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OECD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前提是确定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再确定信息搜集和交换对象,最终把符合条件的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交换给该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国(地区)。因此,判断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是实施CRS的基础。
各国(地区)对“税收居民”的认定标准
在法律上,税收居民身份是一个国家(地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依据,判定按照国内法,并不依据国籍。对税收居民的判定通常有三个标准: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1、英国
按照判例法,英国税收居民一般需在英国事实上于某课税年度居住183天以上;或有可能使用的住房,且不在国外从事全日制工作;即使不符合上述两项,但习惯或实际居住在英国。
英国自2013年4月6日起通过全面的法定居住测试(Statutory Residence Test)来判断税收居民身份。若仍无法确认,则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家庭、住所、工作、过去两年在英国的天数、在其他国家的居留情况等。英国作为判例法国家就此较他国更为复杂。
2、美国
美国税收居民为:美国公民;具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居民,包括永久居留权者(如绿卡持有者)、持E身份居民、持H身份居民、三年内在美国累积超过183天者。
3、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税收居民与国籍无关,即使有永久居住权的人也不一定是税收居民,而暂时居住的反而可能是税收居民,如在某一课税年度在澳大利亚居住半年以上的某人则是税收居民。
澳大利亚税收居民需在澳大利亚:有住所;某一课税年度居留183天以上;或参与养老金计划。评估前两条时也要同时考虑其他与“居住”相关的因素,包括居住的意图或目的;家庭、事业、收入等与澳大利亚的密切程度;资产的比例和配置;生活安排和社会关系。综合分析,则会出现诸如在澳大利亚旅游超过183天也是非税收居民的情况。
4、加拿大
通常情况下,居住在加拿大即为税收居民(事实居民)或被认定为税收居民。加拿大税收居民身份要求考虑个人的整体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实,如在加拿大是否有固定的、通常的、习惯性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其他重要因素还包括是否有住所、是否存在社会关系和重要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密切联系。“法定条款”也十分重要,如在某课税年度内在加拿大居住183天以上的人为税收居民。
5、新加坡
新加坡税收居民为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定居并成为永久居民的人;或者上一年度在新加坡居留或工作183天以上的外籍人士(工作情形下,公司董事除外)。
6、中国香港
香港税收居民指通常居于香港的个人及临时在香港工作、居住的人;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逗留超过300 天的人。
若出现双重税收居民身份情形,适用以下规则进行认定:(1)认定为有永久性住所的居民;(2)如果皆有,认定为是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的居民;(3)如果无法确定重要利益中心所在,或者皆无永久性住所,认定为有习惯性居所所在的居民;(4)如果皆有或皆无习惯性居所,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商解决。
7、中国大陆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上述的“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CRS对“税收居民”的识别机制
CRS主要通过金融机构来收集和报送信息,而正是金融机构来识别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身份。
1、新设账户
个人开立账户需提交税收居民身份声明。金融机构会根据现有客户资料(包括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审核该声明的合理性,主要确认填写信息是否与其他信息不存在明显矛盾。
2、存量账户
金融机构需要对存量个人账户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识别其是否存在非居民标识。金融机构应要求存在非居民标识的账户的持有人提供声明。
判断税收居民身份是依据各司法管辖区的税法规定,金融机构无权也无义务承担确认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身份的法律责任,只对其声明进行合理性审核。金融机构应要求身份存疑的账户持有人提供相应证明。个人需对声明中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负责,如果没有完全、准确地声明税收居民身份,本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背景下,高净值人士的投资与生活早已超越国界,他们成为国际居民,但各司法管辖区的税制却彼此独立、各异,对于投资和资产配置影响深远,尤其关于投资收益、遗产、赠与、持有房产的税收规定,所以高净值人士应积极了解各国对税收居民的具体规定和实务判断标准,合理规划税收居民身份,防范法律风险。
1、国籍、护照
国籍指某人属于某国的国民或有公民的法律资格,是判断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标准,美国、新加坡等都规定了公民即是税收居民。因为金融机构不会收集和申报税收居民的信息,通过国籍、护照规划规避信息交换具有一定空间。但是,税收居民不等同于国籍(护照),金融机构将通过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等多方信息来判断税收居民身份。
2、住所
除了国籍,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会通过居住国家、家庭住址等信息判断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金融机构会通过中国居民账户持有人的中国住址、电话等来确定其为中国税收居民。
3、停留时间
停留时间是判断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标准之一。澳大利益、新加坡、香港、美国、加拿大等都将在某一纳税年度在其境内居住半年以上的人认定为税收居民。个人可以通过提供出入境记录证明、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资料,对税收居民身份做出选择。
4、CRS身份声明
个人向金融机构提交的自主声明会确认其税收居民身份。在填写声明前,需根据个人的国籍、居住地址、金融账户记录等信息,结合相关国家(地区)的税收政策,谨慎填报。也可以根据需要通过行政确认程序向司法管辖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