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游艺的戏曲化人创造了神,人赋予神以人的感情,人需要劳作,也需要愉悦;神也需要创造,需要娱乐。于是,原始先民在由自然崇拜而产生自然宗教时,为换取神的爱而创造了媚神娱神的歌舞。原始歌舞已经担负了宗教的任务。在宗教活动中产生了巫,歌舞是巫仪的内容之一。原始先民以至后来相当长时期内的巫仪,大多有固定的祭坛,但不一定有寺庙。当佛教传入中国,道教成为公开的宗教以后,中国大地上便出现了佛教的寺院与道教的宫观,并且与“淫祀”有关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庙宇。
新加坡华人庙宇:莲山双林禅寺
这时,中国宗教进入了高级阶段,中国艺术也出现新的面貌。宗教,不论是佛教,还是道教,或是带有原始色彩的民间巫教,“往往需要利用艺术来使我们更好地感到宗教的真理,或是用图象说明宗教真理以便于想象。”佛寺与道观中的艺术,鲜明地表现了宗教与艺术的这种亲切的关系。佛教在古印度产生的初期,是宣传苦行的。僧侣以乞讨为生,没有娱乐。“灰身灭智”,肉体与灵魂同归消灭,永脱生死轮回。但是,死与苦毕竟不是人所向往的事,因此产生了大乘佛教。大乘佛教不再排斥享受与娱乐,愈来愈世俗化,因而得到迅速发展。
大乘佛教艺术油画赏析
大乘佛教的佛、菩萨,不仅享受人的物质供养,而且要享受人间声色之娱。佛教传入中国后,善男信女们都没有忽略佛菩萨的这种多方面的需求,都没有忘记给佛菩萨建造一个娱乐场。在敦惶莫高窟壁画中,我们从经变绘画,尤其在“净土变”中,可以看到隋唐以来寺院建筑的情况。如,第窟南北二壁都有大型净土变,所绘佛寺大院前殿之前的水平上,有大大小小的低平方台。沿横轴是一大平台,绘佛说法场面。前面有三座小平台,中间绘使乐歌舞,左右各有一乐队伴奏。
杨衡之《洛阳伽蓝记》
这个极乐世界的水池中的“八功德水”,可以给佛菩萨提供肉体的享受;平台上的伎乐则给佛菩萨提供精神上的享受。这种壁画实际上反映了隋唐时期寺院活动的实际情况。其实,寺院中设伎乐的习俗在南北朝时已经很流行,并且颇具规模,那时的寺院已不仅仅是宗教场所,而且成了大众的游乐场。北魏时,虽然发生过魏太武帝的灭佛运动,但佛教并未被消灭。到魏高祖文成帝时,佛教势力反而更加昌盛。正光以后,“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其寺三万有余。”据杨衡之《洛阳伽蓝记》所载,仅洛阳就有寺一千三百六十七所。该书生动地记述了洛阳佛寺中的艺术活动。
大理崇圣寺俯瞰图
洛阳城中以游乐著称的寺院,有崇圣寺、景云寺、景明寺、王典御寺、禅虚寺等。大夏门外的禅虚寺则另有特色。“寺前有阅武场。岁终农隙,甲士习战。千乘万骑,常在于此。有羽林马僧相善角抵戏,掷载与百尺树齐等。虎责张车渠,掷刀出楼一丈。帝亦观戏在楼,恒令二人对为角戏。”从《洛阳伽蓝记》所描述的这些寺院娱乐来看,秦汉时代流行的百戏技艺在南北朝时完全保留下来。与秦汉时代稍有不同的是,南北朝时的百戏杂艺由广场转入了寺院。其原因是寺院里有更为优厚的物质条件,而且寺院里的艺术表演在娱人的同时又涂上了神圣的色彩,因而更张大了声势。
戏曲演员化妆照
在城市商业经济尚不发达,商业性的娱乐场预尚未大量出现之前,寺院是唯一正规化的群众游艺场。寺院的节日如浴佛节这样“出会”的日子,则成了标准化的群众宗教艺术节。宗教艺术节有广大的群众性,士女观者如堵,市井皆空。节目丰富多采,有歌舞,有杂技,有角抵,有马术,还有吞刀吐火、剥驴拔井,植枣种瓜等迷人的幻术。这种伎艺表演的综合性,正是戏曲艺术赖以形成的根基。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南北朝时代寺庙游艺活动的繁荣,除宗教的吸引力外,还有强大的经济因素为其背景。
戏曲表演照
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为适应中国农业社会的国情,佛教僧侣很快地改变了印度佛寺“不耕垦田,不贮财谷,乞食纳衣”的传统,参予了与世俗士农工商竞争的经济活动。据《弘明集》卷六《释胶论》说,东晋时的僧侣已经是“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或商旅博易,与众人竞利”了。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与世俗大众的竞争绝不相让。当然,在这方面道教也更不甘示弱。隋唐以后,佛教与道教更加兴盛。最高统治者给僧人和道士的支持是很实际的,最主要的是经济上的资助。不仅赐寺院宫观以田地,而且免其税赋,免其福役。于是宗教经济得到日甚一日的发展。和尚道士不仅经营农耕,出租土地,而且经营大规模的高利贷和商业贸易。
戏曲演员
宋元时代,寺庙经济依然保持着兴旺的势头。《燕翼贻谋录》记未东京大相国寺:“中庭两虎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者皆萃其中。”元杂剧《玉壶春》说“一任着金山寺摆满了贩茶船。”《青衫泪》也说“我则道蒙山茶有价例,金山寺里说交易。”这都生动地反映了寺庙不仅仅是宗教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成了经济活动的中心。为适应各色人等的精神需求,为给寺庙增加更多的收入,和尚与道士自然要在寺庙里组织尽可能丰富动人的游艺活动,并且不断地更新其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