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殡葬管理条例》面临修订的背景下,7月14日至15日于北京举办了“中华丧葬礼仪的传承与改革学术研讨会”,五十余名海内外学者就中华传统丧礼中的人文关怀和当代价值、目前殡葬业管理的理念误区、殡葬服务业应如何引入人文关怀以彰显人的尊严、海外华人在中华传统丧葬礼仪传承与转化方面的经验,以及当前殡葬管理业的现状与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研讨。
2018年7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联合举办的“中华丧葬礼仪的传承与改革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展览馆宾馆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安徽大学、华侨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以及马来西亚道理书院等单位的五十余名海内外学者参加研讨。会议由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主任赵法生主持,世界研究所赵文洪书记和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彭永捷教授致辞,张立文、李景林、张践、谢遐龄、方朝晖、吴飞、唐文明、韩星、王庆新、项阳、丁鼎、解光宇、杨春梅、陈进国、何其敏、陈杰思等学者先后发言,就中华传统丧礼中的人文关怀和当代价值、目前殡葬业管理的理念误区、殡葬服务业应如何引入人文关怀以彰显人的尊严、海外华人在中华传统丧葬礼仪传承与转化方面的经验,以及当前殡葬管理业的现状与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本次会议是在中华传统文化加速复兴,我国殡葬改革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及国家《殡葬管理条例》面临修订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也是1949年以来海内外华人学者首次共同举办关于以丧葬礼仪为主题的学术会议。
“中华丧葬礼仪的传承与改革学术研讨会”现场
本次会议研讨内容十分丰富,既有传统丧葬礼仪与意义的理论研究,又有对于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局限、弊端的解析,还有对各地丧葬现状的调研分析,具有鲜明的人文关怀和经世特征。关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的华人丧葬礼仪经验的研讨,尤其是本次会议的热点之一。王琛发、王爱平、邱达能、曾焕堂四位学者分别介绍了以上四地华人丧葬礼仪与管理模式,四者虽各特色,却有一个共同点,即在重视传承中华礼乐文明精神的基础上加以现代转化,使得传统丧礼中“慎终追远”的教化功能得以传续,人文关怀得以表达,逝者和生者得以安顿。相关实践充分证明,中华传统礼仪经过因革损益完全可以与现代社会相适应,那种将传统人生礼仪等同于“四旧”必欲破除而后快的做法,不但表现出对于传统文化精神的蒙昧无知,在实践上也是颇不足取的。
会议认为,相比之下,我国殡葬管理制度在传承人文精神方面具有明显不足。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的指导方针只是强调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和节约丧葬费用等功利目标,而对于“丧葬”这一重要人生礼仪的价值意义缺乏认知与表达。相关规定只注重经济考量而遗漏了人文关怀,仅具有工具理性而缺乏价值理性。由于《殡葬管理条例》直接指导、规范全国的殡葬服务业,其在指导思想与方针上的偏差将会导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后果。近年来,一些地区反复发生的严重伤害逝者尊严和生者感情的事件,如河南周口平坟、江西上饶强制集中销毁五千口棺材,以及时有所闻的强行起棺焚棺等,无不引起了民众的强烈反应和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所有这些事件,与当前殡葬改革本身指导理念上的偏差具有直接关系。如果不解决深层次的理念、观念问题,类似事件还会不断重复出现,殡葬改革进程也将始终难以步入坦途。此外,与会学者还根据对闽南、山东、安徽、成都、上海、北京等省市的丧葬现状调查,对于目前殡葬业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
“中华丧葬礼仪的传承与改革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合影
与会学者认为,以“礼乐文明”著称的中华文明虽缺乏西方“一神教”式的宗教信仰,却能维系数千年之久而不中断,礼乐教化实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礼乐文明中,人生的意义不是通过对于上帝的信仰来解决,而是通过养生送死等一系列生活礼仪来实现。因此,礼乐的毁弃意味着人生意义与价值的丧失,也必然导致道德底线的洞穿,这正是顾炎武所谓“亡文化”。古人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表明了丧祭之礼在礼乐文明中的特殊重要性。在古代先贤心目中,丧礼、祭礼等安顿死亡的礼仪比其他处理日常生活的礼仪更为重要。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将重视祭丧之礼视为道德涵养最重要的手段;孟子则明确指出,“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足以当大事”。正由于死亡是人生大事,是亲人的生离死别,所以丧礼是生命意义的终极体现形式。这决定了丧礼理应比一般日常生活礼节更为隆重,孝子也应更加重视。要知道,日常的侍奉孝敬如有不周备之处,还会有补偿机会;而死亡只有一次,逝者不能复生,如果对此不予重视将留下终生遗憾。一个连自己父母的丧事都草草了事、马虎敷衍之人,其内心世界已可见一斑,要求这样的人在父母生时能够恪尽孝道并能关爱和利益众生,那真是难上加难,“难矣哉”!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传统丧礼不需要改革,儒家思想从来不缺乏礼仪改革的精神动力。孔子早就提出“礼以时为大”,礼仪必须在因革损益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但是改革的前提是合理继承,现代转化要有转化的对象。没有了传统的根基,所谓的改革如同沙上建塔,注定劳而无功。所以,像近年来山东莱芜、曲阜等地对于丧礼实行“八取消”或者“十取消”,是以殡葬改革之名行破坏传统文化之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出于依然将传统礼俗等同于“四旧”的错误认识,其结果不但挫伤了民众感情,加剧了干群对立,而且还会摧残中华传统文化之根本,近乎梁漱溟所说的“文化自杀”。对于这样的行为应加以深刻反思并纠偏,使丧礼改革重返传承与转化并举的理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