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总督提出要求时,行政局才开会讨论由总督提交的事项。如果行政局成员认为总督举止失当,惟一可行的补救办法是他们有权直接与国务大臣联系,在缺乏有效通讯手段的时代,这项权利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从开埠伊始,香港就注定是个例外,殖民地部的詹姆斯·斯蒂芬不无遗憾地承认:“香港必须实行其他英国殖民地闻所未闻的做法……(香港的)法律和条例……在很多方面应服从出乎其制订者意料的迫切需要。”
璞鼎查想方设法推脱总督的分内工作。他着手与中华帝国结算赔偿,但不是以香港殖民地总督的身份行事,他认为这个殖民地仅有几百名欧洲人,其中绝大多数人他都看不上眼。他尽可能不去香港,在1843年年底以前一直待在澳门的商务监督署。璞鼎查最终在香港安置下来,宣布将在约定的时间会晤求见的绅士,这个努力似乎并未带来多大的益处,直到继任者约翰·德庇时爵士上任后才着手将宪章付诸实施。璞鼎查把政府简化,只任命同样的3个人——这是最低法定人数——进入立法局和行政局。这3个人当然都属于有薪的官员,他们是参逊、威廉·坚和马儒翰。
1843年8月,马儒翰去世,他的死给璞鼎查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马儒翰处事不惊,是香港行政部门惟一能讲汉语的高级官员。璞鼎查素来极为倚重马儒翰,他不在香港时几乎每天都写信给马儒翰,他认为马儒翰之死“不亚于是国家的悲剧”。马儒翰去世,参逊又因病休假,璞鼎查得以随心所欲地行事,常常未经事先讨论便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璞鼎查的许多举措遭到商人们的强烈反对,商业侨民认定璞鼎查是有意作对,却无法进行任何有效的干涉。
璞鼎查对他们态度专横,这进一步加深了商人们的这种印象。璞鼎查在信函中流露出来的语气,或许会被乡村杂货商所接受,在地位很高的商人看来却无异于难以容忍的侮辱。这些人认为财富足以使自己受到尊重,即使是全权公使也不例外。1842年12月璞鼎查写给广州英国商人的信函就很能说明问题。这些英国商人请求在广州保留部分军队,最好还有“伯劳西伯”号蒸汽船,这位总督诘问他们:
此函的收件人,你们不论作为群体还是个人……可曾在任何场合、任何方面尽力协助执行我的安排,这些安排本是政府恭顺而真诚的举措,而政府已经为你们提供了史无前例的保护。我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也正是你们一直乐于要求和期待的……我甚至可以质问,如果没有明确的危险,你们是否就不会恣意阻挠和非难你们如此热切地盼望加以完善的安排和措施?
复杂的土地转让问题乃是导致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原因。英国政府并没有认可义律最初采取的土地处置办法。阿伯丁勋爵自始至终排斥香港,即使批准《南京条约》后,他仍然在土地拍卖和使用期限问题上犹豫不决。1843年1月4日,阿伯丁向璞鼎查发出指令,这份指令缺乏明确的指导方针,充斥着吞吞吐吐的暗示:
土地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外国人和英国臣民被该岛实施的公平的贸易规定所吸引,前来该岛定居,并使之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成为一个大贸易中心,那么,女王陛下的政府认为完全有理由确保王室获得预期得自土地增值的全部利益。因此,女王陛下的政府正式提醒你,不得将任何土地作永久的让渡,最好是由当事人以向王室租借的方式保有土地,租约的期限可以足够长,以使土地持有者在他们的小块土地上建造房屋。
在指令的末尾,阿伯丁把所有责任全都推给璞鼎查:
以拍卖的方式把土地分块出租可能也是有利的。这种方法的得失利弊,你当然能够在现场做出最明智的判断。
