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传清朝民国地契钱币作者:刘秋赞、叶金星、何鹏程
云安区富林镇东路村委下高塱村78岁村民何洪钦的家里,一直珍藏着代代相传的100余张清朝、民国年间地契及民国时期钱币一批。
这些泛黄的地契纸质为宣纸,大部分用毛笔书写,字体工整有力。其中,90多张字迹清晰,保存基本完好,其余10余张为残片,年代最久远的一张地契记载时间为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距今近290年。
保存完整 信息丰富
因年代不同,地契纸张大小和格式不一,内容多样,主要涉及田地、山塘买卖,有的还盖有官府印章。在这些可辨明时间的地契中,有清朝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八个不同年号时期地契共85张,民国期间地契12张,时间跨度近250年。现存数量最多的是道光年间的地契,共有44张。
这些契约上主要写明了立契原因、交易土地、鱼塘面积、方位和价格等内容,落款有买卖双方签名,以及“中人”、“在场人”的签名,有的地契还明确交易的方式、双方的责任,并强调了买卖自由,双方不得反悔等字眼。
如在嘉庆十九年所立的一张地契上写明:钱契即日交讫,分文不欠;如有上年粮米不清,不干买主之事;此系明买明卖,两无逼勒等字样。
此外,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的一张保存完好的契尾上,还写明了土地交易必须交纳契银、科场银的情况,有助于人们了解清代税收制度的发展。
同时,该契约已带有明显防伪功能,契尾左边的官印和字体被从中间剪开,契尾部分仅有一半,与现在的房产证、土地所有证上所盖跨页公章防伪功能类同。
种植蓝麻 富甲一方
据何洪钦介绍,其上四代祖先何昌泰颇有商业眼光,善于捕捉商机,当他获悉发展种植蓝麻(一种用于染布的染料)收益大,于是大量种植蓝麻,很快富甲一方。
他致富后,大量购置田地、山塘,以租赁的方式获取租金,购买的田地、鱼塘范围涉及新兴天堂,南盛四区,石城的红山,富林的东路、高一、高二等地。他的曾祖、祖父、父亲也子承父业,苦心打拼。
人缘颇佳 免于抄家
何洪钦说,这些地契是他家祖祖辈辈留传下来的。他的父亲传给他时,已用宣纸里三层外三层包裹得严严实实,他一直放在旧居里的衣柜底下,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因山林权属争议,这些地契才被“解封”,此后就用一个塑料袋简单包装着,所幸并末受潮损坏和虫蛀。
这些地契能够保存这么长的时间,逃过土改、四清、文革等历次运动厄运,原因何在?
原来,解放前,虽然何洪钦的祖上拥有大量的田产,但一向与人为善,能体察他人之苦,所租的田地仅收取微薄的租金。若租户遇上天灾歉收之时,减收或免收租金;如有村民需要借谷度过难关,他们从不收取利息,加上出资建桥修路,造福后人,在当地颇有声望。
因此,解放后,何洪钦一家没有被划入“地、富、反、坏、右”五类人之列,只是被确定为“上中农”,没有被抄家,因此这些地契可以逃过一劫,得以保存下来。
家财渐散 几多嗟叹
对于一个曾经拥有无数田地山林鱼塘,在解放后的历次运动中又免于抄家的大户人家,何家应该存留下不菲的财富。然而,无论衣食住行,何洪钦一家都与当今农村中普通家庭没有多大差别。
到底何家的财富去了哪里呢?何家又是如何败落的呢?
何洪钦的上五代祖先何永通生育了何昌泰、何文泰、何其泰、何康泰四个儿子,何家真正发家是从何昌泰这一代开始的。何昌泰四兄弟后来合建了一间三进大屋,大屋前低后高,住在前面的兄弟总觉自己“低人一等、备受欺压”,于是在前面建了一个高大的门楼,以反制后方。
兄弟间由此争斗不休、反目成仇。族人其后或因家族恩怨或因业务拓展需要,自民国二年开始远赴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谋生,家财“蛋糕”屡被拆分。
这些携资迁居海外的人,有的成为富甲一方的建筑商、机械经销商,有的成为当地政要,人丁亦发展到70余人,加上旁系迁居的族人,人数达到260多人。
解放后,何洪钦祖上购置的山林田地杂货铺,悉数“充公”,一堆地契顿成废纸。加上改朝换代,前朝钱币亦成废物。何洪钦家中以前有大半箩筐民国钱币,现在只剩下七张。原来他的母亲在煮饭时,因柴草湿,就用这些钱来点火。
现存的七张钱币,保存基本完好,图案细腻,字迹清晰,正面印有孙中山或蒋介石的头像,其中一张还有孙中山的水印头像。
▲民国时期纸币(正面)
▲民国时期纸币(背面)
面额分别为20、50、100、5000。印制单位有中华民国时期的中央印制厂、中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钞票公司。
何洪钦家原来还有一些酸枝楠木大凳、方枱等,因嫌其笨重(要四个人才能搬动),寒冬之时竟然劈成柴用来取暖;又由于他家人口众多,生活困顿,其母常拿一些金银珠宝去当掉,换取生活所需。
所剩不多的金银器物,亦被江湖人士诓骗殆尽。一个曾经无比殷实的家庭,就这样一步步地滑向衰败的境地。
来源:人文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