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然看到今年9月份《广西林业》发布的一篇文章——“广西穿山甲救护走在全国前列”,这对长期关注广西穿山甲救护情况的绿会来说,感觉实在荒唐。
上图:“专业”广西林业:左上图中的动物,你们确定这是一只穿山甲吗?(截屏/广西林业官网)
文章开头称:据介绍,今年以来,广西共查获穿山甲活体21批次248只,救护存活84只,成功率达到34%,另外繁育存活6只。
从数字上看,似乎是很可观的成就。而实际情况是:2017年广西林业厅救助的32只活体穿山甲在2个月零5天的时间里,全部死亡。
当然,《广西林业》发表的这篇文章很“巧妙”的将这32只穿山甲的死亡排除在了上述统计数据之外,文章中只依赖“今年以来”9个月的数据,便得出了“全国领先”的结论。
很多熟悉绿会,或者关心穿山甲的朋友们都知道,绿会发现广西林业厅及下属的救护中心在穿山甲救助方面的违法行为后,提出批判、质询、监督已持续一年多。
在这期间,绿会曾多次向广西林业厅申请公开穿山甲救助相关数据、信息,广西林业厅开始以“未按年度进行统计”“相关信息属于咨询性质,不属于政府信息”等理由不予答复,到最后干脆不给予任何回复。
自始至终,广西林业厅历年来穿山甲救助信息,都始终笼罩在一团迷雾之中。
然后忽然之间,在今年9月,一篇文章告诉大家“广西穿山甲救护走在全国前列”了?!
笔者表示很困惑。
据绿会目前掌握情况来看,广西穿山甲的救护工作,至少存在“四宗罪”:
一、历年穿山甲救助信息未予记录
绿会曾收到广西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答复的内容为“收容救护穿山甲等陆生野生动物是各级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厅对穿山甲救护的管理方式主要以批次方式进行,对相关数据未按年度进行整理统计”。
二、穿山甲救助信息不公开
面对绿会申请的广西林业厅2012-2016年连续五年各批次穿山甲救助情况信息以及穿山甲死亡处理信息公开,广西林业厅的处理是:不回复,不理会。这也是绿会对这种公然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直接原因。
三、因救护不力,导致穿山甲全部死亡
2017年8月救助的32只穿山甲,是最好的证明。在救助期间,绿会曾协调IUCN穿山甲专家组专家参与救助,并请具有丰富救助经验的越南穿山甲兽医携带药品和食品赶往广西参与救助,均被拒绝。
四、在企业持续多年养殖失败且养殖许可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持续向企业输送活体穿山甲,且对输送出去的穿山甲缺乏后续登记管理
这四方面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如果按照《广西林业》刊登的“广西穿山甲救护走在全国前列”文章中说法:“每一个穿山甲接收移交、救护处置程序都需要书面凭证,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按规程管理。”
那,有什么不能公开的呢?毕竟大家都是为了更好的救助穿山甲、保护这一全球高度关注的濒危物种呀!
同时,对于文章中提到的“2018年全国野生动物救护委员会年会上,与会专家认为,广西穿山甲救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绿会也希望能够与这些专家实名进行公开辩论。
最后,绿会想与文章中那位声称“马来穿山甲作为外地物种,按法律规定不能放归到野外救护”的专家特别对话:我国云南南部有马来穿山甲的传统分布记录,这是有文字记载的事实。当前我国多地林业部门曾成功救助并野放了马来穿山甲,这是一直在发生着的事实。
而广西林业从来没有野放过一只穿山甲,这也是事实。
现在,除上述行政诉讼外,绿会还就广西林业厅救助穿山甲存在的问题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我们期待更多的事实和真相。
在此,绿会也想向各地林业部门提建议:希望各地在野放穿山甲的时候,安装追踪器,以便于长期监测其野外生存状况,这不仅有利于野放后的穿山甲保护工作开展,同时可以有效填补我国穿山甲研究领域空白,为解决穿山甲救助这项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难度的事情提供更多科研依据。
文/Sophia 审/tammy 编/Angel
《广西穿山甲救护走在全国前列》
广西林业期刊
作者谢彩文
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全国野生动物救护委员会年会上,与会专家认为,广西穿山甲救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西共查获穿山甲活体21批次248只,救护存活84只,成功率达到34%,另外繁育存活6只。
2017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穿山甲由附录2调整到附录1,出啊删减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成为全球关注的重点濒危物种。全世界分布有8中穿山甲,我国分布的为中华穿山甲,而广西查货的主要为在广西尚未有分布记录的马来穿山甲。
广西地处西南边陲,与越南水陆相通,区内查货的差US弄函件大部分都是在中越边境走私通道截获的马来穿山甲。穿山甲救护成功率之所以较低,一是食物单一,主要采食白蚁,天然饲料难以获得:二是生性胆小,应激性强,被人捕获后及基本拒绝进食:三是机体和生理特异,患病时给药困难;四是贩卖前普遍被灌食难于晓华物品,又经过长途运输,损伤很大。
在自治区层面,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设有广西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作为公益事业单位建立有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形成较为健全的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和网络。执法单位查货穿山甲等野生动物时,迅速取证后即移交当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之后再移交到广西救护中心,对于救护成功的穿山甲,主要用于种源保育;对于死体穿山甲,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每一个穿山甲接收移交、救护处置程序都需要书面凭证,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按规程管理。
穿山甲救护是世界性难题,目前境外只有新加坡动物园和我国的台北动物园少量试验性饲养,越南的穿山甲救护单位主要是承担及时救助和放生的任务,长期饲养仍然存在很大技术难题。广西救护中心2015年开始组建,同年将穿山甲救护重点列入攻关研究对象,经过数年的摸索,积累了 较为丰富的救护经验。
专家表示,马来穿山甲作为外地物种,按法律规定不能放归到野外救护。有的组织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穿山甲的习性要求不了解,要求把穿山甲放到野外基地救护是不合理的。
论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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