从义律拍卖土地,到收到阿伯丁勋爵的谨慎提醒的两年时间里,香港已经有了长足发展。棕棚草屋日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雅致的石制建筑和运自新加坡的预制安装的木屋。从湾仔到市场的整个滨海地区,随处可见海军和陆军营房以及坚实的二层或三层石砌货栈。货栈的楼上是办公和生活区,这种格局大概是模仿广州商馆。在东角,怡和洋行开发自己的独立王国。官方在山顶的缓坡上修建建筑,第一座也是最大的官方建筑是一座宽敞的监狱,用来关押威廉·坚的犯人,如今他已提升为少校。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建筑,如剧院、教堂和清真寺,仍是临时性建筑。中央市场对面的集市十分兴旺,越来越成为城镇向西发展的障碍,突显出早期规划的缺陷。为了解决问题,不得不在更西面的太平山华人区为土地租赁人提供新房屋,这引发了大量的纠纷。
1846年香港英国高官的住宅
理雅各是早期的汉学家之一,完成了四书五经及《老子》、《庄子》的翻译工作。图为戴假辫子的理雅各
香港贸易的发展动力基于这样一种假定,即义律最初拍卖的土地将转为终身持有的不动产。璞鼎查遵照阿伯丁勋爵犹豫不决的指令,把土地租期定为75年,从而引起了土地承租者的极大愤怒。大概要等上数年时间,才能弄清楚政府当局是否批准续约,由此而来的混乱和不确定足以让任何人打消投资新项目的念头。鸦片商人虽然财源滚滚,依然因为有权获得的赔偿迟迟不到位而愤愤不平。在前广州特派委员会成员胡夏米的促成下,1842年3月17日下院就此问题进行了辩论。威廉·查顿在辩论期间少有地做了一次演讲,要求迅速支付赔偿:“再清楚不过的是,在考虑此次远征的花费之前,应当首先赔偿商人的损失。”
璞鼎查认为香港令人生厌。他住的地方是一座新建的小别墅,虽然它被堂而皇之地命名为总督府,与他回到印度后所能享有的宫殿相比,简陋得可笑。他完成了与中国人达成和解的使命,又不乐意承担千头万绪的组织工作,这个任务再次落到了勤勉的参逊和厉行纪律的威廉·坚身上。立法局和行政局的瘫痪大大有利于参逊和威廉·坚,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经任何讨论,直接以一般的公告形式发布政府条例。这些条例的起草没有任何专业人员的参与和协助,颇多疏漏,不断招致殖民地部的非议。这些条例程序太过专断,同样不受香港社会的欢迎。英国商人要求积极参与该岛的政治活动,在此后一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他们一直要求参政议政。当然,他们并不打算允许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华人有任何发言权。
谈妥《虎门条约》的条款后,璞鼎查爵士立即向阿伯丁勋爵递交了辞呈。继任者要在将近一年之后方能抵达香港。在这段时间里,璞鼎查似乎从“金发、丰满、漂亮、年届40的摩根太太”的陪伴中找到了慰藉。1845年6月,璞鼎查离开香港,之后在好望角任职。他名声不佳,“非但沉溺于杯中物,而且情人不断。嘴里总叼着雪茄,对大事小情全都处之泰然”。 一位不那么宽厚的作者写道:“没有哪位(开普)殖民地的总督像他这样如此公开地过着淫荡的生活。若是换作一个年轻男人,偷情还情有可原,他都将近60岁了,这些私通行径是可耻的。”
我们无法确知,璞鼎查离开之际,香港的英国人厌恶璞鼎查爵士的程度是否更甚于璞鼎查对他们的反感,不过双方肯定相互憎恶。1844年3月4日《中国之友》刊登的一篇文章或许可以看作是对璞鼎查爵士的告别演说:
有许多事例表明,商界同人一直受到干扰和压制,我们无须特别提及他们对政府表现出来的心胸开阔和宽宏大量的风范……一位军人立法者已经通过了十项特别条例……这些公文中令人反感、非法和违宪的内容,超过了我们数量众多的殖民地在20年里发布的所有此类条例……倘若上了年纪的绅士要骑儿童木马,我们并不反对,只要他们安安静静地骑就是了,反正这种动物并不凶猛。
传教士兼学者的理雅各为我们描述了璞鼎查时代的香港。他列举了少数几家欧洲商号的建筑:埃杰尔公司、吉布公司、利文斯顿公司、约翰斯顿公司、“亨利·璞鼎查爵士和之后的约翰·德庇时爵士临朝听政的小别墅”、格默尔公司、弗莱彻公司、林赛公司,当然还有颠地洋行“宏伟的平顶建筑”以及查顿在东角的商号。理雅各“着迷于这个地区多样的景致,赞叹在处置土地和加紧建造上表现出来的活力”,他发现“很多居民因为此地的卫生状况而愁眉不展。1843年无疑是个疾病多发的年份……当时,所有阴沟全都散发出……致病气体,只有体魄最强健和生活规律的人才能抵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