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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96.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495)、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342)、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902874610618)、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01070010396)、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61616600000544)、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640701040019027)。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0188010700103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3205016161660000054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10640701040019027以上账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均已注销。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029.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必得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必得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20万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240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04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2022年年度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各股东方推荐的董事、监事不支付薪酬。
除独立董事张元不发放津贴外,其余独立董事的2022年年度津贴为6万元/人(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发生的交通、住宿等必要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年度薪酬区间为40-140万元(税前),并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及《章程》全文。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240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040万股。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0)。
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55亿元(含9.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审批具体贷款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 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 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运输费调整对2021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2点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碧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3、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公司现金流量。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20万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240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040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年度审计费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请做好自身防护,在符合江苏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
联系人:汤双喜、孙喻钰
邮政编码:214404
联系电话:0510-86592288
传 真:0510-86595522
邮 箱:tangshuangxi@bidekeji.com
2、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1.1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240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040万股。
该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轨道交通是指运营车辆需要在特定轨道上行驶的一类交通工具或运输系统。
根据服务范围差异,轨道交通一般分为国家铁路系统(干线铁路系统)、城际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系统)和城市轨道交通三大类。国家铁路系统主要承担区域对外的中长距离客货运输;城际铁路主要承担区域内部各城市、城镇之间的旅客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主要为城市及城市圈范围内提供公共客运服务。
根据时速的差异,轨道交通一般分为高速铁路系统(时速高于250km/h)、快速铁路系统(时速在160km/h-250km/h之间)及普速铁路(时速低于160 km/h)三级。
轨道交通是属于集多专业、多工种于一身的复杂系统,通常由轨道路线、车辆、车站、维护检修基地、供变电、通信信号、指挥控制中心等组成。概括而言,轨道交通产业链包括上游的原材料研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中游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以及下游的客货运输,具体如下:
包括轨道交通车辆及其配套产品在内的轨道交通装备是轨道交通的核心之一。与此同时,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是轨道交通产业的核心环节。
目前我国是全球高铁行业相关实力最强的国家,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高铁网络。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高铁建成里程稳居全球第一,达到了2168公里。截止到2021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突破15万公里;其中高铁超过4万公里,可以环绕地球赤道一整圈。
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中高速动车组列车、城轨列车等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辆通风系统、电缆保护系统和智能控制撒砂系统等系统化、系列化产品及其他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
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在产品种类、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自主研发了多个技术水平行业领先的系统化、系列化产品,在生产工艺方面先后通过多项权威国际认证,包括国际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TS22163:2017)、DIN6701粘接体系认证、EN15085-2轨道车辆焊接体系认证、美国CWF焊接体系认证、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体系证书等。
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技术和周到的服务,公司与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北京地铁、四方庞巴迪等国内主要整车制造厂商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种型号动车组列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成都、沈阳、青岛、土耳其伊兹密尔、新加坡、印度孟买、印度诺伊达等城市地铁车辆。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15,438,475.78元,比上期期末增长76.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7,510,934.45元,比上期期末增长81.09%;在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00,702,370.7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26,082.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必得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新元科技(300472)、必得科技(605298)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丹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必得科技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必得科技(605298)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丹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外,3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由于新增子公司工作量及人工成本增加,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66.6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众多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6,619,562.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1.11%。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040万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和财务状况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