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10天搞定15处房产证 实控人不是郭台铭——此富士康非彼富士康?

◆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2月22日,备受关注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士康”)在证监会网站更新了其拟招股书,签署日期为2018年2月11日。

2月9日,“富士康”首次在证监会网站披露签署日期为2018年2月1日的拟招股书。前后两次披露时间仅仅相隔13天,这期间包括7天的春节假期。从签署时间看,两次拟招股书签署日期仅仅相差10天。

拟招股书变更多处内容

据经济导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更新后的拟招股书至少增加(变更)了14处内容,其中较为重要的有4处:

一是在风险提示中新增加了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表示,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策略抢占市场份额,发行人产品价格将受到不利影响;在未来公司下游客户与公司供需关系发生变化时,发行人可能不得不降低产品价格进行销售以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未来产品价格波动将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二是新增披露了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收购两公司股权的情况。新的拟招股书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中国台湾有权主管部门的核准,Ingrasys SG拟从鸿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Hyield Venture Capital Co.,Ltd.)受让鸿佰科技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新台币16.5亿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CNT SG拟从Foxconn Singapore Pte. Ltd.受让新加坡商鸿运科股份有限公司(Foxconn Cloud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下称“鸿运科”)100%股权及其台湾分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2000万美元。

三是新增加了发行人60家子公司中,2017年度净利润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子公司河南裕展和郑州富泰华两公司主要情况。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富士康”是一家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众多下属子公司实施运营,且业务范围覆盖境内外多个国家或地区,地域较为分散,利润主要来源于对下属子公司的投资所得,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下属子公司分配股利。因此,重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富士康”来说至关重要。而证监会发审委反馈文件曾多次问及“富士康”对下属公司的管控风险,以及下属各子公司的税负情况等。

四是更新了无证房产的数量。公司2月1日签署的说明书显示,其在惠州有16处房屋及建筑物没有产权证。而2月11日签署的说明书显示,其在惠州仅有1处房屋没有产权证。这表明,在10天的时间内,“富士康”在惠州市办好了15处产权证。

公司没有实控人?

郭台铭是“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的创始人,而且一直掌控着集团的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外界普遍认为“富士康”的老板是郭台铭。但“富士康”拟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并无实际控制人。

“富士康”拟招股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中坚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型公司,由鸿海精密间接持有其100%的权益。因鸿海精密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故而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招股书表示,郭台铭先生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鸿海精密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17.TW),成立于1974年2月20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资讯、通讯、自动化设备、光电、精密机械、汽车等产业,以及与消费性电子产业有关的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器、组装产品和网络线缆装配等产品的制售与服务。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