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演员热依扎在个人微博转发了上百条网友对她的“恶评”,引发热议。此前,她因穿了一件低胸吊带装在机场露面,遭到大批网友在其微博下进行侮辱性留言,抨击她“衣着暴露”“身材差”等。之后,一些网友质疑热依扎患有抑郁症的自述,讥讽她营销抑郁症人设,言辞不乏人身攻击。忍无可忍之下,热依扎选择转发“恶评”反击网络暴力。
在社交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
网络暴力不仅侵犯个人权益
还严重破坏网络空间秩序
本期域外警讯
推介“韩新德”三国如何打击网络暴力
韩国
拟推“雪莉法”规范留言
2019年10月14日,年仅25岁的韩国明星崔雪莉在家轻生离世,令人唏嘘不已。因其言行风格大胆独特,雪莉一直饱受网络非议。早在2014年,雪莉就曾因恶意留言和诽谤暂时中止演艺活动;复出之后更是深陷恶评困扰,患上严重抑郁。这场悲剧的原因或许不止一个,但长期以来的网络暴力无疑对雪莉构成了巨大伤害。
2019年10月17日,韩国首尔,许多市民聚集政府门外示威,呼吁立法打击网络恶意留言。
为避免网络暴力继续“杀人”,韩国9名国会议员发起提案,呼吁政府推出规范网络留言、禁止匿名发布恶意评论的“雪莉法”,并拟在雪莉逝世后第49日,即于12月初对其细节条款进行审订。更有韩国网友在青瓦台的“国民请愿”网页上为出台“雪莉法”请愿,要求韩国各大主流网站引入网络实名制,并对发表侵犯隐私或包含未经证实言论的记者予以停职处理。截至10月17日下午6时,该项请愿已获得1.6万余名韩国民众的签名支持。
其实,早在2007年,韩国就已经为网络实名推出《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又名“崔真实法”),强制每日访客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采用实名登录方式,以打击匿名留言、人肉搜索等恶性暴力行为。但在2012年,韩国法院以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及阻碍国内互联网事业发展”为由,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该法仅实行5年便被迫终止。
尽管曾经的“网络实名制实验”以失败告终,推行“雪莉法”的呼声并未因此减弱。据悉,拟推“雪莉法”已获得韩国演艺信息工会等100余个团体,以及曾遭恶评的200余名艺人力挺。
这一提案也反映了多数韩国民众的心声。韩国民调机构曾就是否支持网络实名制向502名市民征求意见,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率高达69.5%,其中33.1%的受访者更是表示“强烈支持”网络实名制。
新加坡
“人肉搜索”被列入刑事犯罪
2019年4月,新加坡国会对2014年首次颁布的《防止骚扰法案》加以修正,将“恶意起底他人”,即“人肉搜索”列入刑事犯罪。“人肉搜索”是指任意在线发布他人个人信息,以达到骚扰、威胁等目的,或教唆他人施暴的网络暴力恶行。
相关调查显示,多达95%的新加坡受访民众都支持“人肉搜索”行为入罪。
此举获得了大部分新加坡民众及议员的肯定和支持。在法案修正会上,有议员以此前发生的“大巴窑小贩中心拼桌风波”为例,强调“起底”文化带来的危害——2017年4月,一段视频在新加坡网络上引发公愤:在大巴窑小贩中心,一男子因不满与一位老伯拼桌进餐,粗暴地推撞了他。有网友急于为老伯讨回公道,开始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误认施暴者为大华银行一分行职员。随后,该职员的照片、个人信息均被曝光网络,甚至有人扬言要因为他而抵制大华银行。后经警方调查公布“真凶”,他才得以解脱,但这场网络暴力给他造成的精神创伤难以磨灭。
有议员补充道,这样的身份误认会给无辜“中招”的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情感和经济损失,政府重视“人肉搜索”,将其列入犯罪行为的决策非常及时。
依照新法案,通过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恶意公开他人隐私以骚扰、威胁他人者,可被判长达6个月监禁,或最高罚款5000新币(约合人民币2.5万元),或两者兼施;鼓动网络暴力者,则可判长达1年监禁,或最高罚款5000新币(约合人民币2.5万元),或二者兼施。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专业人士强调,此次修正法案的目的不是阻拦公共讨论,而在于提升公众素质,不让社交媒体沦为骚扰他人或引起混乱的工具,进而提高公共话语的质量。
德国
设“全国打击网络暴力行动日”
2019年6月6日,德国迎来第4个“全国打击网络暴力行动日”。当日,德国13个州的警察开展了数十次突击行动,对散布仇恨言论及语言暴力的网民进行了住所搜查和集中审问。该行动日由德国联邦刑事调查局于2016年首次设立,一年一次,旨在维护德国网络秩序与安全。
德国警方在“全国打击网络暴力行动日”开展联合行动。
规模最大的一次行动在西部城市科布伦茨进行,警方搜查了12名网暴嫌疑人的公寓,发现他们的脸书账号与两个“右翼极端主义群组”有关。经调查,这12名嫌疑人的年龄在45~68岁之间,其中多名为“爱国者”“我们德国人爱国且自由”等发布排外仇恨言论的脸书群组负责人。
自难民危机发生以来,欧洲各国的社交媒体上不乏宣扬仇恨和排外思想,甚至有辱骂难民的攻击性言论,德国也深受其扰。据报道,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德国网络上就发生了多起反仇恨言论法的事件。例如:有恶评称,以家庭团聚为由申请移民德国的人都该“用毒气毒死”;有聊天群组成员公开教唆他人犯罪,鼓吹种族、宗教仇恨言论,甚至在聊天中使用与纳粹主义有关的图案。
对此,德国联邦刑事调查局向公众提出警告,凡在网络上发布威胁、恐吓或煽动性言论者,或面临最高长达5年的监禁刑罚。
尽管德国已于2018年1月全面推行《网络执行法》,要求各网络平台及时删除涉及煽动仇恨、言语暴力的帖文和评论,否则将面临高达5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3.9亿元)的罚款,但仅靠删帖和罚款来遏制网络暴力还远远不够。
前巴伐利亚州司法部部长艾森赖希表示,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暴力,政府应及时更新刑法具体内容,加大对网暴的处罚力度。他建议,将侮辱罪的最高刑罚期限从目前的1年提高到2年;将恶意中伤他人行为的最高刑罚期限从1年提高至3年,以更严厉的刑罚打击网络暴行,对潜在的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并对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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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杨源瑞
编辑 张紫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