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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SPAC上市规则出炉!明年1月1日起生效,强调投资者保护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江月 报道12月17日,港交所公布了一项上市新规,令香港成为继美国、新加坡市场之后,又一允许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的市场。这项新的上市机制将在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SPAC公司又被认为是“空头支票公司”,这种公司并不具有实际经营事务,按照传统上市规则是无法上市的。SPAC上市规则令这种公司可以先上市,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收购资产充实业务。

SPAC上市受到业界欢迎

港交所称,市场非常支持增设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的建议。在今年9月17日至10月31日展开的SPAC咨询中,港交所共收到90份来自广泛界别回应人士的意见。被咨询的对象主要包括会计师、企业融资公司雇员、港交所参与者雇员、投资管理公司雇员、律师、上市公司雇员、散户投资者。

港交所的咨询意见条款细致、数量较多,但仍然得到上述人士的逐条回复。港交所称,大多数建议均获逾八成有表明意见的回应人士支持。

SPAC上市作为一种“非传统”的上市形式,反映港交所的“与时俱进”。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升说:“香港交易所致力提升香港市场在国际上的吸引力、竞争力和多元性。增设SPAC上市机制反映了我们努力不懈提升香港作为亚洲首要融资市场的声誉,巩固我们作为全球领先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不过,SPAC公司也并非适用于所有行业。通常,这种上市形式被认为与新兴产业联系密切。欧冠升就指出,SPAC上市机制下,可以“扶植一些富有潜力的企业新星茁壮成长、迈向成功。”

此外,香港成熟的金融环境也是SPAC上市得以“成真”的必要条件,若要成立SPAC公司,首先需要“发起人”。根据过往的SPAC案例,不少金融大亨、社会名流、企业家都成为了SPAC“发起人”,因他们的良好信誉、商业能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SPAC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包括NBA球星沙奎尔·奥尼尔、对冲基金大佬Bill Ackman、酒店大亨Barry Sternlicht家族等,都纷纷设立了SPAC公司。

港版SPAC关注投资者保护

有关港交所的SPAC规则,市场也关注其和新加坡、美国有什么区别,未来或形成竞争、特色分野。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介绍,港版SPAC既能平衡各方利益,又设有适当的投资者保障,且更关注高质量的SPAC市场建设。

陈翊庭直言:“即使对于经验丰富的投资者而言,SPAC也是十分复杂,而且当中的结构不易理解。”因此,她指出,与其他市场的SPAC上市机制不同,香港建议“设计了一个监管框架”,有助控制复杂的SPAC架构中每一个环节的风险。

由于SPAC区别于主流上市规则的诸多创新特点,风险也不可避免,甚至可能破坏市场公平和声誉。因此,港版SPAC被认为“严格”,例如规定SPAC首次上市时,须向至少20名机构专业投资者分发证券,并须在IPO时将至少75%的证券分发给机构专业投资者及至少75名专业投资者。

陈翊庭指出,香港已经在持续打击“反向收购上市”,近几年改善了市场素质。另外,在港版SPAC机制上,港交所尤其强调“透过SPAC并购上市的企业与申请IPO的企业一样,需要符合相同的资格及合适性规定。”

不过,是否未来港股会成为SPAC的天下?答案是否定的。陈翊庭称,SPAC是传统上市申请以外的一个选择,不会取代传统的上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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