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宁波海事法官战高温高效扣外轮

【来源:中国水运网】

8月8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一起扣押外籍船舶申请。

据申请人称:其系新加坡一家航运有限公司。7月29日傍晚,其所属巴拿马籍“LUCKY JOY”轮在新加坡东部加油锚地锚泊期间,被一艘名为“BRAVE SAILOR”碰撞。当时“BRAVE SAILOR”轮正驶向“LUCKY JOY”轮的右船舷。紧急时刻,“LUCKY JOY”轮大副通过无线电频道呼叫对方船舶注意避让,但没有得到对方应答。虽然“LUCKY JOY”轮采取了一系列临时措施,但最终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船体严重受损,预计损失达360万美元。

申请人认为,“BRAVE SAILOR”轮应对碰撞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申请人多方了解,得知“BRAVE SAILOR”从新加坡驶离后,将于当日下午入境并停靠中国宁波港,因此申请人紧急向该院提出了诉前扣押该外轮的申请。

该院法官在收到诉前扣船申请书及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后,立即通过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查询“BRAVE SAILOR”轮的航行动向并跟踪关注。在获知“BRAVE SAILOR”轮将在当日下午停靠宁波中宅矿石码头后,立即联系宁波海事局和宁波边防检查站,以协助完成外轮扣押。

据了解,“BRAVE SAILOR”轮系马耳他(MALTA)籍,属于一家希腊贸易公司所有,净重59147吨,总吨89991吨,载重吨176283吨,本航次装载17余万吨的几内亚铝土矿,计划在宁波中宅矿石码头减载近8万吨后,过境江阴卸剩余的9万余吨货物。

当天中午,烈日当空,承办法官身穿防护服前往港口开展外轮扣押行动。因疫情防控要求,法官无法登船实施扣押,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采取船舶舷梯口交接方式执行扣押,在外轮船舶代理人的配合下,法官在舷梯口向船长宣布并送达了扣船令,顺利完成对“BRAVE SAILOR”轮的“无接触式”扣押。

扣押后不久,外轮船东主动提供担保,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解除扣押命令。该船舶碰撞赔偿纠纷案有待进一步处理。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