在锅中的剩粥里,而是从橱柜里拿出了一个奶粉罐,这个奶粉罐是萍萍日常用的那个奶粉罐。(小保姆小郑每天也是从这个奶粉罐中挖奶粉,给萍萍冲奶喝。)
做完这一切后,叶其惠离开了家,去医院给程太太送粥了。
可是,等叶其惠刚到医院门口,就碰到了程先生,程先生对叶其惠说:“萍萍出事了。”
萍萍被送往医院,但是抢救无效,三岁半的萍萍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一个无辜的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实在有点令人痛心。
经医院对萍萍的死因检查,最后给出的结果是食用了含有毒鼠强的奶粉,中毒而死。
四:案发——投毒到底是要毒死谁?小保姆?还是小主人?
女儿的死因,让悲痛的程先生立即意识到是有人给女儿下了毒,所以他立即向警方报案。6月2日下午6点,警方首先传讯了最直接的两个嫌疑人:小保姆小郑,叶其惠。
在警方的初审中,小郑和叶其惠都不承认是害死萍萍的凶手。
警方只好进行了进一步检验,结果令人意外,小郑和叶其惠的手上,都含有毒鼠强的成分。不过,叶其惠手上的含量更多,其指甲缝中都有毒鼠强的成分。
警方进一步审讯调查获悉,小保姆小郑手上的毒鼠强成分来自萍萍的呕吐,因为萍萍中毒后呕吐不止,吐了小保姆小郑满手都是。但是令人生疑的是,老保姆叶其惠并没有参与喂萍萍奶粉,也并未被萍萍的呕吐物沾手,为何她手上也有毒鼠强的成分呢?
警方抓住这一点,对叶其惠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审讯,叶其惠架不住警方的逼问,只好如实说出了自己下毒的前后经过。
2003年9月8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叶其惠以故意杀人罪逮捕。
至此原本案情已经了然,但是却一直存在一个疑问,不仅令警方,而且连旁观者都感到好奇。那就是,叶其惠到底是想毒死谁?根据警方的推论,以及程先生等人的推论,有三种看法:
第一种推论来自警方办案人员,他们认为叶其惠的下药动机,并非如叶其惠所言,也就是说,叶其惠的下药动机并非是针对小保姆小郑,而是针对萍萍。而叶其惠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萍萍毒死,或者对萍萍下毒,然后嫁祸给小保姆小郑。
第二种看法依然是警方,警方在对叶其惠作案动机进行推测的时候,进一步进行了分析和了解。这里有一个要点必须注意,那就是有关这个毒鼠强。根据叶其惠的说法,她是要教训一下小郑,并没有想过毒死谁。但是这个说法明显站不住脚,原因是叶其惠在老家地摊上购买这个药的时候,目的是要自杀用的。也就是说,叶其惠知道这个毒鼠强是可以致人死命的。此外,在知道毒鼠强如此致命的情况下,还把它倒在了萍萍的奶粉罐里。叶其惠说自己是慌乱中放错了,但是这个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
第三种态度来自程先生。当2003年12月8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叶其惠提起公诉——12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候,自女儿不幸遇害后一直保持沉默的程先生对叶其惠提出了一项赔偿诉求,即2万元的精神抚慰赔偿,并要求法庭对叶其惠依法处置。
叶其惠不断哭泣,说“我不是故意杀小孩的”,表示自己认罪,甚至对受害人之父程先生说“下辈子我给你做牛做马”之类的话。
因案中人物图片缺失,图片来自网络
当法官说民事诉讼中没有精神抚慰赔偿的法律依据时,程先生说他也知道叶其惠拿不出这笔钱,而他也没有打算要什么赔偿,他还能随时撤案,但是他坐在法庭的目的,是认为自己的一些话必须在法庭上讲。
程先生主要讲了两点:
第一点是表达了失去女儿的痛苦,而且说的时候,也是声泪俱下。
第二点是表达了自己对女儿之死的看法。程先生本身在新加坡时,也是从事警察工作的,而且做过九年警察。作为一个老警察,程先生认为叶其惠投毒的对象,并不是小保姆小郑,而就是自己的女儿。叶其惠这么干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毒害萍萍,嫁祸小郑。
五:结案。
这是一个令人很揪心的案子,最后案件集中于两点:
第一是面对指控,叶其惠始终否认自己要毒害小主人萍萍。
第二是公诉人综合各种情况和证据,认定叶其惠为故意杀人罪。
2004年2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结合叶其惠认罪态度良好等诸多因素,对叶其惠进行了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叶其惠死缓。
回看这个案件,尤其是叶其惠和小郑之间的矛盾,原本二人都是保姆,各自做好分内工作便是最好,但是叶其惠在工作中掺杂了太多个人的价值观和情绪,甚至想出手干预。从她个人的立场来看,也许是出于好意,但是她并没有处理复杂事情的智慧,采取的手段也非常低级和残忍,甚至拿生命“泄私愤”,反而造成了不堪收场的悲剧,害了萍萍,也害了自己!
(文/说历史的女人·绿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